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259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3706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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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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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4325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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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239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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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271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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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32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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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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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52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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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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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3859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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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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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89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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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002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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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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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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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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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4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8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8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724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3063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844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44.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013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4325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3464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45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52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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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1770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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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金诚旧机动车经纪事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11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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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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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77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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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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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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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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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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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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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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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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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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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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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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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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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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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同时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3名自然人股东持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30%股权。2012年预计向本公司租入房屋,收取的租赁费用达12,8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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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秀江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为公司提供广告宣传劳务,涉及金额为1,0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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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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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12年预计水电汽等其他公用,转供水电费(购买)费用为15,000,000元,接受本公司劳务费用达75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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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7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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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12年预计伊酷童物业租赁费用为3,000,000元,梅村物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达150000元,东方驾校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为42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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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57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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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东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提供物业管理的费用为25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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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水电汽等其他公用,转供水电费(购买)费用为15,000,00元,提供物业管理劳务的费用达7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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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向本公司出租房屋,收取的租赁费用为100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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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市金诚旧机动车经纪事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市金诚旧机动车经纪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房屋租赁出租的费用达4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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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方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东方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向本公司销售汽车,费用达30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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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方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东方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提供物业管理劳务的费用达6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无锡东方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东方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年预计向本公司出租房屋,收取的租赁费用达1500000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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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31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2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31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5.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31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奥运产品供应方全国统一供货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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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水电分表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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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45.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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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方购买水电其定价依据是根据公司水电分表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7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方购买水电其定价依据是根据公司水电分表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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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45.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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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8-22 |
甲公司 | 大东方 |
乙公司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承诺在建设东方物流配送及大型超市项目时,需拆除无锡市广瑞路14号集团公司所属地块的房屋设备等。为此,公司于2002年12月18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广瑞路14号地块房屋设备拆迁的补偿协议》,双方同意按该地块房屋建筑物及相关设备2002年12月末账面资产净值作为补偿款依据,共计补偿金额9,288,297.35元。交易完成后对公司推动募资项目建设进度及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拆迁补偿涉及的资产为集团公司在广瑞路14号地块拥有的相关房屋设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
集团公司在上述需拆除的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拆迁的情况,无相关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争讼事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资产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目的:无锡市广瑞路14号地块房屋及设备。
交易金额:补偿人民币9,288,297.35元。
交易结算时间和方式:于该资产拆除次月,以银行存款划拔支付。
实施时间:2003年1月28日
协议签订日期:2002年12月18日
2、资产补偿的依据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该房屋建筑物及相关设备2002年12月末账面资产净值作为补偿款依据。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加快建设东方物流配送及大型超市项目进程,是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本次拆迁补偿是为解决与集团公司在广瑞14号地块实施项目的遗留问题,为一次性交易,不会因本次交易而产生与集团公司之间新的持续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集团公司在广瑞路14号已不存在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联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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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9288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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