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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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蔡行荣、许文卿夫妇
定价依据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交易简介租赁
本公司租赁蔡行荣、许文卿夫妇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房屋254平方米作为汕头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110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严伟立、谢松峰、戚韶群、马恩曦
定价依据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
交易简介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

2012年11月14日,科泰能源提前偿还了剩余的借款,在借款期间科泰能源每期都按时偿还本息,未发生逾期的情况,随着借款的提前偿还这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的关联交易也顺利完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6000000元
货币代码港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蔡行荣、许文卿、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定价依据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2,592元
交易简介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蔡行荣、许文卿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本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于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第二次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22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0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因募投项目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的需要,公司2013年7月8日与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联克莱门特”)签订了订货合同,向其采购克莱门特冷水机组,用于募投项目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的安装,合同总价款为460,150.00元。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
之一严伟立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捷联克莱门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交易目的
此次向捷联克莱门特采购冷水机组,是公司正常业务的需要,且捷联克莱门特行销的冷水机组,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品质优良,也有利于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办公用房的装修质量。
2.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更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4. 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协议价款总额460,150.00元,占公司2012年年度营业收入的0.0103%,对公司2013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8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2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蔡行荣、许文卿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 年7 月1 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
公需要,与蔡行荣、许文卿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本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 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 室,租赁建筑面积254 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 元,租
赁期限为2009 年7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于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第二次续租合
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 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 室,租赁期限为24 个月,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谢松峰
定价依据公司汕头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为根据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进行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子公司科泰能源借款担保
(1)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HKD1,758,547.05元。
(2)长期借款保证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保HKD4,800,000.00元;
②、戚韶群、谢松峰负无限责任担保;
③、严伟立担保不小于HKD12,000,000.00元。
此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将延续到2012年。
2.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金不变,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需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科泰能源向大新银行借款1,200万港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2010年3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2009年7月1日公司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很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严伟立
定价依据公司汕头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为根据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进行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子公司科泰能源借款担保
(1)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HKD1,758,547.05元。
(2)长期借款保证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保HKD4,800,000.00元;
②、戚韶群、谢松峰负无限责任担保;
③、严伟立担保不小于HKD12,000,000.00元。
此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将延续到2012年。
2.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金不变,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需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科泰能源向大新银行借款1,200万港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2010年3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2009年7月1日公司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很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戚韶群
定价依据公司汕头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为根据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进行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子公司科泰能源借款担保
(1)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HKD1,758,547.05元。
(2)长期借款保证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保HKD4,800,000.00元;
②、戚韶群、谢松峰负无限责任担保;
③、严伟立担保不小于HKD12,000,000.00元。
此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将延续到2012年。
2.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金不变,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需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科泰能源向大新银行借款1,200万港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2010年3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2009年7月1日公司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很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蔡行荣
定价依据公司汕头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为根据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进行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子公司科泰能源借款担保
(1)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HKD1,758,547.05元。
(2)长期借款保证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保HKD4,800,000.00元;
②、戚韶群、谢松峰负无限责任担保;
③、严伟立担保不小于HKD12,000,000.00元。
此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将延续到2012年。
2.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金不变,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需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科泰能源向大新银行借款1,200万港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2010年3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2009年7月1日公司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很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0
甲公司科泰电源
乙公司香港大新银行
定价依据公司汕头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为根据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进行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子公司科泰能源借款担保
(1)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HKD1,758,547.05元。
(2)长期借款保证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保HKD4,800,000.00元;
②、戚韶群、谢松峰负无限责任担保;
③、严伟立担保不小于HKD12,000,000.00元。
此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将延续到2012年。
2.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金不变,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需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科泰能源向大新银行借款1,200万港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2010年3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2009年7月1日公司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很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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