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1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初步同意,依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结果,由各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正大钙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为保证其氧化钙生产线原材料石灰石的稳定供应,公司拟与博赛建安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收购博赛建安所持有的宇龙矿业100%股权。
公司计划于近期完成对宇龙矿业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并完成国有产权审批机构相关的审批程序,2015年3月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预计在2015年5月完成,2015年6月-7月进行管理、生产、财务人员的交接和安置工作,2015年8月完成对宇龙矿业的所有收购工作。收购完成后,宇龙矿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对宇龙矿业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与博赛建安协商并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格,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
二、本次收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收购宇龙矿业100%股权能够保证正大钙业的氧化钙生产线项目所需原材料石灰石的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配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正大钙业主营业务氧化钙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年产15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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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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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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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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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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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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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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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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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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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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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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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50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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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98767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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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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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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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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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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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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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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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51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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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赛里木大酒店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6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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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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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城建房产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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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农五师全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36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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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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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358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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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71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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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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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市五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163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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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91.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361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133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87.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七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8359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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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工程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331.9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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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175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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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市五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892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628.3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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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197.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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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城建房产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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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工程团房地产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194.7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农五师全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523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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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809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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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673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796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市五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38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166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408.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882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756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61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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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七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071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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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28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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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工程团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4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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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191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市五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436.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497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736.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城建房产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854.9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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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工程团房地产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6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4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湖北奥星粮油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9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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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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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 |
交易简介 |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8179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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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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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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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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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9.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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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5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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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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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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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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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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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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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35.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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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7.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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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36.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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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8.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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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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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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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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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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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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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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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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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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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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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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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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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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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1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双方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交易简介 | 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配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拟收购自然人王祖芳所持有的正大钙业51%的股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3日与王祖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最终价格为766万元。博赛建安为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博赛建安持有正大钙业49%的股权,为正大钙业的参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博赛建安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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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1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最终价格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股权转让最终价格、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将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在补充公告中予以披露。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收购自然人王祖芳所持有的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钙业”)51%的股权。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赛建安”)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博赛建安持有正大钙业49%的股权,为正大钙业的参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博赛建安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配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正大钙业主营业务氧化钙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收购其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收购而形成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1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5.5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艾比湖总公司在内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9,300万股(含9,300万股)A股股票。艾比湖总公司承诺认购其中600万股股份。 艾比湖总公司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13年11月13日,艾比湖总公司与本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艾比湖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9.4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艾比湖总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艾比湖总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和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艾比湖总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形成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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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2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投资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由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赛股份”)与国电塔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发电公司”)其他股东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新疆电力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下属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农五师电力公司”) 拟签订二期《增资扩股协议书》,在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塔城发电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增资7579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至1557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国电新疆电力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分别按所持塔城发电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中新赛股份认缴1894万元,累计出资3894万元,持有该公司25%股权,仍然为该公司参股股东。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参与塔城发电公司增资的各方股东当事人除农五师电力公司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均无关联关系,农五师电力公司为新赛股份关联企业,且为塔城发电公司参股股东,故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符合新赛股份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公司积极参与新疆及公司周边包括再生能源及矿产资源在内的优势资源开发,有利于公司调整现有产业结构,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可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8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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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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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245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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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1810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8378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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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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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6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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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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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677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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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大酒店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426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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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赛里木大酒店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66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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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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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新赛大平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就《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16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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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0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鉴于其净资产及其评估值均为负数,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0元。 |
交易简介 | 公司所属博乐油脂公司,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对油脂行业的调控,使公司业绩受到重大影响,为改善经营状况,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拟与农五师国资经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博乐油脂公司78.72%的股权(按照2012年6月30日数据)进行全部转让,转让后博乐油脂公司股权结构由新赛股份78.72%,师国资经营公司21.28%,变为新赛股份不再持有股权,师国资经营公司持有100%股权。股权转让后,新赛股份不再对博乐油脂公司的报表进行合并。交易价格依据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的华寅五洲(审)字[2012]Ⅱ-0607号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基准日净资产合并数为-10,655.34 万元,其中母公司净资产值为-7,723.29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的结果为,博乐油脂净资产-7,723.29万元,评估值为-4,770.1万元。鉴于其净资产及其评估值均为负数,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0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博乐油脂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有效减少公司的亏损,为公司进一步实施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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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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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97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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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58017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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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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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6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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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117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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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83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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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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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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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4071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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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大酒店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90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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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赛里木大酒店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133.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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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新赛大平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8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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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387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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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971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771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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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646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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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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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4340.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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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湖北澳星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329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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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475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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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249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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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3887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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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七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115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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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6463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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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工程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5310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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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06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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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051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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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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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州赛里木畜牧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67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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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0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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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71.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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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大酒店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896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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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777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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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新赛大平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9559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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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农五师全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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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1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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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师直园艺生活服务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48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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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弘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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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5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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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519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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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127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201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及其所属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弘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农五师81团、87团、88团、89团、农五师农资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在房屋租赁、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及农业用水、生产资料供应、用电用汽、油脂加工原料、销售食用油及其副产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1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24986.52万元,其中:接受艾比湖总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67491万元,接受伊犁农四师六十六团银行借款担保1127万元,新赛股份公司为控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4422万元,接收艾比湖总公司借款157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额16196.52万元。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两项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7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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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3.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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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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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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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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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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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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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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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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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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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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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23.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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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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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无前两项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113.72万元。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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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1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由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赛股份”)拟与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新疆电力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股东协议书》,拟按照25%、65%和10%的出资比例投资设立“国电塔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发电公司”)。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000万元,新赛股份按照比例出资2,000万元,成为拟设立公司参股股东。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参股设立国电塔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是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符合新赛股份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公司积极参与新疆及公司周边包括再生能源及矿产资源在内的优势资源开发,有利于公司调整现有产业结构,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可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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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06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借款利率的定价参照当前市价确定 |
交易简介 | 本年受国家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公司所需流动资金借款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无法足额获得,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充足,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借入流动资金28,000万元,其中:一年期借款20,000万元,年利率不高于7.216%;五年期借款8,000万元,年利率8.155%,
随市场利率调整,一年一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借款人民币2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解决了公司筹集资金的困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利率的定价参照当前市价确定(受国家从紧货币政策影响,企业向银行的借款利率普遍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30%),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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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30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由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赛股份”)与国电新疆阿拉山口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山口风电公司”)其他股东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新疆电力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下属全资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农五师电力公司”)拟签订二期《增资扩股协议书》,在本公司参股子公司阿拉山口风电公司原注册资本9,20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增资8,400万元,本次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76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国电新疆电力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分别按所持阿拉山口风电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中新赛股份认缴1680万元,累计出资3520万元,持有该公司20%股权,仍然为该公司参股股东。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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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2.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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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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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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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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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2.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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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12.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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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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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3.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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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6.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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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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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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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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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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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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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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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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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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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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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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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908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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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51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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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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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6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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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3378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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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577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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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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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弘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354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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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589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121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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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183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41.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050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9.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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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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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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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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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35.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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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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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9.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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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9.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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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8.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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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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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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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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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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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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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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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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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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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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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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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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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2386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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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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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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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117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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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287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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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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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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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弘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882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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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809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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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966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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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八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579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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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七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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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750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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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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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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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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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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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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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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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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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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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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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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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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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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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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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7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此价格执行;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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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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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0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及合同总标的情况
2007年公司投资建设"紧密纺精梳五万锭生产线项目",已经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本公司"紧密纺精梳五万锭生产线项目"中的部分建筑工程签订了5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标的金额为1,437.34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委托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就"紧密纺精梳五万锭生产线项目"土建工程,与赛里木建筑公司于2007年7月3日、2007年7月4日、2007年8月1日,在新疆博乐市分别签订了5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主厂房及配套22291平方米,厂区围墙和大门及管网工程4041米,厂区道路工程5256平方米,辅助生产房屋3075.76平方米,消防及生活水池1400立方米;合同标的金额分别为10,000,000元、294,400元、553,800元、1,325,200元、2,200,000元,合计金额为1,437.34万元。上述合同还就在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设计变更及材差等影响决算金额的因素,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工期、付款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进行了约定。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合同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定价依据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37.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9-28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种棉加工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种棉加工厂关于产品加工和籽棉收购资金的事项签定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8月25日,签署地点新疆博乐市。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5年新棉上市,本公司向农五师种棉加工厂预付皮棉购货资金用于棉花加工厂收购籽棉,资金总数在3000万元以内,时间在新棉开称前4天起根据收购加工进度分期到帐,此资金只能用于籽棉收购,严禁挪作他用,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付给本公司。农五师种棉加工厂按2005年收购的全部籽棉加工成皮棉销售总额(扣除税金及包装物)的0.8%向本公司支付棉花收购组织费。此外,协议还就产品加工包装标准、产品码单及检验证书保管、皮棉及副产品销售、货款结算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本协议是双方在公平、公允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管理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棉花主业的优势,扩大棉花经营范围和经营形势,寻求优势资源下的合理利润。该协议是双方在公平、公允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署的,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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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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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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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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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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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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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所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9.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农五师农资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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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霍热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霍热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352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霍热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斯尔海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6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斯尔海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117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斯尔海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斯尔海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格特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格特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乐塔格特农场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8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州霍塔建筑公司 |
定价依据 | 合同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967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博州霍塔建筑公司 |
定价依据 | 合同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035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霍热农场建筑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675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24 |
甲公司 | 新赛股份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定价依据 | 当地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行为
本公司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下简称“生资公司”)签订《农药买卖合同》。
(二)鉴于生资公司是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的基本情况
1、签署关联交易和约双方的法定名称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药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80万元。
2、关联合约的签署日期:2004年8月21日
3、关联合约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合同约定由生资公司向本公司供应蟎即死、氟乐灵、尼索朗、禾耐斯等各类农药,数量为62.5吨,价格为当地市场价格(具体价格见合同附件),合同总金额为4,800,000元人民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交易地点为供货方本部仓库;分期分批交货;交货时间及数量、交货地点为货到抽样检查,三日内提出异议,五日内解决;合同还就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相关约定。
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农药买卖合同》的签署是为了满足公司2004年农业生产所需农药,以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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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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