申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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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定价。
交易简介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与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不超过0.15亿元整车及配件。
2、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专用车装备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定价。
交易简介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与华晨专用车装备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装备”)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不超过1.1亿元整车及配件。
2、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万股,华晨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华晨集团发行20,000万股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51,800万元人民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随之进行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增强资本实力,做大做优公司汽车消费业务
201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接近70%,由于近年来市场实际利率维持较高水平,公司采用债务融资的成本较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重点做大做优公司汽车消费业务策略的实现。
2、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3、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巩固和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发行前,华晨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2.8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华晨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至11.66%,华晨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至21.8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华晨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8.96个百分点,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并拥有一定数量的营运资金。公司将重点发展汽车消费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得以降低,流动比率得以提高,偿债能力有效提升;同时,资产质量得到提高,资产结构得到改善,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3、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债务融资需求得以缓解,有利于降低公司借贷水平和利息费用支出,进一步做大做优汽车消费业务,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定价。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专用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简称“昆山专汽”)于2014年4月10日与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不超过2亿元整车及配件。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定价。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专用车”)于2014年4月10日与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不超过2亿元整车及配件。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应高于任何中华整车及配件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车集团”)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华晨汽车集团采购不超过70亿元的中华整车及配件。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其他任何金杯整车及配件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华晨金杯采购总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的金杯整车及配件。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突出主营业务、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各自在汽车制造和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专用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简称“昆山专汽”)于2014年4月10日与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华晨汽贸采购总计金额不超过14亿元的整车及配件。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突出主营业务、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各自在汽车制造和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专用车”)于2014年4月10日与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向华晨汽贸销售总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整车及配件。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突出主营业务、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各自在汽车制造和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07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约定,借款期内,借款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期满,公司应一次性向华晨集团偿还借款本息。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向华晨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半年,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由于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借款协议》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鉴于华晨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祁玉民、王世平、汤琪、雷小阳先生予以回避。此项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短期经营资金紧张的局面,保证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金杯整车及配件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突出主营业务、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各自在汽车制造和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汽车集团提供给其他任何汽车整车及配件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7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汽车集团提供给其他任何汽车整车及配件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曾于2011 年3 月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1 年4 月22 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公司采购不超过24 亿元汽车整车及配件的关联交易议案》,但由于今年汽车销售的实际发生额将超过年初计划数,因此,公司决定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于2011 年12 月16 日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车集团”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11 年度增加向华晨汽车集团采购不超过24 亿元中华整车及配件。(加上年初预计金额24 亿元,全年实际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总计不超过48 亿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4000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10)第8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该转让事项的转让价款总计为25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受让华晨汽车集团持有的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简称“丰田技校”)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受让丰田技校的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为2.5亿元。公司于2010年5月7日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车集团”)签订了《合同书》。该股权受让完成后,申华控股将持有丰田技校100%股权。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大力拓展汽车后市场产业,无论是汽车销售维修、改装车业务还是零部件制造,都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有了丰田技校做后盾,公司发展中的专业人才瓶颈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从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该学校资产本身具备一定升值潜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重庆宝盛预计2010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1.7亿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合肥宝利丰预计2010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2亿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芜湖宝利盛预计2010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1亿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宜兴宝利丰预计2010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1亿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南京宝利丰预计2010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2.2亿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金杯整车及配件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华晨金杯采购总计金额不超过37亿元金杯整车及配件。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突出主营业务、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各自在汽车制造和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7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汽车集团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整车及配件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车集团”)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华晨汽车集团采购不超过32亿元中华整车及配件。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瑞”)于2010年4月27日与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新晨动力”)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在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3.3亿元左右的发动机。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瑞”)于2010年4月27日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金杯车辆”)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在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11亿元左右的汽车套件。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2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瑞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以固定利率方式执行,年利率5.31%;借款约定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借款人应在结息日次日向贷款人支付当期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9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集团与兴业银行绵阳支行、绵阳华瑞在四川省绵阳市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同意以委托贷款方式为绵阳华瑞提供2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公司曾于2009年6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持有的绵阳华瑞合计60%股权转让给沈阳华晨金杯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绵阳华瑞将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目前,绵阳华瑞为公司潜在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祁玉民、王世平、汤琪、雷小阳、池冶需回避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宜,审议时关联董事祁玉民、王世平、汤琪、雷小阳、池冶先生予以回避。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借款主要用于支持绵阳华瑞生产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改善其经营结构及效益,从而为公司带来投资回报。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华晨金杯采购总计金额20亿元左右中华、金客产品及配件。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突出主营业务、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各自在汽车制造和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辽宁正国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金客(整车)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与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国”)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从辽宁正国采购总计金额4000万元左右中华、金客(整车)产品。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营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瑞”)与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新晨动力”)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在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左右的发动机。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宝盛预计2009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12000万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宝利丰预计2009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12000万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芜湖宝利盛预计2009年度向华晨宝马采购金额总计在6000万元左右的国产宝马整车。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项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与华晨宝马达到批量规模,提高各自的经济效益,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9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转让价格以民生投资2008年末净资产和最新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3.3亿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与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正国”)签订了《关于转让民生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民生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44%股权以人民币3.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辽宁正国。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申华控股将不再持有民生投资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举措,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集中资金投入与主业相关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4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华瑞于2009年4月2日与新晨动力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2250万元左右的发动机。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5-07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转让价格,以《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出具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5494.8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五龙零部件和新华集团分别以人民币384.8万元和5110万元将持有的绵阳华瑞4.2%和55.8%股权转让给华晨金杯。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五龙零部件持有绵阳华瑞40%股权,华晨金杯持有绵阳华瑞60%股权,新华集团不再持有绵阳华瑞股权。
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举措,预计将增加公司税前利润5700万元左右,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集中资金投入与主业相关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提高整体经济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因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49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华瑞于2008年 3月7日与沈阳兴远东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金额人民币60021万元左右的汽车总成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8年 3月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绵阳华瑞向沈阳兴远东销售的汽车总成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绵阳华瑞根据沈阳兴远东的订单发货。
(5)付款、结算方式:现金或承兑汇票结算。有特殊要求的汽车总成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7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2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华瑞于2008年 3月7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5352万元左右汽车总成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8年 3月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绵阳华瑞向华晨金杯销售的汽车总成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绵阳华瑞根据华晨金杯的订单发货。
(5)付款、结算方式:现金或承兑汇票结算。有特殊要求的汽车总成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7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3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华瑞于2008年 3月7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64740万元左右的汽车配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8年 3月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绵阳华瑞向华晨金杯采购的汽车配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华晨金杯根据绵阳华瑞的订单发货。
(5)付款、结算方式:现金或承兑汇票结算。有特殊要求的汽车配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7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47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8年3月7日与辽宁正国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从辽宁正国采购总计金额10752.03万元左右的中华系列轿车和金杯系列轻型客车及其零部件(以下简称"中华、金客产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8年 3月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辽宁正国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4)供货方式: 辽宁正国根据本公司的订单发货。
(5)付款方式:款到发货。有特殊要求的中华、金客产品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辽宁正国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后达到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本协议对在2007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协议延续执行期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保持不变(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内部产业结构和经营结构,发挥汽车专业制造和汽车专业营销的各自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7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3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的有效期间内,从华晨金杯采购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华系列轿车和金杯系列轻型客车及其零部件(以下简称"中华、金客产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中华、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4)供货方式:根据本公司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本公司应在每月25日前向华晨金杯提报下个月的采购数量,采购数量一旦确定不得变更。有特殊定做的车辆,公司须先与华晨金杯协商能否满足,并给华晨金杯留有至少20天的生产期限,同时尽量向华晨金杯提供以后两个月的订货计划,以便华晨金杯安排生产。
(5)付款方式:本公司在收到华晨金杯开据的发票后壹个月内,将相关发票金额的货款支付给华晨金杯。华晨金杯允许本公司赊销,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该额度华晨金杯有权随时变更。双方随时进行结算,在协议期限届满前结算完结。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华晨金杯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后达到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本协议有效期壹年。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协议延续执行期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保持不变(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内部产业结构和经营结构,发挥汽车专业制造和汽车专业营销的各自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根据董事会决议,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于2005 年5月27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1.3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用于金杯海狮车装车用的多点电喷件,实际金额以华晨金杯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华晨金杯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华晨金杯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华晨金杯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华晨金杯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9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根据董事会决议,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 年5月27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主轴承盖毛坯。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 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45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 年5月27日与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新光华晨")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沈阳新光华晨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发动机电喷管理系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 沈阳市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沈阳新光华晨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沈阳新光华晨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沈阳新光华晨应在每月25日左右将下下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沈阳新光华晨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6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15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凸轮轴和减振皮带轮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采购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绵阳华晨瑞安根据绵阳新晨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新晨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华晨瑞安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华晨瑞安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新晨在收到绵阳华晨瑞安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华晨瑞安支付货款。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5 年5月27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金额人民币3.5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绵阳新晨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新晨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新晨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晨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晨支付货款。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绵阳华晨瑞安委托绵阳新晨加工总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华晨瑞安向绵阳新晨支付的加工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全年加工费总金额为400万元左右,绵阳新晨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费、动力费、低值易耗品和物料消耗费及劳动保护费由绵阳华晨瑞安负担,据实结算。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5)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6)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发生金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发挥各自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方面的优势,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5 年5月27日与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金额人民币1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实际金额以沈阳兴远东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沈阳兴远东销售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沈阳兴远东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沈阳兴远东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新晨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新晨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沈阳兴远东在收到绵阳新晨开具的发票后12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晨支付货款。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其生产中需要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计人民币1500万元左右。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华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绵阳新华,以便绵阳新华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华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华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协议双方的合作,集中各自的市场和经营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28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绵阳新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华晨金杯销售15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缸盖总成、进排气歧管总成和曲轴总成等,实际金额以华晨金杯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5年5月27日
(2)协议签署地点: 沈阳市
(3)定价依据:新华汽销向华晨金杯销售15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华晨金杯按月下达的采购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华晨金杯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个月的采购计划传真给新华汽销,以便新华汽销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华晨金杯依据新华汽销开具的发票日期在9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新华汽销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5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1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主要包括用于金杯海狮车装车用的多点电喷件和单点电喷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华晨金杯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华晨金杯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华晨金杯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华晨金杯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9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毛坯和主轴承盖毛坯。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45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8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绵阳新晨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新晨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新晨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晨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晨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2.8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缸体、缸盖、歧管以及突轮轴和减振皮带轮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采购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新晨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新晨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华晨瑞安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华晨瑞安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新晨在收到绵阳华晨瑞安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华晨瑞安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整机及配套产品质量,保障其生产的稳定进行,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厂房设备及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出租厂房设备的年租金为1200万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费为1500万元左右。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交易方式:在协议有效期间内,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铸造车间、金加工车间的设备及厂房,用于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4)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出租设备、厂房的租金参照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月,年租金为1200万元;绵阳华晨瑞安向绵阳新晨支付的加工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全年加工费总金额为1500万元左右,绵阳新晨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及水电费由绵阳华晨瑞安负担,据实结算。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6)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7)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发生金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发挥各自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方面的优势,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厂房设备及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出租厂房设备的年租金为1200万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费为1500万元左右。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交易方式:在协议有效期间内,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铸造车间、金加工车间的设备及厂房,用于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4)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出租设备、厂房的租金参照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月,年租金为1200万元;绵阳华晨瑞安向绵阳新晨支付的加工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全年加工费总金额为1500万元左右,绵阳新晨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及水电费由绵阳华晨瑞安负担,据实结算。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6)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7)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发生金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发挥各自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方面的优势,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5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华”)于2004年4月2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其生产中需要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计人民币1400万元左右。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年4月2日
  (2)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绵阳
  (3)定价依据:绵阳新华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月的预计生产计划传真给绵阳新华,以便绵阳新华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华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华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4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协议双方的合作,集中各自的市场和经营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3-26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4 年3月24日与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的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金杯轻型客车(以下简称“金客产品”)。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不超过40亿元的金客产品,即华晨金杯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的有效期间内,向申华控股销售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金客产品。
本公司与华晨金杯于2004 年3月24日签订《协议书》,从合同关系上巩固发展了金客产品的销售市场,同时提高了本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4 年3月24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但不应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金客产品的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4)供货方式:华晨金杯根据本公司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本公司应在每月25日前向其提报下个月的采购数量。有特殊定做的车辆,本公司须先与其协商能否满足,并给其留有20天的生产期限。
(5)付款方式:由本公司在收到华晨金杯开出的发票后一个月内,将相关发票金额的货款支付给华晨金杯。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和华晨金杯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7)有效期间:协议生效后的一年期间。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协议延续执行期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保持不变(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限期间的比例确定)。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和华晨金杯从优化自身内部产业结构和经营结构,发挥汽车专业制造和汽车专业营销的各自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双方经济效益的目的出发,达成的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能够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本公司现金流量,为本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3年11月10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采购金额人民币1.4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主要包括缸体、缸盖和歧管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11月10日
(2)协议签署地点: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采购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新晨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新晨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华晨瑞安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华晨瑞安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新晨在收到绵阳华晨瑞安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华晨瑞安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3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整机及配套产品质量,保障其生产的稳定进行,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月,年租金为1200万元;绵阳华晨瑞安向绵阳新晨支付的加工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全年加工费总金额为1500万元左右,绵阳新晨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及水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3年11月10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厂房设备及承揽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出租厂房设备的年租金为1200万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费为1500万元左右。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11月10日
(2)协议签署地点:
(3)交易方式:在协议有效期间内,绵阳新晨向绵阳华晨瑞安出租铸造车间、金加工车间的设备及厂房,绵阳华晨瑞安委托绵阳新晨加工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4)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出租设备、厂房的租金参照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月,年租金为1200万元;绵阳华晨瑞安向绵阳新晨支付的加工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全年加工费总金额为1500万元左右,绵阳新晨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及水电费由绵阳华晨瑞安负担,据实结算。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6)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3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7)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发生金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发挥各自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方面的优势,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华")于2003年11月10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其生产中需要的低辅材料及动力供应计人民币1000万元左右。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11月10日
(2)协议签署地点:
(3)定价依据:绵阳新华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材料及动力供应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新华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新华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材料、动力供应款,绵阳华晨瑞安在收到绵阳新华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华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3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采购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协议双方的合作,集中各自的市场和经营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企业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绵阳新晨")于2003年11月10日与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兴远东")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4.5亿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11月10日
(2)协议签署地点:
(3)定价依据:绵阳新晨向沈阳兴远东销售汽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绵阳新晨根据沈阳兴远东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沈阳兴远东应在每月15日前向绵阳新晨提供下个月的采购数量,以便绵阳新晨组织生产。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沈阳兴远东在收到绵阳新晨开具的发票后壹个月内,按相关发票金额向绵阳新晨支付货款。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3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于2003年11月10日与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华晨瑞安")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左右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毛坯和主轴承盖毛坯。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11月10日
(2)协议签署地点: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绵阳华晨瑞安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绵阳华晨瑞安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绵阳华晨瑞安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个月的估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绵阳华晨瑞安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45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3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于2003年11月10日与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向其销售2亿元左右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其中主要包括用于金杯海狮车装车用的多点电喷件和单点电喷件。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11月10日
(2)协议签署地点:
(3)定价依据:五龙公司向华晨金杯销售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4)供货方式:根据华晨金杯按月提供的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华晨金杯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及下下个月的估计生产计划传真给五龙公司,以便五龙公司组织货源。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的合同零部件款,华晨金杯依据五龙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在90天内,按相关发票金额以现汇形式向五龙公司支付。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另行规定。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发生的日期为准。
(7)有效期间:协议对在2003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交易均有效。
(8)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申华控股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继续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照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定(其中销售数额部分按实际延续期限与本协议约定的一年有效期间的比例确定),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2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但不应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签署日期:2003年3月18日
(2)协议签署地点:沈阳市
(3)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但不应高于华晨金杯提供给其他任何金客产品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4)供货方式:华晨金杯根据本公司按月提供的采购计划或采购单,在约定期限内安排供货;同时,本公司应在每月25日前向其提报下个月的采购数量。有特殊定做的车辆,本公司须先与其协商能否满足,并给其留有20天的生产期限。
(5)付款方式:由本公司在收到华晨金杯开出的发票后一个月内,将相关发票金额的货款支付给华晨金杯。
(6)有效期间:协议生效后的一年期间。
(7)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协议延续执行期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保持不变。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2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协议签署日期:2003年3月18日
协议有限期限:在本互保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有效。
协议基本内容:双方相互提供贷款担保的余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含9.5亿元),按已累计贷款担保余额计算。双方为对方的担保由对方认可的单位提供反担保。
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和华晨金杯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延续期间:双方同意,如果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不向对方发出不再继续合作的书面通知,则任何一方即以此默示行为表达了继续与对方合作的意向,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将自动延续至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本协议延续执行期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保持不变。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7-12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2002年7月10日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
交易简介2002年度本公司与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相互提供不超过9.5亿元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95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2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底盘总成45615万、电器总成57913万元、内饰总成6650万元、塑料总成42644万元
交易简介五龙公司与金客公司在2002年4月达成协议,五龙公司向金客公司销售底盘总成、电器总成、内饰总成和塑料总成等系统在内的预计全年采购量72500套、年均协议所涉及的年均价值15亿元左右的汽车零部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8-17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2001年1-6月,公司共从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金杯客车共计137790.36万元。
交易简介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金客产品销售总代理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13779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8-17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上海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2001年1-6月,公司向上海圆通销售金杯客车共计30055.48万元,占公司同期同类交易的16%。
交易简介公司与上海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书》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55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8-16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中西药业
定价依据中西药业将有关资产抵押给本公司;暂借款的归期限至2001年11月30日
交易简介为中西药业提供8000万元暂借款用于其银行资金周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原则:成本加成法。在交易中双方通过银行进行货款结算。
交易简介2001年1-6月,公司共从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金杯客车共计137790.36万元,占公司同期同类交易的98.28%。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779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上海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原则:成本加成法。此业务为正常销售业务,双方通过银行进行货款结算。
交易简介2001年1-6月,公司向上海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金杯客车共计30055.48万元,占同期同类交易16%。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55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上海华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人民币2040万元向辽宁卫星制药厂有偿输出两个新药项目
交易简介生物公司向辽宁卫星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有偿输出"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用新型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两个生物制品项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绵阳新华内燃机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按所持权益可合并净利润872万元。交易定价原则:市场价格。在交易中双方通过银行进行货款结算。
交易简介2001年1-6月,绵阳新华内燃机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给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共计9521.79万元,占同期同类交易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72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上海华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有偿引进"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uGM-CSF,已取得国家二类新药证书)"、"注射用新型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新型IL-2,已取得国家二类新药证书)"两个生物制品项目。出资人民币2040万元向上海华晨生物技术研究所有偿引进配股项目所需的两个新药项目。
交易简介子公司上海华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华晨生物技术研究所有偿引进技术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华控股
乙公司中西药业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中西药业及其控股公司中西制药厂提供了总计25,700万元担保,同时向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的资金用于周转。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57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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