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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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3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截至2014年6月,上述八艘船舶账面价值为85567372.80元,实际交易金额将以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价值为基准。
交易简介目前,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鲁海延公司”)在作业船舶数量及总吨位等方面尚未达到国家农业部最新出台的远洋渔业企业标准。为使中鲁海延公司船队规模尽早符合农业部的相关规定要求,确保该公司已有的远洋渔业企业资质,进而充分利用好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展远洋渔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公司拟单独将所属八艘金枪鱼延绳钓船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增资至中鲁海延公司。中鲁海延公司其他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投公司”)放弃对该公司的注资行为。
截至2014年6月,上述八艘船舶账面价值为85567372.80元,实际交易金额将以评估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和省国投公司对中鲁海延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比例待评估后确定。公司将在资产评估结果正式出具之后,根据实际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5567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18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各方同意对中鲁海延增资42475万元,其中鲁信集团意向现金出资16000万元;国投公司意向现金出资12400万元;公司意向出资14075万元,以生产经营用船舶及相关实物资产按评估后价值出资,不足部分现金补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谋求金枪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瓶颈,经积极协商争取,公司拟联合控股股东国投公司、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对公司所属中鲁海延实施增资扩股。为此,2013年 6月15日,三方在济南共同签署了《增资意向书》。中鲁海延本次计划通过增资扩股融资42475万元,其中国投公司现金出资12400万元,鲁信集团现金出资16000万元,公司以生产经营用船舶及相关实物资产出资14075万元,不足部分现金补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中鲁海延实施增资行为,是公司为谋求金枪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瓶颈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扩大企业资产规模、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将起到极大地的推动作用。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64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18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各方同意对中鲁海延增资42475万元,其中鲁信集团意向现金出资16000万元;国投公司意向现金出资12400万元;公司意向出资14075万元,以生产经营用船舶及相关实物资产按评估后价值出资,不足部分现金补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谋求金枪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瓶颈,经积极协商争取,公司拟联合控股股东国投公司、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对公司所属中鲁海延实施增资扩股。为此,2013年 6月15日,三方在济南共同签署了《增资意向书》。中鲁海延本次计划通过增资扩股融资42475万元,其中国投公司现金出资12400万元,鲁信集团现金出资16000万元,公司以生产经营用船舶及相关实物资产出资14075万元,不足部分现金补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中鲁海延实施增资行为,是公司为谋求金枪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瓶颈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扩大企业资产规模、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将起到极大地的推动作用。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3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经确认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1]第1314号中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公司实物(船舶)出资的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现代远洋渔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公司近几年一直处在不断淘汰旧船只,发展新船只的优化调整当中。为此,公司实施了建造小型金枪鱼延绳钓船项目计划。 为解决在项目资金筹集方面遇到的诸多困难,公司拟以与控股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由中鲁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方式来解决造船项目资金不足问题。 具体出资方案为中鲁公司以青岛海延分公司正常使用船舶的相关净资产约2668.81万元及131.19万元货币(合计2800万元)作出资(约占注册资本金的51.85%),省国投公司以2600万元货币出资(约占注册资本金的48.15%),共同组建“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鲁海延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卢连兴、李文役、张春幸、迟维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经过各投资方签署最终投资合作合同。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控股股东省国投公司出资设立中鲁海延公司,投资建造小型金枪鱼延绳钓船,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有助于加快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增强产能,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大大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积极、有利影响。
(二)实施该事项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新公司在重新获得国家远洋渔业资质等行业资质过程中,审批进度可能影响新公司的正常运作。 2、融资风险:若遇不可预测因素,将导致融资进度受到影响。 3、市场风险:若该项目实施后市场变化低于预期将给项目获得预期收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2-26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12月18日,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水产集团”)在济南市签署了《债务抵偿协议》(以下简称“抵债协议”)。本次交易标的为以“泰安”轮船舶作价抵偿公司对水产集团的欠款。此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以“泰安”轮船舶作价抵偿公司对水产集团的欠款。“泰安”轮是1999年7月公司发起设立时,水产集团以该资产出资注入本公司,该船原值55962,330.63元,累计折旧45,676,032.28元,净值10,286,298.35元。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署合约各方名称、姓名:
甲方: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
法人代表:王兆安
授权代理人:金元良
乙方: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兆安
授权代理人:李文役
(二)协议签署日期:2007年12月18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次债务抵偿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截止2007年11月30日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余额为人民币10,335,937.32元;
2、双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泰安”轮船舶作价来抵偿乙方对甲方债务;
3、“泰安”轮船舶所有权转移后有关乙方管理人员及全部技术、生产人员仍归属乙方管理和安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基于公司重组完成后业务调整的需要,同时为了彻底解决与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杜绝了新的资金占用的发生。剥离该业务后,公司降低了经营风险,对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6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6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6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31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下,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31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下,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6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下,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由正常购销货物和延续以往委托经营约定产生的,对公司是必要的。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6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下,按照市场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由正常购销货物和延续以往委托经营约定产生的,对公司是必要的。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0日,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水产集团”)与山东省鲁信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鲁信控股”)共同对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鲁B”)出具了《债务偿还方案》,就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以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清理。
由于水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债务抵偿方案》的通过构成关联交易。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债务偿还方案》(见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方董事刘长锁先生和邵世杰先生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债务偿还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依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核字(2004)第0145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04年9月30日,水产集团共有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316,148,025元人民币。另外,本公司于改制上市前为青岛海裕有限公司(水产集团下属之公司)2,151万元人民币长期借款提供的担保尚未解除。
此外,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说明,截至2003年12月31日,水产集团海水养殖公司(中鲁B贸易分公司重组改制前的原法人企业,尚未依照重组协议注销)为水产集团之人民币短期借款70,270,000元提供担保。2004年9月1日,本公司将该贸易分公司注销。截至2004年9月30日,水产集团尚未偿还上述70,270,000元借款。
(二)偿债方案
1、水产集团偿还部分
为解决前述资金占用问题,水产集团承诺,将配合本公司对下列财产进行拍卖,并以拍卖所得款项偿还及其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的部分因非经营性往来造成的资金占用。
(1) 山东省水产集团所持有的山东省中鲁水产海运有限公司5%的股权;
(2) 山东省水产集团所持有的山东省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限公司17.31%的股权;
(3) 山东省水产集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43号的综合性办公楼。
2、鲁信控股代为偿还部分
在水产集团履行上述偿债义务后,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往来资金及本公司为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尚不能完全清理完毕。在此情形下,鲁信控股同意代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其对本公司的有关债务(简称“代为偿债”)。
(1)鲁信控股代为偿债的前提
鲁信控股根据本偿债方案代为偿债的前提是:
①鲁信控股收购水产集团所持中鲁B47.25%股权事宜(“本次收购”)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②本次收购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批准;
③本次收购得以实施,鲁信控股成为中鲁B的控股股东,并持有中鲁B47.25%的股权;
④ 本偿债方案获得中鲁B董事会及其独立董事的批准;
⑤ 鲁信控股代为偿债的方案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鲁信控股代为偿债的范围
鲁信控股代为偿还的债务包括:
①据《核查报告》,水产集团不能偿还的2004年9月30日之前已经发生的本公司对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因非经营性往来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②本公司承担的为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责任而在将来实际产生的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的债务。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因经营性往来而产生的对本公司的应付款,仍由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按照其与本公司的约定支付。水产集团以对本公司出具《承诺函》的方式,约定本公司对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应收账款10,006,511元,将于2005年3月31日以前全部归还完毕。
3、鲁信控股代为偿债的方式及安排
鲁信控股将以现金方式代为偿债。
鲁信控股将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代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向本公司分期偿还有关债务,并保证《核查报告》所披露的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的因非经营性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量,以及因本公司承担为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责任而实际产生的水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对本公司的债务金额,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
(三)偿债方案的法律效力
该偿债方案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其独立董事的批准后,将对水产集团产生法律约束力。
该偿债方案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其独立董事的批准,且该偿债方案所述“鲁信控股代为偿债的前提”全部得以满足后,将对鲁信控股产生法律约束力。
上述偿债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债务偿还方案》旨在清偿水产集团对本公司的部分负债,解决水产集团长期以来对本公司的巨额资金占用,以及困扰本公司为水产集团提供担保未能解除的问题。上述偿债方案实施后,可以逐步收回水产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状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对公司是有利的。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027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8-01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Prodesur S.A.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7月8日,本公司与阿根廷PRODESUR S.A.签署了《关于经营“泰安”轮的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为“泰安”轮经营管理方式的调整。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泰安”轮经营管理方式的调整。“泰安”轮1981年4月于日本建造下水,总吨位2995.77吨,按阿根廷国家的规定该船可作业至2009年。2003年1-6月,“泰安”轮实现利润703326.46美元(未经审计)。“补充协议”约定由本公司负责“泰安”轮的经营管理,按“泰安”轮的年度经营损益(以年度决算或会计师审计结果为依据)享有70%的损益,PRODESUR S.A.享有30%的损益。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署合约各方名称、姓名:
  甲方: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长锁
  乙方:阿根廷PRODESUR S.A.
  法人代表:王洪刚
  (二)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7月8日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泰安”轮(下称该船)的一切经营活动自补充协议生效后变更为由本公司负责,即本公司以PRODESUR S.A.的名义并按照阿根廷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对该船实施经营管理,包括派出、聘请陆地及船上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产品销售等事务。PRODESUR S.A.保证积极配合本公司,并随时向本公司提供涉及该船供应、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排等全部环节中所需要的所有与PRODESUR S.A有关的适用捕鱼证(许可)、各类法律文件、运营(供应商、客户等)资料、具体事务服务等,保证该船不因管理方的改变而受到任何影响;
  2、本公司负责对该船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应能达到保证该船正常运营并符合国际通行的渔轮维修保养要求。PRODESUR S.A.对此不再承担直接责任;
  3、为保证该船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船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及资金调度主要由本公司负责办理,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的解决、中国国内物资采购、船舶保险及其他资金的垫付等。PRODESUR S.A.同意由本公司驻阿根廷代表行使资金调度权利,保证该垫付资金按发生时的约定归还;
  4、该船年度经营损益(以年度决算或审计公司审计报告结果为准),按7:3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本公司享有70%的损益,PRODESUR S.A.享有30%的损益;
  5、本协议自二箹箹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协议有效期与原协议一致。
  上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条款是根据“泰安”轮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以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体现了权利与责任(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上市至今,对“泰安”轮的经营管理方式一直是以PRODESUR S.A.为管理方进行的。近年来,因PRODESUR S.A.对满足“泰安”轮的正常生产调度、船舶维修管理、国内物资采购、流动资金供应等出现一定困难,且该管理方式对本公司易形成新的关联交易欠款。因此,自2003年开始,本公司逐渐承担与PRODESUR S.A.有关的管理工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继续执行原协议的基础上,对原协议部分条款做出修改,并由本公司正式承接“泰安”轮在阿根廷生产经营的管理权,PRODESUR S.A.协助本公司参与管理,提供服务,以确保“泰安”轮在阿根廷的正常持续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使本公司实现了对“泰安”轮生产经营的直接管理权,将最大程度地发挥和提高该船经营效益。根据该补充协议,“泰安”轮净损益的70%将被全部计入本公司当期损益,从而对公司的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该协议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保证了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实现。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2-14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自查,2002年6月,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水产集团”)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及福建兴业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1.5亿元归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本公司分五次与中国银行济南分行、福建兴业银行签署了总额为1.5亿元的银行存款质押合同为以上贷款提供担保。2002年10月,1.5亿元贷款到期,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及福建兴业银行执行质押合同,以本公司的质押存款及部分自有资金抵偿了贷款本金1.5亿元及利息1,084,000元,合计人民币151,084,000元。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01年12月,水产集团分三次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贷款共计1.3亿元人民币,用于归还水产集团及其子公司SGCFE S.A.对本公司的欠款。水产集团的此次贷款是以将贷出的1.3亿元由本公司向贷款银行全额质押的方式实现的。2001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7日、12月28日本公司分四次与中国银行济南分行签署了总额为1.3亿元的银行贷款质押合同。贷款到期后,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执行质押合同,以本公司的质押存款及部分自有资金抵偿了贷款本金1.3亿元及利息2,331,103.27元,合计人民币132,331,103.27元。致使关联方对本公司的欠款由2001年12月31日的193,682,225元,增至2002年4月28日的326,013,328.27元(未经审计)。
  2002年6月,水产集团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及福建兴业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1.5亿元归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此次贷款由本公司以1.5亿元三个月定期存单全额质押的方式实现。2002年6月27日、7月9日、7月22日、7月24日本公司分五次与中国银行济南分行、福建兴业银行签署了总额为1.5亿元的银行贷款质押合同。还款后,2002年6月30日,关联方对本公司的欠款为157,259,400元(未经审计)。2002年10月,1.5亿元贷款到期,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及福建兴业银行执行质押合同,以本公司的质押存款及部分自有资金抵偿了贷款本金1.5亿元及利息1,084,000元,合计人民币151,084,000元。致使关联方对本公司的欠款由2002年9月30日的180,527,530.63元(未经审计)增至2002年12月31日的297,925,095.76元(未经审计)。

关联交易的影响及本公司的对策
  本次关联交易使关联方占用资金大幅增加,且增大了其还款难度。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五分开”,清理、查实与各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继续加大关联方欠款的回收力度,敦促关联方采用优质资产偿还、实现利润优先偿还、应分股利偿还等措施减少关联方资金占用。
  本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1-25
甲公司中鲁远洋
乙公司青岛海裕渔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鲸药业”)前身青岛鱼肝油厂于1998年12月至1999年5月在青岛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二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农行”)签署了4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为青岛海洋渔业公司(以下简称“青渔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裕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裕公司”)向青岛农行贷款共计人民币951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之分公司青岛冷藏分公司(以下简称“冷藏分公司”)前身青岛海洋渔业公司冷藏厂于1999年2月至4月在青岛与青岛农行签署了6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为海裕公司向青岛农行贷款共计人民币1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双鲸药业于2001年8月在青岛与青岛农行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为海裕公司向青岛农行续贷人民币951万元继续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冷藏分公司于2001年8月在青岛与青岛农行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为海裕公司向青岛农行续贷人民币12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3、双鲸药业于2002年8月在青岛与青岛农行签署了2份《借款展期协议》,为海裕公司向青岛农行续贷人民币951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冷藏分公司于2002年8月在青岛与青岛农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为海裕公司向青岛农行续贷人民币12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双鲸药业、冷藏分公司与青岛农行于2001年8月签署的《保证合同》中保证范围是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保证方式
  双鲸药业、冷藏分公司与青岛农行于2001年8月签署的《保证合同》及2002年8月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中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双鲸药业、冷藏分公司与青岛农行于2001年8月签署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为:
  1、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双鲸药业、冷藏分公司与青岛农行于2002年8月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中保证期间为:
  1、借款展期到期日(借款展期到期日为2003年7月)起两年;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关联交易处理情况:
  2002年12月,海裕公司、青岛农行、本公司(代表双鲸药业、冷藏分公司)、青渔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意向书》,拟用青渔公司位于青岛市小港二路27号的房地产,经评估作价后作为抵押物,对青岛农行共计3354万元的贷款(含海裕公司上述2151万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如海裕公司、本公司、青渔公司三方成就青岛农行提出的抵押贷款的基本条件,海裕公司、青渔公司、青岛农行签署新的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同时双鲸药业、冷藏分公司上述担保责任即告解除,原担保合同废止。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3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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