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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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39.7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9487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84654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佛山市南海时利和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5554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长春骏耀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长春骏耀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5,798.90万元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800.00万元。
交易简介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或“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德联集团在做大做强汽车精细化学品业务的基础上,拟向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积极拓展,形成“汽车精细化学品”、“汽车销售服务”和“汽车维修保养”三大业务板块,发挥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的整合和促进效应,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在中国汽车行业由生产制造逐渐向销售服务发展过渡的趋势下,德联集团充分发挥在汽车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优势,积极拓展汽车及零部件销售服务等售后市场,通过与整车厂进行包括上下游的多业务合作,形成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经公司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德联集团收购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骏耀”)之全部权益。2014年4月23日,德联集团与黄玉凤、陈明会签署了《关于收购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价格以长春骏耀截至2014年3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5,800.0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相关条件。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黄玉凤、陈明会,系德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团华的配偶之父母,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最近的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金额为0元。
2、本次股权收购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董事会成员11名,3名关联董事徐咸大、徐团华、徐庆芳回避表决,剩余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股权收购议案已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资源整合,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可履行相关收购程序,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亦不存在其他重大法律障碍。
二、收购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德联集团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在做大做强汽车精细化学品业务的基础上,向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的适度拓展,发挥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的整合和促进效应。
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主要体现如下:
1、有利于作为与日系车零部件供应体系的突破口和联络处;本次股权收购目标为积极通过拓展日系乘用车及零部件销售服务等售后市场,与整车厂的商业合作从单一的“乙方”发展为紧密的“乙方+甲方”双向合作模式,有利于与整车厂形成长期合作、持续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对公司产品在该品牌汽车实现供应有积极的意义。 2、有利于拓展乘用车售后市场业务并形成全产业链业务经营模式,增强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在中国汽车行业由生产制造逐渐向销售服务发展过渡的趋势下,公司为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在做大做强汽车精细化学品业务的基础上,逐渐向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进行积极拓展,形成“汽车精细化学品”、“汽车销售服务”和“汽车维修保养”三大业务板块,发挥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的整合和促进效应。公司通过收购长春骏耀4S店业务,能够较快取得“讴歌”系列品牌高端乘用车的经销售后许可,并获取该4S店业务成熟的高端乘用车售后维护运营体系,形成乘用车全产业链业务的经营模式。该经营模式下,公司既能够通过开拓汽车销售服务市场增强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又能将该4S店业务成熟的高端乘用车售后维护运营体系进行消化吸收,作为2S店维护日系车的技术来源和参照物,打造快修保养美容连锁店业务,进入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高毛利、可复制业务领域,实现公司在乘用车售后市场领域的全面开拓和快速发展。
3、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和扩大经营规模,并相应提高公司的资产和盈利状况,同时公司即将形成的“汽车精细化学品”、“汽车销售服务”和“汽车维修保养”三大业务板块将互相促进,提高目前汽车精细化学品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次收购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积极影响,在市场基本状况不发生大的变化的前提下,估计本次收购能为公司在收购当期增加利润约人民币150万元。上述估计基于市场基本状况不发生大的变化的前提下,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甲公司德联集团
乙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长春友驰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
交易简介经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德联集团收购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骏耀”)全资持有的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友驰”)之全部权益。2013年3月26日,德联集团与长春骏耀签署了《关于收购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价格以长春友驰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5,300.00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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