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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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4.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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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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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2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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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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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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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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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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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4.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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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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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2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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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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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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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3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涵盖了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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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评估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以1485万元受让标准集团所拥有的标准海菱23.23%的股权。
2、标准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1%。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有董事7人,3 名关联董事(李广晖、朱寅、朱培顒)回避本次表决,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因此,本次交易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尚需履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程序。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标准集团聘请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准海菱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
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2年10月18日,本公司和上海远中实业有限公司、标准集团在审计评估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整合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惠工三厂缝纫机业务及相关资产重组方案(协议)》 。已通过上交所网站公告。本次交易是建立在根据协议对于惠工三厂进行公司制改制成立标准海菱的基础之上,通过本次交易将为后续的增资整合工业缝纫机业务奠定一个必要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后续的整合,最终完成公司工业缝纫机主营业务的扩张。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4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4.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2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9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2、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集团公司提供水电供应,及房屋出租;集团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结算价格向公司提供土地租赁以及综合服务。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土地租赁、水电及暖气供应、房屋租赁等协议,董事李广晖、宋长富、朱培颙等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性意见。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 0.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66.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9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2、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集团公司提供水电供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土地租赁、水电及暖气供应、房屋租赁等协议,董事李广晖、宋长富、朱培颙等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并
发表了独立性意见。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 0.2%,对公司独立性
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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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0.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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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0.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0.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0.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和零部件,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3、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未超过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4、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价格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供应,及房屋出租;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公司上海经理部、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水电汽供应、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后勤综合服务、购销货物等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和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必须存在的,有助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持续存在。
公司和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延承而来。其购销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维护以及江浙、长江三角洲区相关零部件主产区的供应采购,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严格遵守市场原则。该交易将会在短期内持续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额仅占公司同类交易额的比例均低于0.2%,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关联方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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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15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由于历史原因,1999年5月起,公司租赁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197,428.58平方米,在租赁的土地上建有公司临潼制造公司,进行工业缝纫机的生产。
鉴于原协议将于2008年11月到期,通过协商,公司就支付临潼制造公司土地使用权租金与集团公司续签了协议。续签协议约定协议期为2008年11月30日至2011年11月30日。租赁价格为每年224.4万元,未发生变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2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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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15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房屋租赁协议》
由于历史原因,集团公司租赁公司坐落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的办公用房550平米。通过协商,双方就收取房屋租赁及相关关联服务费用续签协议。协议约定,租赁期为2008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年办公应用房租金为29.82万元/年,相应服务费用为12.54万元/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2.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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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15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水、电、汽及暖气供应协议》
由于历史、地理原因,公司向集团公司员工生活区供应水、电、蒸汽以及暖气供应。
鉴于原协议将于2008年11月到期,通过协商,公司就向集团公司员工生活区供应水、电、蒸汽以及暖气续签了协议。续签协议约定协议期为2008年11月30日至2011年11月30日。约定供应的水、电、蒸汽及暖气价格为:
水 0.96 元/吨 根据公司自备井成本确定
生活用电 每度 0.49 元 根据当地物价部门规定价格
工业用电 每度 0.65 元 根据供电部门提供成本加收正常耗损
蒸汽 每立方米 72 元 根据公司实际成本加收正常耗损
供暖 每平方米 3.2 元 根据公司实际成本确定
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公司无法提供第三方价格验证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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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15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后勤保障协议》
由于历史、地理原因,1999年5月起,集团公司(后改为集团公司物业公司)向公司临潼制造公司提供生产区绿化、环卫、下水道疏通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双方约定,协议期一年,相关的服务费用为每年31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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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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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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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惠工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理部 |
定价依据 | 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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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8-1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关于对临潼生产区《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使用权租金的核定协议
交易双方: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7.11%的股权,为标准股份控股股东。所以,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从1999年5月,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用土地197428.58平方米,作为股份公司临潼工厂生产用地。本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06年8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的租金进行了核定。核定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0.95元,月租费人民币18.7万元。
由于上次核定时效到期,所以进行本次核定。同时,本次核定金额和以前年度核定金额未发生变化,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以及资产状况不带来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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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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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8-17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关于水电汽供应协议
交易双方: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7.11%的股权,为标准股份控股股东。所以,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从1999年5月,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水电汽。由于上次核定时效到期,所以进行本次核定。本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06年8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的供应价格进行了核定。核定价格为:水价按每吨0.96元计价,生活用电按照每度0.49元计价,生产用电按照每度0.60元计价,蒸汽按照每立方米56.50元计价。本次核定价格和以前年度核定价格未发生变化,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以及资产状况不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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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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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9-24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鸿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具体确定,不得高于向第三方的供货价格 |
交易简介 | 公司于2003年9月22日与西安标准鸿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鸿鹄电子")签署了零部件供货协议。 双方交易的标的为需方生产工业缝纫机所需用的电脑控制部件。交易货款在需方收货后的三十天内以转帐方式向供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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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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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0-19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标准股份向标准进出口、上海惠工电脑绣花机技术服务部、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上海经理部、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西安经理部在协议期内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各类″标准牌″缝制设备。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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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0-19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兄弟标准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与西安兄弟标准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零部件供货协议》,标准股份向兄弟标准在协议期内供应缝纫机零部件,其名称、数量等以经标准股份审核后的兄弟标准每月所下订单为准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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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a.西安市太白南路一号办公用房屋及其设施每月每平方米45元,公用设施及其房屋的使用费每月每平方米22.5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标准股份向标准集团租赁其办公用房屋以及公用设施。租用标准集团西安市太白南路一号办公房屋及其公用设施包括办公楼1、2、4层,建筑面积为1650平方米,研发中心建筑面积为360平方米,荣誉展览厅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共计2418平方米,占标准集团太白南路一号总办公用房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75.56%。双方公用设施为招待所及设施,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2242平方米,会议中心及设施,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702平方米,餐厅及设施,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558平方米,活动游艺室及设施,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54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为4042平方米。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修订前协议约定土地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0.46元,年租金为9.08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向标准集团租赁生产建设用地。生产建设用地位于西安市临潼区,使用面积为197428.58平方米。西安市临潼区生产建设用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0.95元,每年较原协议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216.04万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标准集团供应其生产系统和生活服务系统所需的水、电、汽,并以实际需求确定供应量。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标准缝纫机进出口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26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西安兄弟标准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302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开源缝制设备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购买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322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利达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购买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727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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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水、电、汽暖供应根据本公司与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电、汽及机修保障协议》规定的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水电汽暖供应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970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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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标准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后勤综合服务费根据本公司与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规定的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接受后勤综合服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4173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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