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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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3年4月7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管维立、孙燕红、孟全生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签署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协议涉及交易金额(综合服务及产品购销)预计2014年年度最多不超过16.63亿元人民币(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3.4亿元,经审计2013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3.86亿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b、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c、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应当参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3年4月7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管维立、孙燕红、孟全生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签署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协议涉及交易金额(综合服务及产品购销)预计2014年年度最多不超过16.63亿元人民币(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3.4亿元,经审计2013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3.86亿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7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3年4月7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管维立、孙燕红、孟全生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签署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协议涉及交易金额(综合服务及产品购销)预计2014年年度最多不超过16.63亿元人民币(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3.4亿元,经审计2013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3.86亿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6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3年4月7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1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管维立、孙燕红、孟全生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签署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协议涉及交易金额(综合服务及产品购销)预计2013年年度最多不超过23.4亿元人民币(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9亿元,经审计2012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8亿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 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 正常、公平之价格; 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 利润; 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交易简介化工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的水、电、蒸汽、冷量、氮气、污水处理及交
通工具等延续发生的供应和服务。本公司向化工集团提供的蒸汽、电、冷量、
氮气、污水处理及交通工具等延续发生的供应和服务,保证本公司使用之余
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 b、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 c、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应当参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本公司从化工集团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销售PBT、环氧树脂、
双酚A、有机硅系列产品等。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2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1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①综合服务: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②产品购销:参照交易当时的下述价格:a、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b、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c、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0年3月31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9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1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b、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c、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应当参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0年3月31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9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1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d、先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0年3月31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29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蓝星有机硅法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高公司有机硅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强化公司在有机硅产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经充分科学论证,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蓝星有机硅法国公司签订《有机硅一体化技术许可协议》。
2、由于蓝星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蓝星法国公司为公司关联单位,因此,本次技术引进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技术引进事宜已经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陆晓宝、刘韬、焦崇高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孙燕红、管维立、孟全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通过本次技术许可的引进可以使公司有机硅上下游产品无论从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产品品种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和改进,有利于公司在有机硅产业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从而进一步拓展市场,尤其是下游中高端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该次技术许可的引进符合公司有机硅产业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加快公司有机硅产业上下游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在有机硅领域的产业优势,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通过引进法国公司的有机硅的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建设200kt/a 有机硅单体装置和12万吨/年有机硅下游系列产品等项目,使公司有机硅生产的规模跃入国际有机硅生产厂商前列,技术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通过技术工艺的升级,加快深加工产品的发展,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公司的有机硅产品能长足发展,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6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 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 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 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0年3月31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1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6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a、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 b、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 c、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应当参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化工集团于2010年3月31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经201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化工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1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为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及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经与财务公司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由于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利率。
2、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险。
4、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银行及金融机构,对本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公司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及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 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 c、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 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蓝星集团于2007 年3 月29 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
经2007 年4 月20 日召开的200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
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蓝星集团出于降低运
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
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
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a、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 b、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 c、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应当参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蓝星集团于2007 年3 月29 日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并
经2007 年4 月20 日召开的200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上
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蓝星集团出于降低运
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
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
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31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 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 c、 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原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已经到期,因此公司参照2006年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2007年的计划,决定继续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签订《经营服务协议》。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蓝星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无锡石化总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本公司向关联方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购买经营所需原材料目的是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相对国内而言,进口产品原料价格较低,从国外大量采购原料,有利于降低成本。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且具有多年从事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进口贸易的经验,具有较好的市场认知度。公司虽已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由于完全取得国际市场渠道、获得国外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以取得合理价格尚需一个过程,因此公司在直接向国外采购原材料的同时,仍将持续存在一部分这方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进行上述交易时,将按照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只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3.25%,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2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蓝星星火化工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关联方蓝星星火化工厂、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和甘肃蓝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目的是利用关联方成熟的市场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关联方购买本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销售,本公司虽已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由于完全取得市场渠道尚需一个过程,因此本公司在直接向国外销售产品的同时,仍将持续存在一部分这方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将按照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合并只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2.88%,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关联方蓝星星火化工厂、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和甘肃蓝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目的是利用关联方成熟的市场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关联方购买本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销售,本公司虽已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由于完全取得市场渠道尚需一个过程,因此本公司在直接向国外销售产品的同时,仍将持续存在一部分这方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将按照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合并只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2.88%,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关联方蓝星星火化工厂、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和甘肃蓝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目的是利用关联方成熟的市场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关联方购买本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销售,本公司虽已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由于完全取得市场渠道尚需一个过程,因此本公司在直接向国外销售产品的同时,仍将持续存在一部分这方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将按照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合并只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2.88%,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甘肃蓝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关联方蓝星星火化工厂、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和甘肃蓝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目的是利用关联方成熟的市场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关联方购买本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销售,本公司虽已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由于完全取得市场渠道尚需一个过程,因此本公司在直接向国外销售产品的同时,仍将持续存在一部分这方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将按照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合并只占本公司同类交易的2.88%,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哈尔滨华宇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4年2月20日,本公司与蓝星集团签订《经营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体:甲方为蓝星集团及蓝星集团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乙方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内容:综合服务即能源供应、后勤、交通等其他综合服务;货物销售。
(三)定价原则:见本公告三。
(四)价款支付:关于综合服务,接受方应在供应方提供综合服务后一个月,向供应方支付费用;关于购买货物,买方应在卖方履行完毕交货义务后十五日内向卖方支付价款。
(五)生效条件: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有效期限:三年。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8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04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无锡石化总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能源提供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根据该定价标准执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关联交易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进行;
3、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含营业税、印花税)加5%利润进行。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能源
本公司向关联方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销售能源是因2001年5月本公司分公司无锡树脂厂的“油改煤热电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油改煤”)完工,其能够生产电力、蒸汽等能源并有节余。为合理利用资源,在满足本公司生产所需能源的前提下,将节余能源对外销售。本公司与无锡市石油化工总厂进行上述交易时,将按照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2-17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2月14日,本公司与蓝星集团在北京签订了《经营服务协议》。上述《经营服务协议》的签订是鉴于双方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一)》、《综合服务协议(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及本公司已与蓝星集团下属企业哈尔滨华宇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石油化工总厂分别签订的《经营服务协议》和《能源供应协议》,本公司控股企业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已与蓝星集团下属企业南通合成材料厂签署《经营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等,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需就关联交易的规范做出调整;上述《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本公司与蓝星集团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保证生产正常经营的目的,互相提供综合服务及购销货物。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综合服务
无锡石化总厂、南通合成材料厂、华宇公司等向本公司提供相关水、电、蒸汽、冷量、氮气、污水处理及交通工具等延续发生的供应和服务,预计以上项目交易金额累计12个月将超过1100万元。本公司向无锡石化总厂提供蒸汽、电,系由本公司无锡树脂厂生产,它为保证本公司使用之余额,预计交易金额累积12个月将超过1000万元。
2、 产品购销
本公司向无锡石化总厂、南通合成材料厂等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苯酚、DMT等,预计交易金额累积12个月将超过8000万元。向南通合成材料厂、无锡石化总厂等销售PBT、环氧树脂、双酚A、有机硅系列产品等,预计交易金额累积12个月将超过7000万元。
在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上无任何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财产权利。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协议的签署方为本公司和蓝星集团。协议签署日期为2004年2月14日,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
2、 交易标的物为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
3、 交易价格的确定:
1) 综合服务:
a、如国家有关部门已有强制性定价应当执行该定价标准;
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
c、 如无第三方价格可参考,则参照供应方提供服务地实际成本加5%利润;
d、先前供应方就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
2) 产品购销:参照交易当时的下述价格:
a、 有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执行;
b、 有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应当根据该价格标准执行;
c、 若无可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时,应当参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4、 交易结算方式:现金支付方式。
5、 适用范围:交易对方蓝星集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与蓝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已签订的各项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发生较大变化,需就关联交易的规范做出调整;本协议的签订,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缺的部分能源与后勤服务,同时能将剩余能源销售给对方,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本协议的签署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蓝星星火化工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676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无锡石化总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390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南通合成材料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867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764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蓝星星火化工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41838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南通合成材料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9726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蓝星星火化工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蓝星星火化工厂本期为公司提供电力、自来水、蒸汽等能源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270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无锡石化总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无锡石化总厂本期为公司提供电力、蒸汽等能源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51437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南通合成材料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公司提供电力、自来水、蒸汽等能源,合计金额人民币1,934,722.77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347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提供 20,000,000 元短期借款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提供80,000,000元长期借款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8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蓝星星火化工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提供50,000,000元短期借款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提供41,420,000元短期借款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4142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提供11,500,000元短期借款担保。担保期限自每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1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依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之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履行期限自每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借款50,000,000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借款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永修县支行短期借款80,000,000元、长期借款48,000,000元提供担保,报告期内担保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8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安迪苏
乙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明确了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范围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交易简介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就有关生产、生活后勤问题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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