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
交易简介 | 一、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公司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乐凯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照相胶片、数码相纸生产企业,是公司照相明胶产品的主要客户。为维持公司在感光行业的供应商地位,并逐步打破进口感光明胶在国内感光明胶市场的垄断地位,公司有必要与乐凯集团加强联系,密切合作。胶原蛋白销售方面公司拟通过乐凯集团已有渠道进行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工作。
二、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公司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7.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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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
交易简介 | 一、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二)公司与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
影响
杭州群利在国际明胶市场有着广泛的客户群体。通过其历年来经销公司明胶产品,使得公司在国外明胶市场获得了较好的市场美誉。
目前,随着公司明胶、胶原蛋白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也需要通过该公司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有必要继续与该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二、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公司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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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及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
交易简介 | 一、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公司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乐凯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照相胶片、数码相纸生产企业,是公司照相明胶产品的主要客户。为维持公司在感光行业的供应商地位,并逐步打破进口感光明胶在国内感光明胶市场的垄断地位,公司有必要与乐凯集团加强联系,密切合作。胶原蛋白销售方面公司拟通过乐凯集团已有渠道进行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工作。
二、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公司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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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
交易简介 | 一、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二)公司与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
影响
杭州群利在国际明胶市场有着广泛的客户群体。通过其历年来经销公司明胶产品,使得公司在国外明胶市场获得了较好的市场美誉。
目前,随着公司明胶、胶原蛋白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也需要通过该公司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有必要继续与该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二、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公司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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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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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5.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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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杭州群利明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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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8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杭州群利明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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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第二胶片厂 |
定价依据 | 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基础上制订的,该等关联交易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况
关联方 2012年预计金额(含税万元)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第二胶片厂 800
杭州群利明胶有限公司 1500
二、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付款方式及结算安排等均与公司向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政策相同,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公司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近三年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第二胶片厂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2009年,1.58%;2010年,1.47%;2011年,0.68%。
公司近三年与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2009年,5.9%;2010年,3.72%;2011年,3.22%。
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均呈现下降趋势,且不存在公司销售业务对其形成依赖的情形。2012年度,随着公司不断加大销售力度、增加营业收入,公司对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预计较2011年度有所增加。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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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
甲公司 | 东宝生物 |
乙公司 | 杭州群利明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基础上制订的,该等关联交易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况
关联方 2012年预计金额(含税万元)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第二胶片厂 800
杭州群利明胶有限公司 1500
二、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付款方式及结算安排等均与公司向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政策相同,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公司合作多年,均未出现货款支付或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近三年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第二胶片厂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2009年,1.58%;2010年,1.47%;2011年,0.68%。
公司近三年与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2009年,5.9%;2010年,3.72%;2011年,3.22%。
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均呈现下降趋势,且不存在公司销售业务对其形成依赖的情形。2012年度,随着公司不断加大销售力度、增加营业收入,公司对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杭州群利明胶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预计较2011年度有所增加。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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