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借款规模:壹亿伍仟万元(小写¥150,000,000.00元),借款分两期发放,首期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元);第二期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小写¥50,000,000.00元),具体资金到账时间将视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 2、借款期限:各期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 3、借款利率:7.7%/年; 4、利息支付:按季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
交易简介 | 一、信托借款的背景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粤财信托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信托借款。公司与粤财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粤财信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二、本次申请信托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信托业务有利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推动作用。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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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陶瓷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3.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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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陶瓷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4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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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陶瓷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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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陶瓷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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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陶瓷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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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陶瓷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2.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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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31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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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31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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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31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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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计2012年度将与关联方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下称“维纳陶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1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69.51万元(未经审计)。
2012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65.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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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龙佰集团 |
乙公司 | 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2年度将与关联方焦作市维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1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69.51万元(未经审计)。
2012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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