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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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3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年初对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公司根据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结合未来业务开展需要,现对部分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重新预计,增加本年度对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投资”)的预计交易金额,销售产品和商品类别的预计交易额从0元增加至8000万元。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已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董事9名,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黄欣、叶蒙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为4.6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5的规定,本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的目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公司实施集中采购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扩大采购批量以降低原料价格的情况,可利用该贸易平台调节原材料的余缺,在保证生产使用情况下出售部分闲置原材料,回笼资金;第二是尝试探索通过利用境外平台进行产品和材料销售,充分发挥和利用关联方的产业资源优势,降低综合成本。
(二)风险控制
本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可有效控制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三)关联交易持续性及对独立性影响
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公司将视实际开展效果来决定是否扩大或减少该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6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18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3.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4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16.1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3.4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2.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401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9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2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81.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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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66.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0.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7.0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37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33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7.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3.5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90.1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利乐包装(佛山)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317.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0.0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783.5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7.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36.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8.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6.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1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对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与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价格不低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纸业下属的华新进出口、龙邦投资、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岳阳林纸以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龙邦投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冠豪高新采购木浆、废纸、食品级白卡纸以及燃煤,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9,348.05万元;同时,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计划向中国纸业、华新进出口、冠豪高新、岳阳林纸和诚通物流销售商品和出租建筑物预计不超过20,912.04万元。上述两类交易合计不超过130,260.1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由201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王奇、王军、严肃、黄欣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向关联方采购可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强化集中采购的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也有利于扩大子公司产品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华新彩印、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正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正常的业务往来。3、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金鸡化工和华新彩印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3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定价依据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标的股权在基准日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交易价格,即人民币23,145.02万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商洽,拟收购中国纸业所持有的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的全部股权(占诚通财务总股本的20%,以下简称为“标的股权”、“标的资产”或“交易标的”),中国纸业同意出让该股权。本公司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购买,以货币形式进行支付。取得该股权后,本公司将成为诚通财务的第二大股东。
2、因交易对方中国纸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交易金额为23,145.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7%,根据《上市规则》10.2.5、10.2.10,《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2.7,因本次交易前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已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因本项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并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所以本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须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项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9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中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本项交易。独立董事的意见内容请见第十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经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5、公司尚未与中国纸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通过本项交易,本公司能获得优质资产,参股金融行业,不但可以增加收益,获取长期和稳定的收益,而且可以以金融业务促进实业的发展,更好地利用金融平台做好公司资金管理、存贷管理工作,有利于日后公司融资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对本项目的投资,也能避免公司资金的闲置,提升资金的利用效果,为公司今后的发展积聚力量。
(二)交易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1、参股金融企业以及股权变更需要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股权转让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诚通财务成立时间尚短,业务运作和盈利水平都受到经验的制约,而本公司一直专注于制造业管理,参股后公司需要积累更多的金融行业经验以更好涉足该项业务;
3、我国金融改革逐步深化、金融业开发步伐加快,金融公司处在行业发展机遇期的同时也面临着政策不确定性的挑战。
(三)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所需资金计划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因本公司在2012年末出让了所持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在该项交易中收入了4.09亿元货币资金,公司本年度大力回收应收账款和减轻库存,资金较为充裕。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水平,筹融资能力较强。因此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诚通财务公司的业务状况稳定,收益良好,对其投资回报水平高于目前传统制造业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预计此项目将为本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利润来源,提高盈利水平。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31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4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系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产业资源和优势,强化规模采购优势,进一步降低采购费用,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与龙邦投资的交易还能进一步利用境外较低的利率环境和丰富的融资手段,降低综合采购成本,总体而言上述交易有利于降低木浆采购价格。
本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可有效控制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4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系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产业资源和优势,强化规模采购优势,进一步降低采购费用,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与龙邦投资的交易还能进一步利用境外较低的利率环境和丰富的融资手段,降低综合采购成本,总体而言上述交易有利于降低木浆采购价格。
本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可有效控制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29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采用资产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截止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华新彩印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为19,945.03万元。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所持华新彩印25%股权所涉及的华新彩印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4,986.26万元(19,945.03万元×25%),即龙邦国际持有的华新彩印25%股权作价4,986.26万元为本次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国际”)持有的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的股权。华新彩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华新彩印75%股权,剩余25%股权由龙邦国际持有,在以上收购交易完成后,华新彩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由于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龙邦国际是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龙邦国际最终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控股”),诚通控股为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全资公司。由于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同为诚通控股,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龙邦国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项交易金额为4,986.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2.5、10.2.10,因本次交易前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已经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所以本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股权变更,须取得外部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5.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华新彩印实现的损益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担。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印刷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未来经营形势良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促进华新彩印快速发展,增加公司在快速成长的印刷业务上的份额,将有利于增加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经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2.92%,全部资金可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对公司现金造成压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986.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15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采用资产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即龙邦国际所持有的红塔仁恒11.6027%股权的评估价值29,178.47万元为本次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国际”)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股权(占总权益的11.6027%)。在上述交易开始前,公司已持有红塔仁恒41.9653%的股权,红塔仁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邦国际持有红塔仁恒11.6027%的股权;在以上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对红塔仁恒的持股比例增加为53.568%,将由相对控股变成绝对控股。由于以上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未与有关方面签署书面协议。1、交易目的:造纸行业是强周期性的产业,红塔仁恒纸业在白卡纸业内特别是烟卡纸行业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对红塔仁恒未来发展有信心,因此在造纸业相对低迷的时期进行资产收购,有利于分享未来企业发展的成果,增厚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其次,绝对控股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提高红塔仁恒市场响应速度和反应能力,促进红塔仁恒的快速发展。 2、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金额为29,178.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2%,由于交易金额较大,会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但公司去年年末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入超过4亿元现金,发行了公司债券,现金较为充裕;当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在48%左右,低于同行企业的负债水平,有较好的再融资能力,因此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917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07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珠海红塔仁恒评估前账面净资产为248,610.48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251,480.04万元,增值额为2,869.56万元,增值率为1.15%。据此,龙邦国际所持有的红塔仁恒11.6027%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8,845.53万元,评估价值为29,178.47万元(251,480.04万元×11.6027%)。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占总权益的11.6027%)。由于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龙邦国际是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龙邦国际最终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同为诚通控股,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917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2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出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灵活开展存贷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或“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金融业务。公司计划在本关联交易获得正式批准后,在诚通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预计2013年金额不超过32145.40万元),并根据需要开展贷款、结算等业务。
1、交易类型; 诚通财务将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以及经公司董事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协议期限:自协议正式生效后,有效期三年; 3、预计金额: (1)公司于诚通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发放给本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贷款); (2)诚通财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六亿元(贷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发放给本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4、交易的定价: (1)存款业务:诚通财务承诺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诚通财务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业务:诚通财务承诺向本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诚通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5、风险控制措施。为确保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本公司同时制定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存款资金风险的处置预案》(以下简称“处置预案”),应对一旦发生的风险。 在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具体规定了财务公司必须遵守的承诺,以及配合本公司开展必要的风险管控的义务(具体参见《金融服务协议》第三点“三、乙方的承诺”),并与诚通财务公司约定一旦出现《处置预案》中任一款风险事项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的义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214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丰”),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以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进出口”)、控股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以及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采购总量不超过10万吨燃煤、5.5万吨木浆、1.8万吨废纸以及900吨白纸板和白卡纸,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
2
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2,02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白卡纸、白纸板生产企业,下属企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废纸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原材料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
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均为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下属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此外,诚通物流原为红塔仁恒之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已多年为红塔仁恒提供各种物流服务,双方有长期良好的合作经验,现诚通物流
7
凭借中国物流公司的丰富资源与优良平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华新彩印的燃料与原材料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丰”),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以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进出口”)、控股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以及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采购总量不超过10万吨燃煤、5.5万吨木浆、1.8万吨废纸以及900吨白纸板和白卡纸,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
2
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2,02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白卡纸、白纸板生产企业,下属企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废纸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原材料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
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均为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下属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此外,诚通物流原为红塔仁恒之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已多年为红塔仁恒提供各种物流服务,双方有长期良好的合作经验,现诚通物流
7
凭借中国物流公司的丰富资源与优良平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华新彩印的燃料与原材料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丰”),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以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进出口”)、控股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以及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采购总量不超过10万吨燃煤、5.5万吨木浆、1.8万吨废纸以及900吨白纸板和白卡纸,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
2
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2,02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白卡纸、白纸板生产企业,下属企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废纸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原材料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
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均为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下属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此外,诚通物流原为红塔仁恒之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已多年为红塔仁恒提供各种物流服务,双方有长期良好的合作经验,现诚通物流
7
凭借中国物流公司的丰富资源与优良平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华新彩印的燃料与原材料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丰”),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以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进出口”)、控股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以及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采购总量不超过10万吨燃煤、5.5万吨木浆、1.8万吨废纸以及900吨白纸板和白卡纸,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
2
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2,02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白卡纸、白纸板生产企业,下属企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废纸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原材料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
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均为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下属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此外,诚通物流原为红塔仁恒之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已多年为红塔仁恒提供各种物流服务,双方有长期良好的合作经验,现诚通物流
7
凭借中国物流公司的丰富资源与优良平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华新彩印的燃料与原材料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丰”),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以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进出口”)、控股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以及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采购总量不超过10万吨燃煤、5.5万吨木浆、1.8万吨废纸以及900吨白纸板和白卡纸,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
2
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2,02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白卡纸、白纸板生产企业,下属企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废纸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原材料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
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均为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下属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此外,诚通物流原为红塔仁恒之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已多年为红塔仁恒提供各种物流服务,双方有长期良好的合作经验,现诚通物流
7
凭借中国物流公司的丰富资源与优良平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华新彩印的燃料与原材料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丰”),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以及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拟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其全资子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进出口”)、控股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以及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向中国纸业及其下属的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采购总量不超过10万吨燃煤、5.5万吨木浆、1.8万吨废纸以及900吨白纸板和白卡纸,并委托诚通物流提供物流运输、
2
仓储报关等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2,020万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白卡纸、白纸板生产企业,下属企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废纸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原材料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
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均为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下属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此外,诚通物流原为红塔仁恒之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已多年为红塔仁恒提供各种物流服务,双方有长期良好的合作经验,现诚通物流
7
凭借中国物流公司的丰富资源与优良平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华新彩印的燃料与原材料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提高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物流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6-05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物流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以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评报字[2010]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1月30日,恒顺物流净资产评估值为2,849.22万元,本次转让恒顺物流51%股权其对应的股权收购价值为1,453.1022万元。
交易简介恒顺物流公司为红塔仁恒的附属产业,公司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本次股权出让的目的是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结构,集中优势资源,突出发展造纸主业。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453.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一方面,可以降低公司短期负债比例,改善公司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另一方面,中期票据资金成本低于现银行贷款利率,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若本次中期票据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全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5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本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对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政策:由于煤和木浆均为大宗成熟的传统贸易品种,参与买卖的单位与数量众多,因此其市场交易价格、条件等是相对透明的。公司将对比在珠三角地区各类煤流通量较大的黄埔新沙港煤码头及全国流通量较大的秦皇岛煤码头同类燃煤的价格加上相应的运费作为参考,其中运输价格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的运输价格作为参考。木浆价格方面,公司将以国外大型木浆供应商提供的
交易简介作为涂布白纸板生产企业,红塔仁恒及其下属子公司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木浆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是由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属下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华新进出口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的燃煤和木浆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向中物投、华新进出口采购燃煤及木浆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政策:由于煤和木浆均为大宗成熟的传统贸易品种,参与买卖的单位与数量众多,因此其市场交易价格、条件等是相对透明的。公司将对比在珠三角地区各类煤流通量较大的黄埔新沙港煤码头及全国流通量较大的秦皇岛煤码头同类燃煤的价格加上相应的运费作为参考,其中运输价格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的运输价格作为参考。木浆价格方面,公司将以国外大型木浆供应商提供的
交易简介作为涂布白纸板生产企业,红塔仁恒及其下属子公司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另外,作为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木浆的供应是企业持续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和木浆供应渠道对红塔仁恒非常重要。煤和木浆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是由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属下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华新进出口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
为了保证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的燃煤和木浆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向中物投、华新进出口采购燃煤及木浆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珠海华丰、诚通纸业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嘉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1、交易目的。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纸业”)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拟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扩股,目的是为了改善诚通纸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本公司经研究,认为此次增资扩股有利于诚通纸业的长远发展,符合各股东的利益。
2、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诚通纸业经营发展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20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6-01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政策:由于煤是大宗成熟的传统贸易品种,参与买卖的单位与数量众多,因此其市场交易价格、条件等是相对透明的。公司将对比在珠三角地区各类煤流通量较大的黄埔新沙港煤码头及全国流通量较大的秦皇岛煤码头同类燃煤的价格加上相应的运费作为参考,其中燃煤运输价格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的运输价格作为参考。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
交易简介1、交易目的。华丰纸业于珠海设立的分公司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进入正常生产阶段,公司涂布白纸板产能从年产15万吨增加至45万吨,因此华丰纸业每年消耗的燃煤总量增加到33—36万吨。作为涂布白纸板生产企业,华丰纸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供应渠道对华丰纸业非常重要。煤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华新进出口是由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属下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华新进出口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为了保证华丰纸业燃煤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华丰纸业向华新进出口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纸业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4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政策:公司的产品定价将参考国内权威专业纸业信息服务网站“纸业易贸”的相关价格信息,另外需要根据国内白纸板市场的实际供求状况以及价格波动趋势等进行相应调整,此外在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交易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交易简介1、交易目的。华丰纸业于珠海设立的分公司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进入正常生产阶段,公司涂布白纸板产能从年产15万吨增加至45万吨,这对公司快速拓宽市场覆盖面以及铺设营销渠道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华新进出口自07年开始经营纸品销售业务,至今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广阔的营销网络,此外,华新进出口的母公司中物投现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华新进出口利用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在仓储、运输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开拓华丰纸业产品在国内的市场覆盖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控制物流成本从而保证稳定的销售毛利率,以达到交易双方共赢的效果。为了有效拓宽华丰纸业的营销渠道,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减少公司资金积压、加快现金回笼,华丰纸业向华新进出口销售白纸板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拓宽产品营销售渠道,加快现金回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2、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纸业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30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生产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纸业”)与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燃料”)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向诚通燃料购白煤、烟煤等总计18万吨燃煤,预计总金额约为1.47亿元。基本情况如下表:
关联交易 按产品进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2007年的总
类别 一步划分 (万元) 的比例 金额(万元)
烟煤
采购燃料 白煤 诚通燃料 不超过14,700.00 不超过55% 4,185.05

交易标的
本关联交易采购的燃煤种类和规格的如下表:
烟煤 白煤
热值范围 4600—5500 4500—5300
(大卡/千克)
标准热值 4800—5100 4800—5000
(大卡/千克)
挥发份 以22~28%为标准, 以6%为标准,低于
低于20%为不合格 4%为不合格。
含硫量 以0.8%为标准,高于 以0.8%为标准,高
1.5%为不合格。 于1.5%为不合格。
目前价格 1000元/吨 850元/吨
采购量 不超过12万吨 不超过18万吨
备注
热值范围 应用基低位热值
(大卡/千克)
标准热值 以热值达到某一标准对应一个原煤单
(大卡/千克) 价作为基本单价,热值每升降50大卡
/千克,单价上浮或下降相应金额。
挥发份
含硫量
目前价格 到厂价,含税13%
采购量 燃煤采购总量不超过18万吨
2、采购数量:各煤种的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工艺配方调节进行相应调整,各煤种采购量合计不超过180,000吨。

定价原则及定价政策
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定价政策:由于煤是大宗成熟的传统贸易品种,参与买卖的单位与数量众多,因此其市场交易价格、条件等是相对透明的。公司将对比在珠三角地区各类煤流通量较大的黄埔新沙港煤码头及全国流通量较大的秦皇岛煤码头同类燃煤的价格加上相应的运费作为参考,其中燃煤运输价格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的运输价格作为参考。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交易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另外,燃煤的计价方式是以燃煤的应用基低位热值达到某一标准对应一个原煤单价作为基本单价,在此基础上将分析基挥发份、含硫量与单价挂钩。

交易期限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并经甲方控股公司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

交易目的
华丰纸业于珠海设立的分公司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进入正常生产阶段,公司涂布白纸板产能从年产15万吨增加至45万吨,因此华丰纸业每年消耗的燃煤总量增加到33—36万吨。作为涂布白纸板生产企业,华丰纸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供应渠道对华丰纸业非常重要。
煤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诚通燃料是由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属下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所控股的专业煤炭贸易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诚通燃料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
为了保证华丰纸业燃煤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华丰纸业向诚通燃料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纸业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7-04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生产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纸业”)与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燃料”)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并计划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向诚通燃料购买大混烟煤、优混烟煤和白煤等总计18万吨燃煤,预计总金额约为9,00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表:
关联交易 按产品进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2006年的
类别 一步划分 (万元) 的比例 总金额
大混烟煤
采购燃料 白煤 诚通燃料 约9000 不超过55% 0
优混烟煤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标的
本关联交易采购的燃煤种类和规格的如下表:
优混烟煤 大混烟煤 白煤 备注
热值范围 5500—6300 4600—5500 4500—5300 应用基低位热值
(大卡/千克)
标准热值 5500—5800 4800—5100 4800—5000 以热值达到某一
(大卡/千克) 标准对应一个原
煤单价作为基本
单价,热值每升降
50大卡/千克,单
价上浮或下降相
应金额。
目前价格 600 570 450 到厂价,含税13%
(元/吨)
挥发份 以26~29%为标 以22~28%为标准, 以6%为标准,低于4
准,低于20%为不 低于20%为不合格 %为不合格。
合格
含硫 以0.8%为标准,高 以0.8%为标准,高于 以0.8%为标准,高于
于1.5%为不合格。1.5%为不合格。 1.5%为不合格。
采购量 不超过12万吨 不超过12万吨 不超过18万吨 燃煤采购总量不
超过18万吨
2、采购数量:各煤种的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工艺配方调节进行相应调整,各煤种采购量合计不超过180000吨。
3、定价原则及定价政策
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定价政策:由于煤是大宗成熟的传统贸易品种,参与买卖的单位与数量众多,因此其市场交易价格、条件等是相对透明的。公司将对比在珠三角地区各类煤流通量较大的黄埔新沙港煤码头及全国流通量较大的秦皇岛煤码头同类燃煤的价格加上相应的运费作为参考,其中燃煤运输价格以中远航运集团的运输价格作为参考。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交易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另外,燃煤的计价方式是以燃煤的应用基低位热值达到某一标准对应一个原煤单价作为基本单价,在此基础上将分析基挥发份、含硫量与单价挂钩。
4、交易期限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限定为一年,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该段时期内燃煤供应的稳定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的五月至六月召开,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可以避免公司频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后续的相关协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华丰纸业2006年全年采购燃煤总量为15.8万吨,随着华丰纸业于珠海设立的分公司进入正常生产阶段,预计公司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所消耗的燃煤总量将增加到33—36万吨。作为涂布白纸板生产企业,华丰纸业具有长期连续运行的生产特征,热电系统是纸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燃煤是热电系统的主要原料,因此供给稳定、价格合理的燃煤供应渠道对华丰纸业非常重要。许多使用大量燃煤的企业(如发电厂)都会为保证生产的稳定性及价格的合理性而设置自身可控的燃料采购公司,如广州控股下设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煤作为大宗贸易商品,物流成本占其总成本相当重要的部分,诚通燃料是由国有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属下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所控股的专业煤炭贸易公司,中国诚通拥有中国内陆最大、遍布最广的集仓储、配送、信息一体化的连锁物流配送网络和金属分销网络,拥有海运、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一体的运输网络,因此诚通燃料具备良好的资源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优势。
选择诚通燃料作为华丰纸业的燃煤供应商之一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1、诚通燃料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和集中采购优势,供煤价格显著低于或不高于华丰纸业其他供应商,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另外通过诚通燃料的大宗商品集中采购功能,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华丰纸业原有的燃煤供应商数量较少,通过增加有实力的供应商的数量,有助于保证燃煤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3、近两年来,华丰纸业最大的燃煤供应商其供煤量占华丰纸业燃煤总进货量的70%以上。通过加入新的有实力的供应商能加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华丰纸业在采购谈判中提升对质量和价格的要求,对华丰纸业降低燃煤采购成本、获取优质服务起积极作用;
为了保证华丰纸业燃煤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华丰纸业向诚通燃料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总体而言,本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加强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存在交易必要性。
2、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纸业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以公平、互利为前提,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6-05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纸业于2007年4月20日与诚通燃料签订了《烟煤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乙方: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越南鸿基白煤,数量为15000吨。
(3)交易金额:人民币约645万元
(4)交易价格:甲乙双方明确,产品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乙方根据综合采购成本为基础加上目标利润确定最终采购价格。具体价格以应用基低位热值达到某一标准时对应一个原煤单价(含税13%)为基本单价,在此基价上将分析基挥发份、含硫与单价挂钩。其中越南鸿基白煤应用基低位热值为4800—5000千卡/公斤时,基本单价430元/吨。与今年同期华丰纸业与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或广东宏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烟煤购销合同相比,本次合同协定的单价不高于上述合同。其中,大混烟煤的单价较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低50元,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华丰纸业的长期合作伙伴及主要供应商之一,该公司为省内规模较大的燃煤使用和经销公司,其06年燃煤总销售量约380万吨,位列省内销量的前三位,其价格具备参考性。
(5)结算方式:根据甲方化验结果,按上述计价方法计价;于甲方收货后十五日内以六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乙方;乙方列有效发票并于收款前把发票送到甲方。
(6)生效日期: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6-05
甲公司华新包装
乙公司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4日与诚通燃料签订了《烟煤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乙方:青岛诚通燃料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大混烟煤,数量为10000吨。
(3)交易金额:人民币约530万元
(4)交易价格:甲乙双方明确,产品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乙方根据综合采购成本为基础加上目标利润确定最终采购价格。具体价格以应用基低位热值达到某一标准时对应一个原煤单价(含税13%)为基本单价,在此基价上将分析基挥发份、含硫与单价挂钩。其中大混烟煤应用基低位热值为5101—5200千卡/公斤时,基本单价530元/吨。与今年同期华丰纸业与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或广东宏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烟煤购销合同相比,本次合同协定的单价不高于上述合。其中,越南鸿基白煤的单价较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低10元,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华丰纸业的长期合作伙伴及主要供应商之一,该公司为省内规模较大的燃煤使用和经销公司,其06年燃煤总销售量约380万吨,位列省内销量的前三位,其价格具备参考性。
(5)结算方式:根据甲方化验结果,按上述计价方法计价;于甲方收货后十五日内以六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乙方;乙方列有效发票并于收款前把发票送到甲方。
(6)生效日期: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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