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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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交易简介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以供应商揭牌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开给公司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供应商开票价格
交易简介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6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交易简介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516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以供应商揭牌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开给公司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供应商开票价格
交易简介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29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此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
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集中
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委托中车(北
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
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9769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0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伍亿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了快捷、便利的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鉴此,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伍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签署的原则:协议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公司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6、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7. 公司将严格内控管理,防范、控制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3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销售公司的轮胎产品,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交易简介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销售公司的轮胎产品,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公司委托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委托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798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3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销售公司的轮胎产品,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交易简介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销售公司的轮胎产品,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公司委托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委托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轮胎产品,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份额,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的轮胎产品,全部定向销售给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在未获得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公司不得将该产品交由其他任何第三方销售或对外自行销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的轮胎产品,全部定向销售给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在未获得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公司不得将该产品交由其他任何第三方销售或对外自行销售。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公允的原则,公司参照市场招标价格向河南轮胎集团采购聚乙烯塑料隔离膜;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参照市场价格,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交易简介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加工聚乙烯隔离膜,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公允的原则,公司参照市场招标价格向河南轮胎集团采购聚乙烯塑料隔离膜;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参照市场价格,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交易简介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加工聚乙烯隔离膜,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公允的原则,公司参照市场招标价格向河南轮胎集团采购聚乙烯塑料隔离膜;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参照市场价格,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交易简介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加工聚乙烯隔离膜,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交易简介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式,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组织,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聚乙烯隔离膜,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469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以供应商揭牌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开给公司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供应商开票价格
交易简介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式,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组织,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聚乙烯隔离膜,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6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交易简介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式,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组织,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聚乙烯隔离膜,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交易简介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式,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组织,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聚乙烯隔离膜,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4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价格随市场调整,以供应商揭牌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开给公司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供应商开票价格
交易简介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式,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组织,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聚乙烯隔离膜,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965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产品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交易简介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采取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模式,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组织,统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聚乙烯隔离膜,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5281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公允的原则,公司参照市场招标价格向河南轮胎集团采购聚乙烯塑料隔离膜;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参照市场价格,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交易简介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加工聚乙烯隔离膜,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等设施,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
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化工橡胶橡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
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32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
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化工橡胶橡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
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92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
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化工橡胶橡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
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62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
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化工橡胶橡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
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
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化工橡胶橡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
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合成橡胶采购采取由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集中招
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中国化工橡胶橡桂林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轮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贴牌加工全钢载重子午
线轮胎及乘用车子午线轮胎,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达到企业间利益双赢的目的。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4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6-04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简介公司与轮胎集团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公允的原则,经协商后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工程机械外胎委托加工协议》、《垫带委托加工协议》及《聚乙烯塑料隔离膜外委加工合作协议》,轮胎集团为公司加工部分工程机械外胎、垫带及聚乙烯塑料隔离膜,公司依据协议并参照市场招标价格向轮胎集团支付加工费用。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607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时间(年)×年基础担保费率×费率系数。其中, 年基础担保费率为5.5‰,费率系数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融资担保实施细则》的担保费收取办法确定。
交易简介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358.6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4018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时间(年)×年基础担保费率×费率系数。其中, 年基础担保费率为5.5‰,费率系数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融资担保实施细则》的担保费收取办法确定。
交易简介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39.6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在采购揭牌价格基础上取得的优惠,由双方平均共同分享,并在当月结算价格中予以兑现,计算公式为:X=A-0.5×(A-B),其中A价格是供应商与公司的结算价格,B为集中采购价格,X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与公司的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41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1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18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购买、销售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购买方: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
公司与关联法人三和利众拟在焦作市签订《动力介质购买与销售协议》,协议约定由三和利众向公司提供电力、蒸汽,公司向三和利众提供水、风,并对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交易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规范与约束。同时,交易双方对2006年11~12月份以及2007年度期间双方相互提供动力介质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进行确定。
2006年11~12月份以及2007年度交易双方预计交易量、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项目 销售方 预计销售量 预计销售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蒸汽 三和利众 110万吨 13200万元 63
电力 三和利众 22000万度 10076万元 74
鲜活水 风神股份 420万吨 1071万元 100
中水 风神股份 312万吨 592万元 100
风 风神股份 230万立方 241万元 100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和利众为公司提供动力蒸汽、电力,公司为三和利众提供动力水、风。
三和利众目前所建项目是风神股份锅炉的技改工程,是公司的配套项目,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的汽和电将全部供应给公司。该项目已于2006年10月底实现了1#炉投产,1#汽轮机和发电机11月底投产,并开始向公司供应蒸汽和电力,2#、3#机组有关的锅炉、2#汽轮机和发电机目前正在安装调试。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三和利众拟签订《动力介质购买与销售协议》,协议有效期20年,协议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006年11~12月及2007年度公司和三和利众相互提供动力介质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定价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
2、三和利众热电联产项目投产运营后,公司购买三和利众的蒸汽、电力的成本要低于公司目前的整体运营成本,力争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3、蒸汽价格:在本协议规定条件下,公司向三和利众购买蒸汽的价格应低于焦作市工业用汽的市场价格。
4、电力价格:在本协议规定条件下,公司向三和利众购买电力的价格应低于公司在焦作市购买河南省电力公司电网电力的综合电价(不含基本电费,基本电费由公司负责直接向电业局缴纳)。
5、新鲜水价格:三和利众向公司购买新鲜水的价格应不高于三和利众在焦作市自来水公司购买的价格。
6、中水价格:公司销售给三和利众的中水按照不高于同行业的价格确定。
7、压缩空气价格:公司销售给三和利众的压缩空气价格按公司的生产成本确定。
8、上述价格由双方每年协商确定,并提交双方董事会审议。
9、若在协议期内遇到国家或地方统一调整介质价格,则买卖双方需按国家或地方文件执行,及时调整双方的结算价格。具体调整幅度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价格:
1、三和利众向公司提供蒸汽
试运行期间暂定为120元/吨,待第二台机组稳定运行后,双方根据已确定的原则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决策程序最终确定。
2、三和利众向公司提供电力价格为0.458元/KWH。
3、公司向三和利众提供活鲜水价格确定为2.55元/吨。
4、公司向三和利众提供中水价格确定为1.90元/吨。
5、公司向三和利众提供风价格确定为1.05元/立方米。
(三)交易结算方式:
1、采用预付款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付款时间:每月10日或之前,公司应向三和利众支付本月的汽、电使用费用,支付标准可参照上月公司的实际用汽和用电数量计算。同时,三和利众向公司支付新鲜水、中水和压缩空气的使用费用。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三和利众依法存续,所建项目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具备履约能力,三和利众不能按照约定提供给公司生产用动力的风险较小。对于公司给其提供的水、风等动力介质,三和利众不能按期付款的风险较小。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现生产用汽由公司锅炉房提供,随着公司生产量的逐年增加,现有的供汽、供热系统经常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已不能满足正常生产所需;现有链条炉均系低参数锅炉,设备陈旧、效益低、环境污染严重,按照国家环保局的要求,公司现有的8台锅炉将全部拆除。三和利众目前所建项目是风神股份锅炉的技改工程,是公司的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生产的汽和电将全部供应给公司。三和利众已于2006年10月底实现了1#炉投产,1#汽轮机和发电机11月底投产,并开始向公司供应蒸汽和电力,2#、3#机组有关的锅炉、2#汽轮机和发电机目前正在安装调试。能够满足公司的用汽、用电需求,且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9-15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
交易简介 公司租赁使用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焦国用(1997)第0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下土地,共计94,668.58平方米,用于120万套子午胎项目建设用地,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9.20元,租赁期限自2004年9月10日至2047年9月19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9-15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公司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于2004年9月10日在河南省焦作市就收购其拥有的50万套子午胎生产线及相关设施事宜签署了《关于50万套子午胎生产线及相关设施的购售协议书》,形成重大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的收购价款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04] 第V204028号《资产评估报告》列示的资产值为准。依据该评估报告,截止2004年7月31日,协议资产的帐面值为49,918.23万元,评估值为46,709.96万元。据此,本次收购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的收购价款共计人民币46,709.96万元;在公司本次增发股票成功且募股资金到帐后一个月内,由公司以转帐支票方式向集团公司足额支付上述协议价款。若公司募股资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收购价款的,公司应积极向银行借款或以自有资金来支付。或由交易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若评估基准日至公司第一笔协议价款支付日超过6个月,交易双方可重新协商收购价格;若超过资产评估有效期限,则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或审计机构对协议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或审计,以新的评估资产值作为确定收购价格的依据。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主发起人,截止该协议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16,226.2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6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50万套子午胎生产线及相关设施是集团公司原所拥有的80万套子午胎项目资产的组成部分。
截止上述协议签署日,集团公司未就上述资产上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截止2004年7月31日,协议资产的帐面值为49,918.23万元,评估值为46,709.96万元。上述资产所在地为公司与集团公司注册地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
集团公司原所拥有80万套载重子午胎项目被列入国家“八五”技术改造规划,该项目自1996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1999年11月30日成功试制出第一条样胎,至2001年4月底已形成年产30万套的生产能力,2003年8月已形成80万套生产能力。根据集团公司与公司于2004年3月26日签订的《关于子午胎技改工程资产购售的补充协议书》和《租赁合同》,公司收购了集团公司所拥有的80万套载重子午胎项目资产中的30万套载重子午胎生产线和80万套主厂房,继续租赁剩余50万套子午胎生产线及相关设施,租赁费为每年3,010.33万元,由公司按季支付。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售、出租方: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租赁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日期:2004年9月10 日。
交易标的:集团公司拥有的50万套子午胎生产线及相关设施。
交易价格:本次收购,收购价款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04] 第V204028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准。依据该评估报告,截止2004年7月31日,协议资产的评估值为46,709.96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67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6-22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公司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四宗土地,被列为一级收税范围,年土地使用税由0.4元/平方米调至4元/平方米,增幅为3.6元/平方米。目前,公司租赁集团公司四宗土地年租赁费为1.66元/平方米、1.86元/平方米和1.88元/平方米三个档次。按照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提高土地租赁费标准,并为此签署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补充合同》,考虑到集团公司需上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将年租金提高到4.22元/平方米,并从2003年7月1日起追溯执行。
上述四宗土地中的子午胎宗地租赁期限于2004年4月30日到期,本合同延长其租赁期限至2007年4月30日止,与50万套子午胎生产线租赁期限相一致;按双方原签署的有关子午胎生产线的《租赁合同》约定,子午胎宗地的租赁使用费含在子午胎资产的租赁费用中,公司不再单独向甲方支付该宗土地租赁使用费。经双方协商,该宗土地年租赁费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为2.34元/平方米,从2004年5月1日起,该宗土地年租赁费为4.22元/平方米。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告》和焦作市地税局焦地税[2004]65号文规定,将集团公司该宗土地划在一级范围,土地使用税从2004年7月1日起由每年每平方米4元提高到7元。综合考虑税费、历史租赁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约定将上述四块宗地年租赁费用进行调整,由4.22元/平方米调整为9.20元/平方米。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3-30
甲公司风神股份
乙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季支付为752.58万元/每季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于2004年3月 26 日在河南省焦作市就租赁经营集团公司拥有的80万套项目资产中的50万套载重子午胎生产线和80万套相关厂房及配套设施等资产事宜签署了《租赁合同》,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的租赁费用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评报字[2004]16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该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03年11月30日,继续拟租赁资产的评估值为48,553.67万元。经双方充分协商,本次资产租赁费用定为:人民币3,010.33万元/年,由公司按季支付。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资产为集团公司拥有的80万套项目资产中的50万套载重子午胎生产线和80万套相关厂房及配套设施,资产范围主要包括:炼胶中心主厂房、XM270密炼机及其配套设施、子午胎胶浆搅拌机及其配套设施、子午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子午胎成品试验设施以及供电设施、水处理设施、锅炉设备、制冷设备、动力设备等。
  截止上述协议签署日,集团公司未就上述资产上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上述资产所在地为公司与集团公司注册地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
  集团公司拥有80万套载重子午胎项目被列入国家“八五”技术改造规划,该项目自1996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1999年11月30日成功试制出第一条样胎,至2001年4月底已形成年产30万套的生产能力,2003年5月已形成80万套生产能力。根据集团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及《关于合作经营的补充协议》和《租赁合同》,自2000年5月1日起,由公司租赁经营该项资产。2003年度公司子午胎资产实现销售收入81,148.42万元,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的资产租赁费为5,373.69万元。截止2003年11月30日,集团公司拥有的80万套载重子午胎协议资产的帐面值为88,913.06万元,评估值为79,572.86万元。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取重置成本法出具了亚会评报字[2004]15、16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11月30日,拟收购资产的帐面值为36,137.85万元,评估值为31,019.19万元、拟继续租赁资产的帐面值为52,775.21万元,评估值为48,553.67万元。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80万套载重子午胎项目资产的帐面值合计为88,913.06万元,评估值合计为79,572.86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集团公司拥有的80万套项目资产中的50万套载重子午胎生产线和80万套相关厂房及配套设施。
  交易价格:本次租赁,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评报字[2004]1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48,553.67万元)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每年支付租赁费用3,010.33万元。
  交易结算方式:由公司按季支付为752.58万元/每季。
  生效时间: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履行合同的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的有效期:自2004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租赁是为了保证80万套载重子午胎资产的完整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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