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31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潜在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资产置换 |
| 定价依据 | 资产A以本公司2004年8月20日帐面净值7267.437万元为准,作价7267.437;资产B参照天职孜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孜信)于2004年8月28日出具的天孜湘评报(2004)3-54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0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价7244.709万元进行置换,差价部分由不足一方以现金补足。 |
| 交易简介 | 2004年8月29日,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湖南长沙签署《资产置换合同》,本公司以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资产A)向湖南鸿仪置换其所持有的旺旺医院30%的股权(以下简称:资产B)。 |
| 支付方式 | 现金,债权 |
| 交易金额 | 7267.437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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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1-23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母公司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置换 |
| 定价依据 | 经双方充分协商,资产A以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年11月21日出具的湘资(2002)评字第07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值为准,作价人民币6825.79万元;资产B以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2年6月30日相关资产账面净值为准,作价人民币6806.23万元。资产置换合同约定,差额19.56万元作为公司对湖南鸿仪的负债处理。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置换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晋康制药有限公司97%股权。 |
| 支付方式 | |
| 交易金额 | 6825.79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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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21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同一母公司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否 |
| 交易方式 | 转让 |
| 定价依据 | 经双方充分协商,以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湘资评字(2002)第50号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作价人民币3330万元。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上海国光″)12.66%股权转让给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333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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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21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母公司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转让 |
| 定价依据 | 经双方充分协商,以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湘资评字(2002)第51号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作价人民币1650万元。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南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5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165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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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2-06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潜在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否 |
| 交易方式 | 担保 |
| 定价依据 | |
| 交易简介 |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300万元最高额银行借款担保。 |
| 支付方式 | |
| 交易金额 | 730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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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2-06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岳阳鸿仪实业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潜在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否 |
| 交易方式 | 担保 |
| 定价依据 | |
| 交易简介 | 岳阳鸿仪实业有限公司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9447万元最高额银行借款担保。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9447.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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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2-06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子公司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担保 |
| 定价依据 |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借款1500万元提供了担保,担保期限至2002年2月25日止;为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短期借款最高限额担保,担保期限至2002年3月15日止 。 |
| 支付方式 | |
| 交易金额 | 350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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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2-06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子公司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是 |
| 交易方式 | 销售 |
| 定价依据 | 按公允市场售价。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允市场售价销售3750万元瓷器产品给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 |
| 支付方式 | |
| 交易金额 | 375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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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0-09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同一母公司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否 |
| 交易方式 | 转让 |
| 定价依据 | 由于湖南武陵源旅游有限公司、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保利(湖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账面价值未能反映其拥有
的旅游资源租赁经营权,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为准。根据北京国友
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01)第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00年6月30日,武陵股份持有
的湖南武陵源旅游有限公司99%的股权评估值为55440000.00元、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评估值
为63000000.00元、保利(湖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评估值为73315737.75元,股权评估值总计191755737.75元,
其评估前帐面值总计128076828.57元,评估增值63678909.18元。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参股公司湖南武陵旅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股份”)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股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协议》。根据武陵股份与张股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协议》,武陵股份将其持有的:湖南武陵源旅游有限公司99%的股权、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保利(湖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股公司购买武陵股份持 |
| 支付方式 | |
| 交易金额 | 19175.5738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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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9-15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张晓游,曾建国 |
| 公司关系 | 同一关键人员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否 |
| 交易方式 | 合资 |
| 定价依据 | |
| 交易简介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20万元与其董事张晓游(出资48万元)、曾建国(出资32万元)组建设立湖南国光宏生堂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支付方式 | 现金 |
| 交易金额 | 152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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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0-12-09 |
| 甲公司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乙公司 | 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司关系 | 潜在股东 |
| 是否存在控制关系 | 否 |
| 交易方式 | 置换 |
| 定价依据 | |
| 交易简介 | 同意以公司所拥有株洲石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90%的权益作价257.67万元及1385.06万元债权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简称“鸿仪公司”)所拥有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0% 的权益作价1650万元进行置换,并由公司以现金7.27万元向鸿仪公司支付置换差额。 |
| 支付方式 | 现金,其他资产 |
| 交易金额 | 1650.0000 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 起始日期 | |
| 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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