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9月17日,在重庆城投会议室公司与其签订了《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BO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公司以BOT模式取得嘉华大桥项目业主地位投资、建设和管理嘉华大桥。
重庆城投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04年6月29日完成股东股份变更手续,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信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持有重庆国信股份4.2755亿元,占其总股本的41.36%。虽重庆城投系代表政府签订此协议,但仍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重庆城投签订《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BO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自愿以BOT模式取得嘉华大桥项目业主地位投资、建设和管理嘉华大桥项目。
本次协议签订项目: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项目
本次协议签订项目范围: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工程北起李家坪立交、通过嘉陵江大桥、华村立交、大坪隧道、黄沙溪立交,与菜袁路相连,全长4.35公里的道路、桥梁、隧道、档护工程,以及市政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其中,正桥(含引桥)全长约1000米,双向8车道。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0亿元人民币(数据来源: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以审定的初设概算为准)。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方: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合同签署日期:2004年9月17日
交易标的:以BOT模式投资建设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项目
交易价格:(1)计价基数:根据本协议确定的经重庆城设认可并作为重庆城投支付公司嘉华大桥项目的收费权收益基数为:按初设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6%,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初设概算数额计取。如遇不可抗力和重大政策调整影响,计价基数作相应调整。(2)大桥建设成后,在整个27年经营期内,按照重庆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委托重庆城投进行收费,每年按协议确定的计价基数的10%向公司支付经营收入。支付方式为:从重庆市路桥年费收入及其他资金中按月支付,每半年结清。
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生效时间:待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立即生效。
履行合同的期限:(1)公司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3年,双方协商应于2004年12月开工(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2)经营管理期限:自大桥建成通车之日起27年内,公司负责对嘉华大桥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拥有对嘉华大桥经营的收益权。(3)嘉华大桥经营管理期(27年)届满后,公司将本项目全部完整完好地移交给重庆城投,移交的内容为本项目下的全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料、文件、档案。公司完成移交后,本协议即终止。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本次交联交易,公司将拥有一个长期稳定收益良好的经营性项目,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长远的战略意义。
本次交联交易在项目建设期将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项目经营期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增加公司的赢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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