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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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8
甲公司合康新能
乙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变频”)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6日审议通过《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3年继续接受关联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或“新能源”)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
2013年度公司实际与新能源科技签署订单金额为184.98万元,占2013年度公司订单总额的0.28%。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签订的订单金额为7,052.78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可以拓展公司在华电集团乃至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
占有率,并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4.9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8
甲公司合康新能
乙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在2014年接受关联方南自新能源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 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可以拓展公司在华电集团乃至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
占有率,并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甲公司合康新能
乙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结算方式普遍采用票据结算,新能源科技按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与公司结算货款。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变频”)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审议通过《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2年继续接受关联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或“新能源”)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
2012年度公司实际与新能源科技签署订单金额为1,088.29万元,占2012年度公司订单总额的1.30%。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867.80万元。
二、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可以拓展公司在华电集团乃至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88.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甲公司合康新能
乙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结算方式普遍采用票据结算,新能源科技按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与公司结算货款。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在2013年接受关联方南自新能源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可以拓展公司在华电集团乃至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9
甲公司合康新能
乙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不大。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1年接受关联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778.34万元,占2011年度公司订单总额的6.78%,超出预计总额778.3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超出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重新审议。
2、201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变频”)预计在2012年接受关联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
3、上述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2年2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可以拓展公司在华电集团乃至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不大,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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