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金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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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5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缓解公司经营发展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向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借款1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148,447,9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14%,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兴龙实业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9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龙实业借款10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兴龙、赵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黄光松、周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兴龙实业将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3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珠宝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符合北京当地市场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北京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金钰”)与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支付的返点费用为160万元,北京东方金钰向北京珠宝中心租赁场地支付费用为49.95万元。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对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深圳东方金钰、北京东方金钰与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支付的返点费用预计发生额为280-600万元。北京东方金钰向北京珠宝中心租赁场地支付费用预计发生额为33.3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公司通过联营方式向北京珠宝中心支付的返点费用及租赁场地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存在向北京珠宝中心输送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北京珠宝中心不构成重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3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珠宝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符合北京当地市场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北京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金钰”)与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支付的返点费用为160万元,北京东方金钰向北京珠宝中心租赁场地支付费用为49.95万元。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对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深圳东方金钰、北京东方金钰与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支付的返点费用预计发生额为280-600万元。北京东方金钰向北京珠宝中心租赁场地支付费用预计发生额为33.3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公司通过联营方式向北京珠宝中心支付的返点费用及租赁场地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存在向北京珠宝中心输送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北京珠宝中心不构成重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96.3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31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5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5.2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金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97,718,32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2014年5月30日,本公司与瑞丽金泽签署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与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2、瑞丽金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兴龙家族(持有瑞丽金泽51%的股权)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12.9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发行成功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增加资源储备,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运营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2.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2.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3.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262.8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深圳东方金钰在北京珠宝中心设立专柜,自行铺货,以“东方金钰”的品牌对外销售金条等黄金产品。终端顾客购买商品后,由北京珠宝中心代为收取货款并定期与深圳东方金钰对账结算,深圳东方金钰依据协议约定扣除北京珠宝中心应得的返点收入后,将剩余货款确认为销售收入。在商品未售出前,该商品仍属深圳东方金钰所有,北京珠宝中心不承担商品的跌价损失等风险。
交易简介2011年度、2012年度,公司与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商品以及租赁经营场地等交易。2012年10月起,北京珠宝中心成为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相关联营和租赁交易为关联交易。2013年1-3月,公司与北京珠宝中心的联营销售和租赁柜台仍延续以前年度合同;4-8月,北京珠宝中心停业装修,预计9月正式营业。重新开张后,与珠宝中心联营销售柜台从商场4楼搬迁到1楼(部分柜台)和地下1楼(整层),公司租赁的柜台从商场3楼搬迁到2楼。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东方金钰与北京珠宝中心的租赁租金按照北京当地商铺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其支付的租金符合北京当地平均市场租赁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2011年度、2012年度,公司与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商品以及租赁经营场地等交易。2012年10月起,北京珠宝中心成为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相关联营和租赁交易为关联交易。2013年1-3月,公司与北京珠宝中心的联营销售和租赁柜台仍延续以前年度合同;4-8月,北京珠宝中心停业装修,预计9月正式营业。重新开张后,与珠宝中心联营销售柜台从商场4楼搬迁到1楼(部分柜台)和地下1楼(整层),公司租赁的柜台从商场3楼搬迁到2楼。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2.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27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借款金额:人民币4.5亿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息:按兴龙实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
交易简介1、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大股东兴龙实业向金融机构借款4.5亿元,并转借给东方金钰,用于东方金钰建设徐州专营店和偿还银行贷款。
2、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148,447,9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14%,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兴龙实业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借款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4.5亿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息:按兴龙实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
4、借款用途:用于东方金钰建设徐州专营店和偿还银行贷款。
5、结息方式:按兴龙实业向金融机构结息方式。
6、以各笔借款实际到账日作为计息开始日,公司若提前还款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兴龙实业。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泰丽宫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2010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总计约150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如关联交易合同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将对超出部分履行审批程序。同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对发生的每笔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珠宝玉石产品在泰丽宫提供的交易场所里进行交易,属正常的业务销售。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公司销售,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6
甲公司东方金钰
乙公司惠州金玉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连体厂房 B12 栋的价格为人民币 13,648,766.72 元,员工宿舍楼 E30 栋的价格为人民币 5,408,760.00 元,合计 19,057,526.72 元,深圳东方金钰已经支付 14,268,378.25 元。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该厂房及宿舍楼在公司帐 面反应的在建工程价值为14,268,378.25 元。
交易简介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与惠州市惠阳金玉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金玉东方)分别在2007年 6 月、9 月、2008 年 5 月签订了《珠宝首饰生态产业园委托建设合同》、《珠宝首饰生态产业园厂房预购合同》、《珠宝工业园宿舍预订意向书》。深圳东方金钰向惠州金玉东方购买位于惠州市惠阳金玉东方珠宝首饰生态产业园内的连体厂房第 B12 栋(建筑面积为 12498.71 平方米)及员工宿舍楼第 E30 栋(建筑面积为 2877 平方米)。连体厂房 B12 栋的价格为人民币 13,648,766.72 元,员工宿舍楼 E30 栋的价格为人民币 5,408,760.00 元,合计 19,057,526.72 元,深圳东方金钰已经支付 14,268,378.25 元。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该厂房及宿舍楼在公司帐面反应的在建工程价值为14,268,378.25 元。
惠州金玉东方以自然人高锦和、高文昌作为股东投资成立了惠州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东方金钰),并将本公司购买的连体厂房 B12 栋的土地证、房产证登记至惠州东方金钰公司名下;本公司购买的宿舍楼 E30 栋之土地证登记至惠州东方金钰名下,房产证登记至惠州东方金钰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目前,委托建设的厂房及宿舍楼已经建成完工即将交付使用。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深圳东方金钰将收购惠州东方金钰100%股权。(股权转让款从购房款中扣除。)
惠州东方金钰 B12 栋厂房位于风景优美的惠州区新圩镇长布村金玉东方黄
金珠宝首饰产业集聚基地。该基地毗邻深圳,路网交通方便快捷,是当地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董事会批准后,深圳东方金钰将分别与高锦和、高文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25万元的价格收购二人所持有的惠州东方金钰50%的股权(收购总价款 50 万元将从购房款中扣除)。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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