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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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威领股份
乙公司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以公司向与其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所确定的最终价格为标准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新设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拟新增投资方李子宸先生、杨琪共同对合资公司进行投资。其中公司出资490万元、与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李子宸以货币出资150万元、杨琪以货币出资100万元,公司名称: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1250万元。杨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永柱、温萍之女,并持有鞍重股份48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6%。因此,公司与杨琪共同对合资公司投资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4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不超过2,000,000元。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0日期间,公司未与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黄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30
甲公司威领股份
乙公司杨琪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490万元与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10万元)合资成立鞍山翔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经各相关方协商,拟新增投资方李子宸(身份证号:1101021985XXXX3030)、杨琪(身份证号:2103041980XXXX0823)共同对合资公司进行投资。其中李子宸以货币出资150万元、杨琪以货币出资100万元,公司与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额度不变,公司名称: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地:北京市。投资方案变更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达到1250万元。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杨琪共同投资成立子公司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2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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