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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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合同价格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建筑成本、材料价格、以及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经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初步确定合同预算总价为52,553.19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30.3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国栋集团和王春鸣先生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先生回避了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52,553.19万元的工程施工收入,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承诺,公司总承包该工程的毛利率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1.5%,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52,553.19万元工程施工收入。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255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由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确定,初步确定合同价格(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以及同期市场价格)按照该工程施工总投入的11.5%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29.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云露女士持有国栋集团6%的股份。因此国栋集团、王春鸣先生和王云露女士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订工程施工管理服务合同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4000万元工程施工管理服务收入。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1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对广元国栋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定本关联交易合同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公司持有的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1、公司拟将所持广元国栋90%股权通过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元国栋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标的股权已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公开拍卖的底价不得低于该股权资产的评估价格24,550.52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时根据交易规则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承诺,如果公司持有的广元国栋90%股权通过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均没有成功,国栋集团将按照上述评估价格24,550.52万元对广元国栋90%股权资产进行收购。 3、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国栋集团转让广元国栋90% 股权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30.32%的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云露女士持有国栋集团6%的股份。因此国栋集团、王春鸣先生和王云露女士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向国栋集团转让广元国栋90%股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先生、王云露女士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金额为24,550.52万元,超过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因此此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455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31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2年8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出售“振浮7”4000吨浮吊合同,售价人民币4.4亿元。该事项具体如下:
(一)“振浮7”4000吨浮吊基本情况
“振浮7”4000吨浮吊系公司自行设计和建造的浮吊,该浮吊于2009年3月24日建造完工后投入公司日常生产吊装项目,最大起重能力4000吨。
(二)关联方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是以港口工程施工为主,多元经营、跨行业、跨地区的国有大型骨干施工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83,690万元,拥有1个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14个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15 个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经营领域包括港口、航道、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和高速公路、桥梁、机场、铁路、地铁、轻轨、大型成套设备安装、工业民用建筑、市政工程以及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
(三)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后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效益,公司拥有9艘浮吊,出售后还有8艘,已制定替代方案,公司将新造一艘5000吨浮吊,生产经营仍能得到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认可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办理具体事宜。由于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额将不包含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3年-2015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06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8月6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8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608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国栋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国栋集团持有公司30.3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9998.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06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0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由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确定合同涉及的产品单价以市场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国栋集团持有公司30.3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云露女士持有国栋集团6%的股份。因此国栋集团、王春鸣先生和王云露女士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订购买装饰、装修材料(地板、饰面板等)合同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先生、王云露女士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1200-1500万元的商品销售毛利润,超过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因此此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1200-1500万元产品销售毛利润。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0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由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确定,初步确定合同总价由工程施工劳务费(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以及同期市场价格)外加该工程施工总投入的11.5%的管理费用构成。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29.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云露女士持有国栋集团6%的股份。因此国栋集团、王春鸣先生和王云露女士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订清包(包工不包料)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4000万元工程施工毛利润。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16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所提供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该关联交易总价款为 10,845,618.84 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为控
股股东国栋集团在双流县东升镇开发的房地产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该工程 3、4 号楼精装修房屋所需地板、套装门、墙板等装饰建材由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国栋集团。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 38.78%的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王春鸣、
王云露系国栋集团自然人股东,分别占国栋集团 55%和 6%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向国栋集团提供装饰建材商品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王云露回避了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10,845,618.84 元人民币,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关联交易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845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29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国家建筑收费标准、建筑成本、材料价格以及同期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937.4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1-08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定公司收购投资公司股权合同价格为 16,154 万元;依据投资公司与国栋集团签订的《在建工程转让合同》按目前修建成本计算,国栋.南园五星级酒店在建工程转让价格为 16,000 万元;两项合计 32,154 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100%股权,合同总金额为16,154万元人民币,该款项由公司为国栋集团承建的国栋.南园五星城开发项目工程垫款约26,000万元以抵扣债务方式支付。股权收购价款抵扣后,公司用剩余约9846万元代投资公司偿还所欠国栋集团的16,000万元负债(该负债系投资公司购买国栋集团国栋.南园五星级酒店在建工程形成)。
上述价款抵扣后,余款约 6,154 万元作为投资公司占用国栋集团款项作其他长期应付款项列帐。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 38.78%的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 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国栋集团和王春鸣均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先生回避了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金额为32,154 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因此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61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1-08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和《审计报告》确定本关联交易合同价格为 16,154 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收购
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100%股权,合同总
金额为 16,154 万元人民币。
200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公告》,披露公司收购投资公司 100%股权合
同总金额约为 3.3 亿元人民币,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
投资公司 100%股权包含的净资产和其向国栋集团购买在建工程形成的负债分界不清,导
致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不清晰,因此再次召开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最
终确认该股权收购关联交易的合同价格为 16,154 万元。
投资公司系国栋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投资;酒店管理;销售建筑材料、
人造板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14.30 万元整。
国栋集团持有公司 38.78%的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
持有国栋集团 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国栋集团和王春鸣均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对投资公司的股权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春鸣先生回避
了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因本次交易金额为
16,154 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因此此
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国栋集团将放弃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增加了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实现了公司整合主营业务销售渠道,提高
营销效率以及扩大公司经营范围至酒店经营、管理的目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61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29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建筑成本、材料价格、以及同期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8月26日,公司与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为国栋集团在双流县东升镇开发的房地产及酒店工程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合同总金额概算为38,760.22万元人民币。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78%的限售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持有国栋集团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国栋集团和王春鸣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国栋集团签署的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栋集团计划开发位于双流县城东升镇人民广场侧的土地,该土地面58,328.45平方米,计划开发为高层电梯公寓"国栋南园五星城"和"国栋国际大酒店",其中"国栋南园五星城"总建筑面积218,749.30平方米(含地下28,281.4平方米),"国栋国际大酒店"总建筑面积54,434.4平方米(含地下11,708.07平方米)。公司将总承包该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合同总工期900天。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
合同价格参照国家建筑定额收费标准、建筑成本、材料价格、以及同期市场价格,由公司与国栋集团协商确定,初步确定合同概算总价为38,760.22万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国栋集团将按工程进度向公司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每月25日,国栋集团按照工程量报告,分期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证金,满工程三年保修期满后返还公司。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预计能为公司提供38,760.22万元的建筑施工收入,创造约5000万元的毛利润。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876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21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成都安美勤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国栋国际大酒店及商务楼”、“国栋广场商务公寓”是由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镇广场南侧,总占地面积58539.65㎡。总建筑总面积208124.10㎡,预计2004年10月开工。
  2004年8月16日,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国栋国际大酒店及商务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国栋广场商务公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将承包该两项工程的土建、初装饰和安装。预计工程总承包价为361,085,250.00元。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双方以及签署日期
  ⑴甲方: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⑵乙方: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⑶协议签署的日期:2004年 8月16日
  ⑷协议签署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板桥
  2、协议标的
  ⑴“国栋国际大酒店及商务楼”工程,建筑面积92145㎡,其中酒店(12层)和商务楼(14层)面积分别为64395㎡和27750㎡,公司承包其工程土建、初装饰和安装,预计2004年10月开工,工期2年。
  ⑵“国栋广场商务公寓”工程包括14栋16层的电梯公寓(建筑面积104433㎡)和1栋3层的公寓会所(建筑面积2600.4㎡)以及商业建筑和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7200.08㎡),预计2004年10月开工,工期3年。
  3、交易的定价、金额及支付方式
  ⑴、工程总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确定,“国栋国际大酒店及商务楼”工程预计总价178,740,900.00元;“国栋广场商务公寓”工程预计总价182,344,350.00元。
  ⑵、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0日内,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基础工程完成以后,按月拨付工程进度款,至工程总款80%时暂停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办理完毕再拨付总款的15%;待工程质保期结束,并完成保修工作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总款的5%。
  4、关联交易的正式生效条件
  此项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使公司在今后2-3年内获得约3.6亿元人民币的施工收入及约4000万元的收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6108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合同价款为9383万元,本期内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共收到劳务收入金额为4624.43万元。
交易简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公司承建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栋广场 》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46244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正源股份
乙公司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期内公司共投入资金2265.97万元。
交易简介<国栋广场>联合开发协议书:预计总投资17693.55万元,公司出资8669.8395万元,占总投资的49%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2659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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