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淮北宇大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转让以截至2014年5月31日上述设备账面价值加增值税为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公司子公司淮北宇大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宇大”或“卖方”,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于2014年8月28日与公司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决定将部分设备转让给华美线业,本次转让以截至2014年5月31日上述设备账面价值加增值税为定价原则,其中生产设备5,882,242.60元,办公设备256,724.50元,合计转让金额为6,138,967.10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1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福良先生担任华美线业董事长,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无向本公司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4次购入本公司资产,均为公开竞拍取得,合计金额为21099.37万元,上述交易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1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了资产运营效率,提升了收益率水平,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资产转让后,公司将对淮北宇大纺织有限公司,可能带来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固定资产、存货贬值及人员安置等风险,公司将努力降低前述风险,最大限度维护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389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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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4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上述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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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09.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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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0.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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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2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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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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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9.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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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47.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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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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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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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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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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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美线业”)之间发生。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10,353.02万元,关联销售8,776.9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1%,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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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底价参照净资产评估价格加上评估基准日至拍卖日期间的预计增值额合计为人民币4,777.14万元,其中净资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4,727.14万元,评估增值345.94万元,评估增值率7.90%,评估基准日至拍卖日期间的预计增值额为50万元。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底价参照净资产评估价格加上评估基准日至拍卖日期间的预计增值额合计为人民币4,777.14万元,其中净资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4,727.14万元,评估增值345.94万元,评估增值率7.90%,评估基准日至拍卖日期间的预计增值额为50万元。
(二)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对本次以交易按底价成交的收益进行了初步测算,预计不产生收益,准确数据依照最终竞拍价格和完税后情况确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公司不存在为敦煌进出口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本次资产转让和出售有利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777.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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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其中拟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出售本公司位于宁波市小港纬三路55号(衙前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部分附属物(土地使用面积23,09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481.60平方米)。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和《公司关于转让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以6,429.8万元成交价(拍卖底价为64,297,823元)成功竞买上述资产。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维科控股于2013年9月23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转让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成交金额6,429.8万元,受让方将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30日内将拍卖成交金额汇入指定账户。 3、交接安排 受让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的6个月内完成交易资产的交接。
4、其他
维科控股实收资本10,706.55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认为该公司具有该款项的支付能力,不存在显著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带来约2,615万元的收益(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42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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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07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下属的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创投”)共同对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尔”)进行增资扩股,共同认购四维尔新增出资额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亿元。在本次共同投资中,公司将占70%的出资权益,即7000万元,占四维尔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4%;维科创投将占30%的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暨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下属的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创投”)共同对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尔”)进行增资扩股,共同认购四维尔新增出资额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亿元。在本次共同投资中,公司将占70%的出资权益,即7000万元,占四维尔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4%;维科创投将占30%的出资权益,即3000万元,占四维尔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董捷、杨健以及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交易的目的本次公司选择与维科集团下属的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共同投资,是基于其具有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丰富的信息渠道及项目的甄别能力。而公司公司通过投资四维尔股权,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通过股权投资拓宽了原有的投资渠道,有望取得更高的资本增值收益,以更好地回报股东。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项目尽职调查,公司认为,本投资项目具有相对低的投资风险;同时,即使四维尔最终IPO未能实现,届时本公司依然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的投资退出权实现投资退出。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是(1)四维尔经营业绩受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及自身经营管理效率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若其不能如期实现上市,则公司投资将可能通过公司或者大股东回购的形式退出,届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均以现金形式出资,且投资于非关联性企业,并无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发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与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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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6.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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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51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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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92.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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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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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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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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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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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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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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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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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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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9.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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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44,076,781.17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1年度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并未发生改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公司需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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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44,076,781.17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1年度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并未发生改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公司需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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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与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性采购关联交易合计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44,076,781.17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1年度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并未发生改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公司需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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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44,076,781.17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1年度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并未发生改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公司需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07.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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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44,076,781.17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1年度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并未发生改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公司需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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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拆借资金概述经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2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上述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四、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同意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2年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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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41.0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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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4.3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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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74.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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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1.68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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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942.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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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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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2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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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56.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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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56.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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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21.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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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51.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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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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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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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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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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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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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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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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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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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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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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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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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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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
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61.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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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84.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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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56.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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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2.3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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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20.7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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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289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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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8711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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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213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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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子公司外资股东)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946.6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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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子公司外资股东)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0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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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子公司外资股东)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9823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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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子公司外资股东)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2 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8897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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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2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55%股权,收购价格为59,441,945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为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九江维科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贸易”)持有的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印染”)55%股权,收购价格为59,441,945元。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董捷、杨健以及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本次收购九江维科印染55%股权系为解决同关联方维科贸易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满足上市公司独立性等监管要求;同时,也为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九江维科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本次收购完成后,九江维科印染将在九江针织产业基地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产业配套与支持作用,并待适当时机,公司亦将下属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统一搬迁至“九江维科工业园区”。公司将借助“九江维科工业园区”完成针织产业的跨地域转移,并且通过对现有针织产业的的重组、整合,加快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打造出一条含“纺、织、印、染、成衣”在内的针织面料及服装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并逐步完成公司产业在国内的合理布局。2、本次股权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2)待九江维科印染搬迁和清理工作结束后,及在上述拆迁补偿款11,816.17万元中扣除相关费用和处置成本后,将会产生一笔金额较大的拆迁净收益,公司将按相应股权比例获得该笔拆迁补偿净收益,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3)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九江维科印染,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收购九江维科印染55%股权:一方面是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消除了潜在的同业竞争,符合独立性等监管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方案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股权转让作价方案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9441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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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2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方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九江维科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
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贸易”)持有的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印染”)55%股权,收购价格为59,441,945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为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九江维科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贸易”)持有的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印染”)55%股权,收购价格为59,441,945元。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董捷、杨健以及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本次收购九江维科印染 55%股权系为解决同关联方维科贸易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满足上市公司独立性等监管要求;同时,也为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九江维科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本次收购完成后,九江维科印染将在九江针织产业基地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产业配套与支持作用,并待适当时机,公司亦将下属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统一搬迁至“九江维科工业园区”。公司将借助“九江维科工业园区”完成针织产业的跨地域转移,并且通过对现有针织产业的的重组、整合,加快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打造出一条含“纺、织、印、染、成衣”在内的针织面料及服装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并逐步完成公司产业在国内的合理布局。2、本次股权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2)待九江维科印染搬迁和清理工作结束后,及在上述拆迁补偿款11,816.17万元中扣除相关费用和处置成本后,将会产生一笔金额较大的拆迁净收益,公司将按相应股权比例获得该笔拆迁补偿净收益,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3)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九江维科印染,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收购九江维科印染55%股权:一方面是配合公司针织产业资源整合及筹建工业园区等任务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消除了潜在的同业竞争,符合独立性等监管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方案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股权转让作价方案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9441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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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2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内销市场,进一步加强内销资源整合,同时为减少关联交易,公
司将收购关联方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贸易”)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子商务”)90%股权,收购价格为9,327,070 元。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
(2)公司网络直销平台的搭建将为公司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是一条费用较少、风险较低并且符合当前潮流的销售途径,不仅进一步拓展了内销市场空间,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3)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维科电子商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3270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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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2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既定的经编产业跨区域转移战略方向,公司将收购安鑫家纺51%股
权,包括公司关联方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投资”)持有的安鑫家纺46%股权和个人股东冯迪峰持有的安鑫家纺5%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5,782,511元。
本次股权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
(2)淮安当地政府对“淮安维科工业园区”项目运作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将依据项目进展程度,提供一定的项目补贴款,目前已收2000 万元补贴款,后续4000 万元补贴款项将逐步到位,公司将按相应股权比例获得上述项目补贴收益,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较为有利的影响。
(3)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安鑫家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将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423.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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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2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冯迪峰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公允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既定的经编产业跨区域转移战略方向,公司将收购安鑫家纺51%股
权,包括公司关联方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投资”)持有的安鑫家纺46%股权和个人股东冯迪峰持有的安鑫家纺5%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5,782,511元。
本次股权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
(2)淮安当地政府对“淮安维科工业园区”项目运作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将依据项目进展程度,提供一定的项目补贴款,目前已收2000 万元补贴款,
后续4000 万元补贴款项将逐步到位,公司将按相应股权比例获得上述项目补贴
收益,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较为有利的影响。
(3)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安鑫家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将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54.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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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双方约定,在托管经营实施后,公司将尽可能对九江印染和淮北印染股东权益实现保值增值,但不以此作为义务。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和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经营的议案》,公司通过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的协商,拟共同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将由本公司对其所控制的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印染”)和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印染”)生产经营进行托管,以规避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董捷、杨健以及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维科集团下属的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8月、2006年8月收购成立了九江印染和淮北印染,其业务性质虽与公司下属的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等染整类企业类似,但在设备配置、目标市场、产品类别上是完全不同的,未构成直接的同业竞争。根据监管机构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的整体要求,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自查自纠报告》,拟定了今后解决上述两家企业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发展方向,即在获得维科精华其他主要股东及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将其注入到维科精华。本次公司对九江印染和淮北印染的生产经营进行托管,目的在于以规避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而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上述两家拟托管企业2008-2009年经营年业绩均受此影响,虽然现在全球经济形势有企稳的迹象,企业经营有转好趋势,但整体上并不稳固。如果公司此时贸然收购上述企业的股权,则可能有悖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经与维科集团协商并征得监管机构的认可,考虑先由本公司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托管,待上述两家企业经营形势相对明朗或者公司认为收购的必要条件明确后,再择机进行控制权的收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一致同意该项交易,认为本次托管目的在于规避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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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8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59.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95.8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86.6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其他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31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与上述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618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22.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2008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92,748,310.46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35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771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009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59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377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622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476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766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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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718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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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223.9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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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141.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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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81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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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1498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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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799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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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620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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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524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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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4028.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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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846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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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销售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806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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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97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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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宁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79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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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761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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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5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2579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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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27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 年1 月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以用于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宁波维科置
业有限公司持有其余的49%权益,因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故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宁波鄞州区古
林薛家村地块及慈溪市27 号、28 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的竞拍,并授权周永国董
事长在该公司竞拍上述土地成功后分别在40,000 万元、6,600 万元和9,700 万
元的额度内分别对宁波上述地块的资金拆借进行审批。上述资金的拆借利率为基
准贷款利率上浮20%,其中20%为本公司收取的资金使用费。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04 年以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步加强,控制银行
信贷和出台新的土地政策已成为其中最重要的调控措施,但正是这两个环节(实
质是资金)抬高了房地产行业的准入门槛,公司认为,房地产行业这种新的商业
规则必然会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因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限于自身的资金因素,无法独立完成
大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为此,希望本公司能对竞拍上述土地储备所需要的不超
过56,300 万元资金提供拆借。如上述项目竞拍成功,其后续的项目开发主要用
于普通住宅及商业地产,按投资测算预计能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好的利润回报。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6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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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销售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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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销售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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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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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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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千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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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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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美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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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美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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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8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宁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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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31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定了《关于2004年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方在2004年全年商品购销的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具体关联交易全年累计购销金额预计为:与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约1000万元。
2、定价政策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
4、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满后30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2005.02.28公告]
2004年度实际发生额为:1969.9643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69.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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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31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销售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宁波维科销售有限公司签定了《关于2004年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方在2004年全年商品购销的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具体关联交易全年累计购销金额预计为:与宁波维科销售有限公司约2500万元。
2、定价政策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
4、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满后30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2005.02.28公告]
2004年度实际发生额为:302.1450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2.1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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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31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宁波保税区维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定了《关于2004年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方在2004年全年商品购销的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具体关联交易全年累计购销金额预计为:与宁波保税区维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约3000万元。
2、定价政策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
4、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满后30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2005.02.28公告]
2004年度实际发生额为:3669.6585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69.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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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31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宁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宁波宁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定了《关于2004年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方在2004年全年商品购销的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具体关联交易全年累计购销金额预计为:与宁波宁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约500万元。
2、定价政策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
4、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满后30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2005.02.28公告]
2004年度实际发生额为:4521166.38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2.1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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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31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美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增强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宁波维美纺织有限公司分别签定了《关于2004年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方在2004年全年商品购销的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具体关联交易全年累计购销金额预计为:与宁波维美纺织有限公司约1500万元。
2、定价政策
各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
4、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满后30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2005.02.28公告]
2004年度实际发生额为:100.1887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1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价格11400棗12800元/吨 |
交易简介 | 采购棉花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336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货物41447638.92元,其中:床上用品,全棉7件套327元/套,被套126元/套,床笠、枕套97元/套;色纱18.5×2 B65 33600元/吨, 色纱18.5×2 B0208 31800元/吨,色纱29.5×2 HF850 31600元/吨,色混纺纱21000元/吨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447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货物132371536.09元系商品出口代理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237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兴洋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以市场价采购棉毯29897744.32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897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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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将持有墨西哥爱斯公司的股份PESO375000.00(折324.0375万元人民币),按帐面价格转让给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2403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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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受让第一大股东宁波维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353.74平方米,转让价格为市场价,共1052.7019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52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维科技术 |
乙公司 | 宁波维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为本公司向银行借款2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2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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