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振元 |
定价依据 | 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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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郑桂香 |
定价依据 | 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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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朝辉 |
定价依据 | 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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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赛君 |
定价依据 | 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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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史盛华 |
定价依据 | 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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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财富 |
定价依据 | 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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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 |
定价依据 | 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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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 |
定价依据 | 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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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 |
定价依据 | 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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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晔鋆 |
定价依据 | 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9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6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 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 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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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振元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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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郑桂香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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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朝辉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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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赛君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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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史盛华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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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财富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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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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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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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晔鋆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晔鋆、赖星宇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 |
交易简介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赖振元薪酬为60万元/年,赖朝辉薪酬为50万元/年,郑桂香薪酬为18万元/年,赖赛君薪酬为7.2万元/年,史盛华薪酬为60万元/年,赖财富薪酬为30万元/年。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2、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及向监事会召集人赖祖平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向董事候选人赖文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发放工程考核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通过后,赖文浩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史盛华、赖财富、赖祖平、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为18万元/年;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租赁费用为28.68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及工程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工资薪金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且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审计。公司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控股孙公司上海隆盛典当有限公司向赖晔鋆、赖晔鋆之儿子赖星宇租赁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8.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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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振元 |
定价依据 | 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郑桂香 |
定价依据 | 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朝辉 |
定价依据 | 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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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赛君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史盛华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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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财富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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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史盛华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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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财富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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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8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野君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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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5 |
甲公司 | 龙元建设 |
乙公司 | 赖野君 |
定价依据 | 清算日净资产:8,074,953.08元人民币,按照出资比例,公司占454.22万元;赖野君占353.28万元。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赖野君共同投资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甬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江”)清算注销后,对清算资产实施分配。清算日净资产:8,074,953.08元人民币,按照出资比例,公司占454.22万元;赖野君占353.28万元。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80749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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