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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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9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58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9月9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43,177,893股A股股票,其中株洲国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25,906,736股,认购款总金额为300,000,002.88元。2014年9月5日,株洲国投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鉴于株洲国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株洲国投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株洲国投拟以现金300,000,002.88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5,906,736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株洲国投参与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能转让。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株洲国投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25,906,736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不断优化现有的业务结构,同时,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增强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
本次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株洲国投将直接持有公司87,522,879股股份,占公司25.1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购买产品。
(2)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3)合同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4)合同生效:经交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41.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购买产品。
(2)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3)合同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4)合同生效:经交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69.3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1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 本公司在2011年初预计与九芝堂有限公司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500万元以内。该事项已经2011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于2011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实际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购销产品
品名:药品、药材、原辅材料
交易金额:435.05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0.24%
备注:交易双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购销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5.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1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 预计2012年交易双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500万元以内,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购销产品
品名:药品、药材、原辅材料
预计最高交易金额:1500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
备注:交易双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购销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4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简介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4.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2-23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基本情况
预计2008年交易双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内,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 品名 预计最高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备注
购销产品 药品、药材、原辅材料 3000万元 2.38% 交易双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购销
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和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双方在本会计年度终结后统计结算。若调整后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内的,双方不再另签协议;若调整后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双方届时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确认。
上述交易的某一项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内容:本公司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1000万元以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互购销产品(预计2000万元以内)。
(2)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3)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 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4)合同生效:经交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0
甲公司千金药业
乙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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