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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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定价依据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定价依据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65.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定价依据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9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定价依据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间2013年下半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500万元。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法人。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3年下半年与上
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
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间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13年下半年发生的不超过3,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
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9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南非SVA电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展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明公司)在南非以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尤其是扩大亚明品牌销售业务的份额,亚明公司拟与APPLO ILLUMINATION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 (PTY) LTD(以下简称:APPLO公司)、SVA Electronics (Pty) Ltd (以下简称:南非SVA公司)在南非共同出资设立Inesa Lighting Co., Ltd(以下简称Inesa Lighting公司)(暂定名,以南非注册核准登记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SVA Electronics (Pty) Ltd (中文名:南非SVA电子公司)
注册地址:South Africa(南非)
注册资本:20,000兰特
法定代表人:J H Shen (沈金海)
经营范围:Manufacturing of televisions and washing machines(制造、销售电视机和洗衣机)
主要股东名称: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南非SVA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642.35万兰特,净资产为7,132.28万兰特,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9,296.85万兰特,2012年度净利润为528.83万兰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南非APPLO公司及关联方南非SVA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在南非共同出资设立Inesa Lighting公司。
Inesa Lighting公司总投资 250万美元,其中:
亚明公司出资 127.5万美元 占总股本51%
APPLO公司出资 75万美元 占总股本30%
南非SVA公司出资 47.5万美元 占总股本19%
本次投资尚需中国相关部门审批,并经南非注册核准后办理登记手续。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设立公司的股东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拓展亚明公司在南非以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尤其是扩大亚明品牌销售业务在非洲的份额。有利于公司拓展外销渠道,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24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人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照明控制设备及调试服务,采购金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城市经济和规模发展,如何提高照明质量、降低能耗、实现绿色照明成为城市照明发展的关键问题。物联网与绿色照明相结合,提供基于物联网的绿色
照明解决方案,成为照明行业发展的趋势之一。通过物联网智能控制绿色照明系统,将节约大量电能消耗,实现节能减排。通过与物联网公司合作,采购照明控制设备和调试服务,有利于EMC公司做大做强绿色业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 8,108,134.02 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南非 APPLO(阿波罗)公司 51%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关于南非 APPLO(阿波罗)公司 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81081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2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SVA Electronics(Pty)Ltd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聚焦绿色照明的战略定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南非 SVA 公司共同出资向自然人孙维根、丁仁芳收购其持有的 APPLOILLUMINATION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 (PTY) LTD70%股权,其中亚明公司收购 APPLO 公司 51%股权,南非 SVA 公司收购 APPLO 公司 19%股权。
股权收购完成前后 APPLO 公司股权与资本结构情况如下:

APPLO 股权变更情况 收购前 收购后

亚明公司 0% 51%

南非 SVA 公司 0% 19%

孙维根 50% 15%

丁仁芳 50% 15%

小计 100% 100%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非APPLO 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亚明公司以不高于评估值所对应的股权价值的价格收购 APPLO 公司 51%股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洽谈和起草《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报下次董事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 APPLO 公司股权有利于构建亚明公司自主外销渠道,借助 APPLO
业已具备的销售渠道、运行机制和其在南非市场的知名度,进一步实施拓展亚明公司在南非以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尤其是扩大品牌销售业务的份额。
亚明公司拟在收购后逐步开展在南非各主要经贸城市的销售市场业务,并通过其主要经贸城市向南非周边国家、地区辐射,使之成为亚明公司在非洲的外销业务中心,可以对亚明公司发展非洲市场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5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期,收益稳定,收益法更能全面体现其价值,最终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聚焦绿色照明产业的战略定位,为了尽快进入汽车照明领域,2010年11 月公司受让了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阑实业或目标公司)35%股权,成为圣阑实业的第一大股东。2011 年,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牌受让了圣阑实业3.71%股权,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圣阑实业38.71%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拟根据2010 年11 月与圣阑实业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进一步受让圣阑实业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对方是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圣阑实10%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2010 年,公司按照聚焦绿色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确定了将汽车LED 照明
业务纳入公司目标市场范围,并成功收购了圣阑实业35%股权,进入了汽车LED
照明业务领域。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以及LED 背光及照明应用的日趋
成熟和成本持续降低,LED 照明灯替代传统的白炽汽车灯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发展势头迅猛。收购圣阑实业54.465%股权,符合公司传统照明与LED 照明同
步发展的规划,有利于加快公司LED 照明发展速度。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
持有圣阑实业93.175%股权,为圣阑实业第一大股东。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384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08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持有的华鑫证券股权比例24%计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华鑫证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控股)
与摩根士丹利公司就设立合资公司签订的相关书面文件,仪电控股可以获得相当
于人民币8.5 亿元的等值美元的补偿金,为了确保华鑫证券各股东按股比分享该
项权益,仪电控股向我公司提交书面承诺,一旦其实际收到该笔补偿金后,将该
补偿金由华鑫证券各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华鑫证券股比分享,或归华鑫证券直接
享有。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改变摩根士丹利公司支付给华鑫证券股东补偿金方式,是为了支持华鑫
证券的发展,该笔补偿金改由华鑫证券直接享有或继续由公司直接享有。
根据前期公司向华鑫证券以及华鑫证券的各股东出具的《承诺书》,公司获
得的补偿金约为人民币2.04 亿元的等值美元,按照该补偿方式将计入公司当期
损益。本次改变补偿金方式后,无论采用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享有,均对公
司损益及权益不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40百万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0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工程分公司2009年向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信息)采购电子产品共计人民币508.74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广电信息公司重组,2009年11月广电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0年3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二号日常关联交易的梳理和审议》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广电信息在2009 年发生的采购货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1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于2009年度发生的向广电信息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追加确认通过。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上述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8.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9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3 月9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60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发行股票为5,800万股,发行对象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仪电集团承诺以货币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第一大股东仪电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仪电集团持有公司9.7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仪电集团以货币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为了抓住全球范围内绿色照明行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巩固、提升行业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是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收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当前“节能减排”的经济和社会导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扩充公司净资产规模,充实公司的股权资本,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长期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表明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良好前景的预期,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充分的信心,有利于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战略的实现,不会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98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6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是按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090670026 号对上海飞乐音响销售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值为 依据确定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以4,87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关联方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飞乐音响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66.204%的股权。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飞乐音响销售有限公司66.204%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陶亚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飞乐音响销售有限公司66.204%股权转让给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李柏龄先生、葛永彬先生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0年2月5日,公司与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签署《关于上海飞乐音响销售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4,87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转让上海飞乐音响销售有限公司66.204%股权。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投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的规定,上海仪电商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未达到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本次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和资源加快我公司绿色照明产业的发展,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聚焦绿色照明产业、逐步退出与照明无关的其他产业的战略部署,公司
拟集中资源,将公司的主业聚焦到绿色照明产业,争取实现公司绿色照明产业快速发展。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销售公司股权,因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公司绿色照明业务的发展,足以弥补本次转让销售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影响,本次转让对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87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房估报字(2009)A02015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我公司拥有的外高桥房地产的价值为2,000万元整,公司拟以不低于经评估的价格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该部分房产。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本公司拥有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美盛路171号1层、5-6层,以及美盛路177号地下一层、地面1-2层合计5169.33平米的房产。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外高桥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外高桥房产。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陈燕生先生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的规定,上海仪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受让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为公司与关联方在本年度内按照交易类别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将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盘活存量资产,集中优势资源,发展照明产业。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02.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价是按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DZ09009002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确定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
42.49%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给上
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8%股权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2.49%股权转让给长
丰实业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陈燕生先生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09年4月23日,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长丰公司管理层、长丰实业总公司在上海正式分别签署了《关于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56,987,760.35元人民币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41.49%股权,其中:转让给上海仪电的价格为42,712,968.35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商誉转让:528,168.35元人民币),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的价格为:10,886,400.00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的价格为:3,388,392.00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长丰公司是国内较早经营IC 卡及模块封装的生产企业, 由于长丰公司生产产品单一,且其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从2008 年下半年以来,长丰公司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下滑,对其效益产生冲击。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长丰公司拟采取更大的投入,促使产品进行转型。但在目前的宏观形势背景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因此,公司拟将长丰公司的部分股权进行转让。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将专注于绿色照明产业的发展,公司拟集中资源,将公司的主业聚焦再聚焦到绿色照明产业,争取实现公司绿色照明产业超常规快速发展。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转让所得公司将增加对绿色照明产业的投入。本次交易符合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实施资源的优化配置,转让所得将增加公司对照明行业的投入,推动照明产业继续发展和壮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2713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长丰公司管理层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价是按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DZ09009002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确定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
42.49%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给上
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8%股权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2.49%股权转让给长
丰实业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陈燕生先生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09年4月23日,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长丰公司管理层、长丰实业总公司在上海正式分别签署了《关于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56,987,760.35元人民币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41.49%股权,其中:转让给上海仪电的价格为42,712,968.35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商誉转让:528,168.35元人民币),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的价格为:10,886,400.00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的价格为:3,388,392.00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长丰公司是国内较早经营IC 卡及模块封装的生产企业, 由于长丰公司生产产品单一,且其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从2008 年下半年以来,长丰公司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下滑,对其效益产生冲击。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长丰公司拟采取更大的投入,促使产品进行转型。但在目前的宏观形势背景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因此,公司拟将长丰公司的部分股权进行转让。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将专注于绿色照明产业的发展,公司拟集中资源,将公司的主业聚焦再聚焦到绿色照明产业,争取实现公司绿色照明产业超常规快速发展。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转让所得公司将增加对绿色照明产业的投入。本次交易符合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实施资源的优化配置,转让所得将增加公司对照明行业的投入,推动照明产业继续发展和壮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886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5
甲公司飞乐音响
乙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规则,确定本次股权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7.74%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受让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持有的飞利浦亚明照明
有限公司7.74%的股权。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陈燕生先生表
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牌受让关联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持有的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照明公司)7.74%股权。本次关联交易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举牌竞价,成交价格和成交与否都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将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集中优势资源,发展照明产业。完成受让后,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飞亚照
明公司40%的股权,该部分投资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4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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