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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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购买成品布、租用厂房。2013年本公司全年实际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430.58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3年共计18.72万元;预计2014年本公司还将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2000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4年共计18.7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本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和营销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分别持有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20%、25%和25%的股权。因此,菲奈斯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0.5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购买成品布、租用厂房。2013年本公司全年实际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430.58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3年共计18.72万元;预计2014年本公司还将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2000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4年共计18.7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本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和营销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分别持有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20%、25%和25%的股权。因此,菲奈斯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购买成品布、租用厂房。2013年本公司全年实际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430.58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3年共计18.72万元;预计2014年本公司还将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2000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4年共计18.7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本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和营销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分别持有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20%、25%和25%的股权。因此,菲奈斯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购买成品布、租用厂房。2013年本公司全年实际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430.58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3年共计18.72万元;预计2014年本公司还将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成品布2000万元;厂房租金为1.56万元/月,2014年共计18.7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本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和营销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分别持有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20%、25%和25%的股权。因此,菲奈斯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目前水、电、汽的价格分别为:1.77元/吨、0.55元/度和150元/吨。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与公司大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签订《水供用合同》、《电供用合同》和《汽供用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预计2014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的需要,预计向凤竹集团购入水、电、汽的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不含税)。凤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多的水、电、汽,而凤竹集团拥有完整的水、电、汽供应系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69.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目前水、电、汽的价格分别为:1.77元/吨、0.55元/度和150元/吨。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与公司大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签订《水供用合同》、《电供用合同》和《汽供用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预计2014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的需要,预计向凤竹集团购入水、电、汽的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不含税)。凤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多的水、电、汽,而凤竹集团拥有完整的水、电、汽供应系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目前水、电、汽的价格分别为:1.77元/吨、0.55元/度和150元/吨。 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440.6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目前水、电、汽的价格分别为:1.77元/吨、0.55元/度和150元/吨。 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85.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公司拟以市场价格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菲奈斯)出售成品布、出租厂房。
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本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和营销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分别持有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和25%的股权。因此,菲奈斯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4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 公司拟以市场价格向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菲奈斯)出售成品布、出租厂房。
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本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和营销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分别持有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和25%的股权。因此,菲奈斯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凤竹集团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2 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由凤竹集团以不高于本地区市场价格标准继续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预计每年将发生关联交易约90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合同的定价以市场为依据,且凤竹集团承诺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标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重新签订的水、电、汽供用合同除汽的供应单价较原合同上涨20元/吨外,水和电维持原单价不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煤价持续上涨,汽的生产成本持续上升。由于汽价上升预计会造成本公司每年生产成本上升约800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凤竹集团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2 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由凤竹集团以不高于本地区市场价格标准继续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预计每年将发生关联交易约90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合同的定价以市场为依据,且凤竹集团承诺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标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重新签订的水、电、汽供用合同除汽的供应单价较原合同上涨20元/吨外,水和电维持原单价不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煤价持续上涨,汽的生产成本持续上升。由于汽价上升预计会造成本公司每年生产成本上升约800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0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凤竹集团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2 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由凤竹集团以不高于本地区市场价格标准继续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预计每年将发生关联交易约90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合同的定价以市场为依据,且凤竹集团承诺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标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重新签订的水、电、汽供用合同除汽的供应单价较原合同上涨20元/吨外,水和电维持原单价不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煤价持续上涨,汽的生产成本持续上升。由于汽价上升预计会造成本公司每年生产成本上升约800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供用水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单价为1.77元/吨(合同规定,国家对水价调整时,其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水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水价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生产用水量×生产用水单价+净水量×净水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水价标准制定。水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2、供用电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综合
交易简介201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6-03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成品布销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6-03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厂房的租金参照附近同类厂房的租金。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9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省东润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63,426.13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其净资产为5,536,573.87 元,公司享有的权益为2,823,652.67元。公司拟以投资额与净资产中较高者为定价依据,且不低于最初投资额306万元。
交易简介公司拟以不低于初始投资额 306 万元向福建省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投资”)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
东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其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故东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供用水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单价为1.77元/吨(合同规定,国家对水价调整时,其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水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水价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生产用水量×生产用水单价+净水量×净水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水价标准制定。水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2、供用电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综合
交易简介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9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春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3430万元
主营业务:棉纺、化纤、鞋帽服装销售;公用工程供应、信息咨服务;五金机电配件贸易。
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凤竹工业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良好,根据其水、电、蒸汽供应和经营情况分析,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供用水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单价为1.77元/吨、净水单价为2.00元/吨(合同规定,国家对水价调整时,其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水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水价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生产用水量×生产用水单价+净水量×净水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水价标准制定。水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2、供用电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综合用电,其中电费单价标准为0.55元/kwh(合同规定,若国家对电价调整时,其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电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电力部门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用电量×电费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电价标准制定。电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3、供用汽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提供生产用汽。生产用蒸汽单价为105元/吨(合同规定,国家对水、电、煤价调整时,其合同单价也作相应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汽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生产用汽量×生产用汽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蒸汽价格标准制定。汽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多的水、电、汽,而关联方具有完整的水、电、汽供应系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价格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3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1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822.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2
甲公司凤竹纺织
乙公司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地相同标的标准制定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凤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物 关联人 2005 预计交易
金额(万元)
采购水电汽 水、电、蒸汽 福建凤集团有限公司 5600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供用水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单价为1.50元/吨、净水单价为2.00元/吨(合同约定,国家对水价调整时,其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水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水价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生产用水量×生产用水单价+净水量×净水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水价标准制定。水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2、供用电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办公提供综合用电,其中电费单价标准为0.55元/kwh(合同规定,若国家对电价调整时,其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电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电力部门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用电量×电费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电价标准制定。电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3、供用汽合同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提供生产用汽。生产用蒸汽单价为95元/吨(合同规定,国家对水、电、煤价调整时,其合同单价也作相应调整,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向股份公司计收的汽费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费用计算办法为:生产用汽量×生产用汽单价。该项价格根据本地相同蒸汽价格标准制定。汽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多的水、电、汽,而关联方具有完整的水、电、汽供应系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缺电的大形势下,由关联方提供水、电、汽可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价格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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