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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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委托服务内容:东昌投资计划2012年、2013年在江苏地区投资设立多个品牌汽车4S店,委托公司提供品牌汽车4S销售、售后市场咨询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确认,委托服务合同金额为1964.2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核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昌投资”)签署《委托服务协议》,利用公司在江苏地区的品牌、资源等各方面优势,为东昌投资2012年、2013年在江苏各地开设汽车4S店提供咨询等委托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长莫林弟先生担任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之前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东昌投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利用公司在江苏地区的品牌、资源等各方面优势,为东昌投资在江苏开设汽车4S店提供委托服务,有利于为东昌投资开拓江苏市场,因公司持有东昌投资50%股权,本交易顺利实施对东昌投资及公司均有一定积极的影响。该服务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当期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64.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永鼎医疗 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的本公司持有永鼎医疗全部权益价值15,968.89万元为基准,向永鼎集团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永鼎医疗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6000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与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在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永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医
疗”)100%的股权转让给永鼎集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31.9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永鼎集团进行的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1次,金额为2.275亿元;与永鼎集团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发生过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关联方借款展期归还的关联交易1次,展期归还的借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与鼎欣房产发生过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1次,金额为500万元。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本公司是光电缆行业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作为一家传统制造型企业在通信及线缆制造行业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在国家发展整体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面前,公司相应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将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资产从上市公司中逐步剥离,做大做强光通信线缆制造主业,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高技术附加值。公司已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将高速公路和房地产从上市公司中剥离,并于2013年与吴江区政府协商由政府将永鼎医院回购,后因故政府中止回购。
2、虽然目前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民营非营利性医院,但吴江本地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吴江区新的区域卫生规划出台,2014年2月份已经开工建设苏州第九人民医院(3年内一次性建成2000张床位的三级医院)和吴江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按1000张床位设计的三级医院),江苏盛泽医院扩建工程也已经启动,将新增700张床位,考虑到新建医院合并关闭700张现有床位,以上合计将新增3000张床位。而吴江现有5家区级公立医院加上永鼎医院核定床位数也仅在3700张左右,因此3年后吴江区医疗市场的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3、永鼎医院自2007年开业之后,硬件方面基本没有大的投入,目前主要大型医疗设备均已逐渐老化,就医环境已经落后于本地公立医院,虽然公司于2011年将医院托管给上海仁济医疗管理公司以来医院业务量得到快速发展,但相对于目前的医疗场地、医疗设备及人员配备,医院的门诊量及住院床位均已逐渐趋近饱和状态,由于公司未将医疗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因而没有在永鼎医院继续投资的计划,预计永鼎医院的经营发展在未来两年内将进入一个瓶颈阶段。
4、医院目前的管理是全权委托给上海仁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将于明年底到期,委托管理合同结束后,医院如何管理目前尚不明确,这也是一个影响医院发展的不确定因素。
5、医护人员特别是年轻的医护人员流失严重,不利于医院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流动的去向主要为本地公立医疗机构,流动的主要原因为公立医疗机构能够有希望获得事业身份以及有良好的社保及公积金福利。
6、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对永鼎医院利润的影响。2013年12月30日起,吴江区全面启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核心是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价由江苏省药品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确定,采取“原价进、原价出”,在医院环节不加一分钱。区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盛泽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四人民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区康复医院、黎里中心卫生院等7家医疗机构同时执行。在操作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将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以符合价格管理规定的2012年药品差价总额为基数,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医疗机构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10%,其余20%由财政保障。永鼎医院作为民营医院,未能纳入到改革试点医院,作为竞争对手的周边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零差价后,永鼎医院药品的零售价格将被迫不能高于周边公立医院药品的价格,而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保障并未将民营医院纳入范围,因而会降低永鼎医院的盈利空间。
7、由于公司投资的永鼎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院,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能够消除上市公司投资的非营利性组织。
8、永鼎医院当初作为永鼎集团及永鼎股份响应政府号召投入公益事业建成的非营利性医院,为永鼎股份和永鼎集团在吴江本地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在政府中止回购永鼎医院后,将永鼎医疗以公允的价格转让给永鼎集团,能够延续永鼎股份及永鼎集团在吴江本地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永鼎医疗自2014年2月成立以来尚未有营业收入,永鼎医院自2010年起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为永鼎医院的资金调配、外部审计和内控控制管理以及外部关系协调方面付出大量精力,因此与永鼎医院签订协议从2011年起每年向永鼎医院酌情收取管理服务费。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不再为永鼎医院承担上述责任,也不再收取永鼎医院的管理服务费。2013年度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不大,管理服务费扣除担保费用、公司为医院提供借款利率与市场化利率差额及公司相关人员成本等之后的差额占2013年度公司业绩预告的比例不大,因此不再收取医院管理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也不大。同时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能够收回大量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另外本次交易扣除相关交易税费后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转让所获得资金将全部用于主业的发展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三)永鼎医疗为2014年2月份新注册成立公司,目前永鼎医疗尚未有营业收入,永鼎医疗持有永鼎医院98%的股权,永鼎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院,自2010年起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因此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永鼎医疗股权将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公司不存在为永鼎医疗及永鼎医院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形,永鼎医疗也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14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以永鼎投资注册资本3,000万元作为参考(2013年永鼎投资未经审计的资产净额为4,755万元),永鼎投资16.67%的股权作价500.1万元,双方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确定为500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减少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本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
永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投资”)16.67%股权。
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在吴江与鼎欣房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永鼎投资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以注册资本作为定价参考,16.67%的股权作价500万元,公司将全部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公司与鼎欣房产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永鼎投资是本公司与鼎欣房产共同投资的公司,鼎欣房产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3年经审议通过转让给永鼎集团,如本公司能购买鼎欣房产持有的 永鼎投资16.67%的股权,永鼎投资将成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
提升资产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在人员、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独立性,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由于历史原因,加上房地产行业对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资金借给原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原控股孙公司苏州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阳房产”),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向控股公司收回借款及提高资金占用费利率的议案》,决定自2011年起将向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利率提高至10%并于2014年7月24日之前收回对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的全部借款。

  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股权事项的议案》,并于2013年10月16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股权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永鼎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永鼎集团将在交易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负责帮助鼎欣房产归还占用本公司的资金(截至2013年9月27日,鼎欣房产占用本公司资金 484,967,142.99 元)。

  目前永鼎集团正在帮助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归还本公司的借款,按照协议条款及鼎欣房产股权实际变更登记日期计算,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应于2013年12月9日之前将本公司的借款全部归还。

  根据公司整体资金安排,近期公司资金比较充裕,并且近期暂无重大对外投资,经公司与鼎欣房产、欣阳房产和永鼎集团友好协商,决定将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对本公司借款总额中的1.85亿元在2013年12月9日之前按期归还,剩余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展期不超过6个月(暨不晚于2014年6月9日前归还,公司可根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有权要求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提前归还该笔借款),期间借款的资金占用费年利率仍按原标准10%收取,展期部分借款和利息由永鼎集团承诺负责连带归还责任。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 31.9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现为永鼎集团控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8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由于历史原因,加上房地产行业对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资金借给原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原控股孙公司苏州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阳房产”),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向控股公司收回借款及提高资金占用费利率的议案》,决定自2011年起将向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利率提高至10%并于2014年7月24日之前收回对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的全部借款。

  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股权事项的议案》,并于2013年10月16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股权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永鼎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永鼎集团将在交易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负责帮助鼎欣房产归还占用本公司的资金(截至2013年9月27日,鼎欣房产占用本公司资金 484,967,142.99 元)。

  目前永鼎集团正在帮助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归还本公司的借款,按照协议条款及鼎欣房产股权实际变更登记日期计算,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应于2013年12月9日之前将本公司的借款全部归还。

  根据公司整体资金安排,近期公司资金比较充裕,并且近期暂无重大对外投资,经公司与鼎欣房产、欣阳房产和永鼎集团友好协商,决定将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对本公司借款总额中的1.85亿元在2013年12月9日之前按期归还,剩余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展期不超过6个月(暨不晚于2014年6月9日前归还,公司可根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有权要求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提前归还该笔借款),期间借款的资金占用费年利率仍按原标准10%收取,展期部分借款和利息由永鼎集团承诺负责连带归还责任。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 31.9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鼎欣房产和欣阳房产现为永鼎集团控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30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鼎欣房产 2013 年7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的本公司持有鼎欣房产70.6%股权价值22743.85万元为基准,向永鼎集团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鼎欣房产70.6%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2,750万元。
交易简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与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在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70.6%的股权转让给永鼎集团。 本次交易标的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2 年 1-12 月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本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42.6%、21.88%和 5.1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31.9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永鼎集团未发生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以上,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27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北京中缆通达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缆通达与老挝电业局签订了总价为3,465万美元的建设赛德至沙拉湾输变电线路建设及万象市电网改造项目EPC合同。中缆通达凭借其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在与本公司合作中负责市场开拓、业主关系及现场工作分包。根据交易双方联合投标前签订的框架协议协商确定,项目中标后由中缆通达负责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本公司需按合同总额5%的比例支付其管理费约173.25万美元(约合1,000万人民币),该
交易简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联营公司北京中缆通达电气成套有限公司支付项目管理费的议案》,根据联合投标前与北京中缆通达电气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缆通达”)签订的框架协议,由中缆通达负责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本公司需按合同总额5%的金额支付其管理费约173.25万美元(约合1,000万人民币),该管理费将按项目进度发生。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缆通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公司持有51%的股份)的参股公司,永鼎泰富持有其32.5%的股份,永鼎泰富的自然人股东严炜等6人(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合计持有其63.5%的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73.25万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永鼎股份
乙公司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通过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进口光纤,进口数量为763000芯公里,金额为人民币441601500.00元。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441602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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