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3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巨化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巨化集团非公开发行140,515,222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现金(含本数),并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巨化集团下属巨泰公司100%股权和清泰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巨泰公司和清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巨化集团因本次发行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从审慎性原则出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巨泰公司100%的股权及清泰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双方同意,巨化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向公司转让清泰公司100%股权和巨泰公司100%股权,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且符合浙江省国资委要求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以双方认可的基准日及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双方同意,以标的公司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并经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立足环保行业,通过内涵增长和外延扩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拓宽环保产业链,做大做强环保产业,致力于成为集设备生产和项目运营为一体的环保企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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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06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绍兴天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3月13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得出的评估值作价。 |
交易简介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以3,423,584.81人民币元的价格收购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菲达集团")部分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4235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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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7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加工费的核定方式:公司根据加工工艺标准确定零部件工时,并确定除钢材外其它零星材料消耗和不同工序工时的辅料、机物料、水电消耗及人工费,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的1.1倍为加工费。具体签订零部件加工合同时,以上述方法计算的加工费为基础,比照非关联方市场价加工费,确定合同加工费标准。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为: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 |
交易简介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产品中除尘器等环保产品的部分钢结构零部件加工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集团")。加工数量:每年不超过55000吨,其中约8000吨为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47000吨为铆焊钢结构件;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期限:2009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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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7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运价参照市场价,平均不超过0.36元/吨/公里,运输量约8万吨,平均距离1206公里,运输费3500万元左右。 |
交易简介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2009年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系菲达集团的下属分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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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5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将公司2008年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交易的标的为公司2008年除尘器等环保产品的运输业务。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协议尚未签署,内容暂缓披露。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上市后,由于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产品运输量剧增,为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2008年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
200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会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本公司除尘器等产品集中委托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运输,便于管理;同时运输价格参照本公司往年招投标的实际运价和2008年的市场价确定,价格是公允的。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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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5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加工费核定方式:根据加工工艺标准确定零部件工时,并确定除钢材外其它零星材料消耗和不同工序工时的辅料、机物料、水电消耗及人工费,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的1.1倍为加工费("1.1"指加工成本加10%利润)。具体签订零部件加工合同时,以上述方法计算的加工费为基础,比照非关联方市场价加工费,确定合同加工费标准。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为: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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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5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诸暨环达机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加工费核定方式:根据加工工艺标准确定零部件工时,并确定除钢材外其它零星材料消耗和不同工序工时的辅料、机物料、水电消耗及人工费,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的1.1倍为加工费("1.1"指加工成本加10%利润)。具体签订零部件加工合同时,以上述方法计算的加工费为基础,比照非关联方市场价加工费,确定合同加工费标准。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为: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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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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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5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菲达集团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加工费核定方式:根据加工工艺标准确定零部件工时,并确定除钢材外其它零星材料消耗和不同工序工时的辅料、机物料、水电消耗及人工费,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的1.1倍为加工费("1.1"指加工成本加10%利润)。具体签订零部件加工合同时,以上述方法计算的加工费为基础,比照非关联方市场价加工费,确定合同加工费标准。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为: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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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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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5 |
甲公司 | 菲达环保 |
乙公司 | 浙江省诸暨市山达机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加工费核定方式:根据加工工艺标准确定零部件工时,并确定除钢材外其它零星材料消耗和不同工序工时的辅料、机物料、水电消耗及人工费,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的1.1倍为加工费("1.1"指加工成本加10%利润)。具体签订零部件加工合同时,以上述方法计算的加工费为基础,比照非关联方市场价加工费,确定合同加工费标准。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为: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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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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