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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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7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联营销售合同》,其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核心主业IT连锁业属于充分竞争、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2013年,在经济增长放缓、消费需求下降、人工租金成本上涨以及互联网快发展的环境变化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整经营战略与业务模式,加大IT连锁门店结构调整与转型,形成了以独立店、商超店、百货店多业态、多渠道的零售服务运行体系。 目前,宏图三胞门店已进入南京新百,公司与南京新百签、芜湖新百订的联营销售协议,目的是充分利用双方各自在业态、资源及品牌上的优势进行互补,宏图三胞在计算机、通讯、数码、办公自动化设备、附件等品类的渠道、运营及品牌优势可得以强化,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起着积极的作用。根据上述交易和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7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联营销售合同》,其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核心主业IT连锁业属于充分竞争、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2013年,在经济增长放缓、消费需求下降、人工租金成本上涨以及互联网快发展的环境变化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整经营战略与业务模式,加大IT连锁门店结构调整与转型,形成了以独立店、商超店、百货店多业态、多渠道的零售服务运行体系。 目前,宏图三胞门店已进入南京新百,公司与南京新百签、芜湖新百订的联营销售协议,目的是充分利用双方各自在业态、资源及品牌上的优势进行互补,宏图三胞在计算机、通讯、数码、办公自动化设备、附件等品类的渠道、运营及品牌优势可得以强化,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起着积极的作用。根据上述交易和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25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美丽华企业(南京)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办公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将其拥有的位于南京中山东路18号国贸大厦24-25层,2601-2606室办公物业的房屋所有权出售给美丽华企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华企业”)。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国贸大厦始建于1997年,公司分别于2002年6月、2003年5月取得上述物业。由于国贸大厦地处新街口商圈核心地带,建设年代已久,整体建筑结构与房型以及配套设施相对陈旧,可供改造与升级的资源较为有限,一直存在着停车困难和物业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影响了其房屋租赁价格,与相邻的中档次新百、商贸、金融中心物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除国贸大厦1-5层外,该办公物业资产的经营价值不高。因此,通过出售该办公物业实现资产的合理变现,加快资金回
笼速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是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3]第100号)为定价依据,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301.96万元,本次出售价格为6481.168万元,溢价率为2.84%。以拟出售价格测算,扣除各项税费后,本次出售资产的预计净收益约为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0%,实际收益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本次交易价格系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评估综合考虑了标的和周边市场物业情况,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售得资金可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开展,有利于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符合公司“夯实基础,做强主业,实现向现代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7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2012年11月16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6500万元收购三胞集团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10000万股股份,该股份占江苏银行注册资本的1.099%。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将不再持有江苏银行的股份,公司将持有江苏银行10000万股股份。
为实现“做中国最有投资价值之一的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今年以来公司克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通胀压力加大、消费者信心下降的不利因素,在稳固发展IT连锁主业的基础上,加大布局金融资产,目前已形成证券、期货、科技小额贷款以及PE的金融资产结构。
本次资产收购旨在公司进一步加大公司金融资产比重,提高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抵御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江苏银行为区域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良好,经营业绩稳定。本次收购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分享银行业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获得更好的业务资源与发展机遇,同时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与安全边际,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6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8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同种类的联销合同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2012 年 8 月 1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与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签署《联营销售合同》,同意安徽宏三芜湖分公司在 2012年 9 月 1 日-2013 年 8 月 31 日期间在芜湖新百大厦营业南楼五楼数码专区,销售电脑、APPLE、数码、通讯及电脑周边附件(包含小数码、学习机、电话等)产品;营业面积:300 平方米;合同金额为 1500万元。合同双方采用联营销售的模式:芜湖新百大厦为安徽宏三芜湖分公司提供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综合管理,(促销、店面、安全、
环境等)监督进店的商品,统一收银等服务,安徽宏三芜湖分公司向芜湖新百大厦缴纳联营扣点为合同金额的 5%。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 IT 业务的整体战略,可发挥宏图三胞在计算机、数码、电子相关产品方面的独特优势,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起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规则》中要求的及时披露条件,但因关联方南京新百已达到及时披露条件,根据相关原则,公司予以及时披露。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8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同种类的联销合同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2012 年 8 月 1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与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签署《联营销售合同》,同意安徽宏三芜湖分公司在 2012年 9 月 1 日-2013 年 8 月 31 日期间在芜湖新百大厦营业南楼五楼数码专区,销售电脑、APPLE、数码、通讯及电脑周边附件(包含小数码、学习机、电话等)产品;营业面积:300 平方米;合同金额为 1500万元。合同双方采用联营销售的模式:芜湖新百大厦为安徽宏三芜湖分公司提供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综合管理,(促销、店面、安全、
环境等)监督进店的商品,统一收银等服务,安徽宏三芜湖分公司向芜湖新百大厦缴纳联营扣点为合同金额的 5%。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 IT 业务的整体战略,可发挥宏图三胞在计算机、数码、电子相关产品方面的独特优势,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起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规则》中要求的及时披露条件,但因关联方南京新百已达到及时披露条件,根据相关原则,公司予以及时披露。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1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评估分别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方法,经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了市场法的评估结果。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2012年5月29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2000 万元收购三胞集团持有的锦泰期货9000 万股权,占锦泰期货注册资本的30%。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将不再成为锦泰期货的股东,公司将持有锦泰期货30%股权。
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2-018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国内货币持续从紧、物价高位运行、房地产调控基调不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模式与业务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费用,2011 年继续保持了IT 连锁主业与制造业的平稳增长。预计未来IT 连锁主业仍将继续平稳增长,但制造业将逐步收缩,房地产项目也将于2012-2013 年对公司产生利润贡献后淡出。为此,公司确定了“稳固发展IT 连锁主业,加大布局金融资产,做中国最有投资价值之一的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为现实这一战略目标,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期颁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拟向上市公司转让锦泰期货股权及相关连锁物业资产等。本次转让是顺应了国内金融改革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政策的大趋势,收购期货股权资产有利于加大公司金融资产比重,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应对宏观经济周期与自身业务变化的抗风险能力;购置连锁与办公物业有利于增强IT 连锁主业的市场竞争力,抵御商业地产长期上涨对连锁经营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1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通过评估,在公开市场和持续使用假设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委估房地产价值为13821.77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2012 年5 月29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300 万元与截至2012 年3 月31 日的2 年以上应收账款12400 万元购置三胞集团拥有的位于南京市中山北路219 号宏图大厦1 层、2 层、22 层和23 层2301 室、2302室、2303 室、2304 室、2305 室、2306 室房屋所有权,该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768.22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2-018 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国内货币持续从紧、物价高位运行、房地产调控基调不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模式与业务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费用,2011 年继续保持了IT 连锁主业与制造业的平稳增长。预计未来IT 连锁主业仍将继续平稳增长,但制造业将逐步收缩,房地产项目也将于2012-2013 年对公司产生利润贡献后淡出。为此,公司确定了“稳固发展IT 连锁主业,加大布局金融资产,做中国最有投资价值之一的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为现实这一战略目标,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期颁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拟向上市公司转让锦泰期货股权及相关连锁物业资产等。本次转让是顺应了国内金融改革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政策的大趋势,收购期货股权资产有利于加大公司金融资产比重,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应对宏观经济周期与自身业务变化的抗风险能力;购置连锁与办公物业有利于增强IT 连锁主业的市场竞争力,抵御商业地产长期上涨对连锁经营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1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通过评估,在公开市场和持续使用假设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委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6167.33万元。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2012年5月29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6100 万元购置三胞集团拥有的位于南通市南大街40 号中央商厦1 层04 室、06-10 室、11 室、1511室、17-18 室、21 室、26 室、27-29 室房屋所有权。该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448.07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2-018 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国内货币持续从紧、物价高位运行、房地产调控基调不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模式与业务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费用,2011 年继续保持了IT 连锁主业与制造业的平稳增长。预计未来IT 连锁主业仍将继续平稳增长,但制造业将逐步收缩,房地产项目也将于2012-2013 年对公司产生利润贡献后淡出。为此,公司确定了“稳固发展IT 连锁主业,加大布局金融资产,做中国最有投资价值之一的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为现实这一战略目标,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期颁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拟向上市公司转让锦泰期货股权及相关连锁物业资产等。本次转让是顺应了国内金融改革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政策的大趋势,收购期货股权资产有利于加大公司金融资产比重,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应对宏观经济周期与自身业务变化的抗风险能力;购置连锁与办公物业有利于增强IT 连锁主业的市场竞争力,抵御商业地产长期上涨对连锁经营的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25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南京兴宁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物业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加以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9月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与南京兴宁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物业购买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议案, 宏图三胞与兴宁实业在江苏省南京市签订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
根据合同约定,宏图三胞向兴宁实业购买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18 号二层物业,建筑面积 3503.87 平方米,双方同意,物业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加以确定。该物业将用于开设宏图三胞旗舰店。
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意向收购兴宁实业全部股权,因此,兴宁实业构成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根据目前该物业市场价格,预计协议价款超过 3000 万元,该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目的
IT 连锁店面对于宏图三胞的运营影响重大。 为充分发挥“宏图三胞”品牌优势,保持 IT 连锁店面经营的稳定性,降低租赁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宏图三胞在核心城市的核心商圈,选择市场容量、商业流通影响大的区域,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自建和购置的方式发展 IT 连锁店面。
南京市中山东路国贸中心位于新街口商圈的核心位置,区位优势明显。通过购
置的方式在这里开设旗舰店面,对于提高宏图三胞在南京市的品牌知名度,促进宏图三胞在南京地区的整体连锁经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对宏图高科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宏图高科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于 2009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25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南京团结企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宏图三胞与团结企业于 2009 年9月23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订的《南京市 存量房买卖合同》 ,宏图三胞向团结企业购买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18 号一层物业,建筑面积 1096.92 平方米,双方同意,物业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加以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宏图三胞
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与南京团结企业有限公司签订物业购买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议案, 宏图三胞与团结企业在江苏省南京市签订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
根据合同约定,宏图三胞向团结企业购买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18 号一层物业,建筑面积 1096.92 平方米,双方同意,物业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加以确定。该物业将用于开设宏图三胞旗舰店。
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意向收购团结企业全部股权,因此,团结企业构成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根据目前该物业市场价格,预计协议价款超过 3000 万元,该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目的
IT 连锁店面对宏图三胞的运营影响重大。为充分发挥“宏图三胞”品牌优势,
保持 IT 连锁店面经营的稳定性,降低租赁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宏图三胞在核心城市的核心商圈,选择市场容量、商业流通影响大的区域,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自建和购置的方式发展 IT 连锁店面。
南京市中山东路国贸中心位于新街口商圈的核心位置,区位优势明显。通过购
置的方式在这里开设旗舰店面,对于提高宏图三胞在南京市的品牌知名度,促进宏图三胞在南京地区的整体连锁经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对宏图高科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宏图高科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于 2009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503.8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1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转让总价为交易标的账面净资产,即宏图房地产公司2008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81,242,590.98 元的90%, 共计73,118,331.88 元,用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一个月内。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上报中国证监会的文件中,为了解决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在房地产和IT连锁销售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和三胞集团均针对存在同业竞争做出了承诺。三胞集团承诺不再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本公司IT 连锁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承诺今后的房地产业务将仅在现有范围内开展,直至销售最终完成或转让。其后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业务。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拟将持有的宏图房地产公司90%股权转让。 因受让方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履行公司在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中做出的解决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在房地产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
宏图高科房地产公司目前已没有在建项目,也没有拟开工建设项目,已无盈利能力,转让后对本公司发展无不利影响。
本次转让总价为交易标的2008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73118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28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28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28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28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24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24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24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24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成本+费用+利润"原则,结合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江苏宏图数码音视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占同类产品销售金额的20.77%,采用三个月回款的结算方式
交易简介按协议价销售DVD、SVCD整机及套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017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宏图高科
乙公司镇江江奎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18.84%。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采用货到经检验合格后一个半月付款结算方式。
交易简介从江奎电子实业及其子公司按市价购入 DVD、SVCD 配套部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064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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