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6 |
甲公司 | 长盈精密 |
乙公司 | 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贷款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向控股股东长盈投资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本次委托贷款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奇星先生、陈曦女士回避表决。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东长盈获得委托贷款后,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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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9 |
甲公司 | 长盈精密 |
乙公司 | 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公司拟向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信”)出售模具、五金产品、连接器产品,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0.49%,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海鹏信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陈奇星先生、陈曦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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