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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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7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山东卓越全程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鲁卓越房[2014](估)字第43-014号《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书》。该报告载明以2014年8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整个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824.0677万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高密市幸福中路西侧,杏坛西街以南3栋员工公寓(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公司关联方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置业”),以解决资产闲置问题,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5032%的股权,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豪迈置业100%的股权,豪迈置业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向豪迈置业转让员工公寓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2006-2007年,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员工队伍的增加,为提高员工幸福指数,解决单身员工住宿问题,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濒临厂区的生活区位置建设了一批员工公寓,其中有三栋即为此次交易的标的资产。2013年,公司发展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司取得了位于公司住所西方向,同样濒临厂区附近的一宗土地,公司在此地块上兴建了高标准的单身公寓和员工宿舍,无论住宿条件还是周边服务环境均高于之前的建设标准。建设完毕后,公司组织住宿员工陆续完成了从旧宿舍向新宿舍的搬迁工作,自2014年始,此标的资产就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此次将标的资产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
2、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过初步测算,扣除交易环节的税费及企业所得税后,本次交易增加公司2014年的净利润约为952万元,具体的金额及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824.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4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资产收购客户平台过渡期关联交易
山东豪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迈科技”)与山东豪迈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于2013年12月12日签订《关于资产收购客户平台过渡期委托加工暨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协议生效后不超过6个月,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经豪迈科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客户平台过渡期,指相应项目收购协议生效后,此项目客户的供应商代码由收购前原公司转移为收购完成后公司供应商代码的期间。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采用如下定价方式:
1.委托加工的定价
豪迈制造委托豪迈科技加工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产品参考豪迈制造向其
客户报价,以其客户成交的价格作为公司销售给豪迈制造的销售价。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于资产收购客户平台过渡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已接在手订单的发货连续性,维持原业务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保证客户平台转移到上市公司的顺畅。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4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12月12日,豪迈科技与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豪迈重型”)分别签署《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00.00万元,截至2013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296.19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部分铸件产品参考豪迈制造、豪迈重型向其客户报价,以其客户成交的铸件价格作为公司销售给豪迈制造、豪迈重型的销售价。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
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废钢用作铸锻中心部分原材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的成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4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12月12日,豪迈科技与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豪迈重型”)分别签署《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00.00万元,截至2013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296.19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部分铸件产品参考豪迈制造、豪迈重型向其客户报价,以其客户成交的铸件价格作为公司销售给豪迈制造、豪迈重型的销售价。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
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废钢用作铸锻中心部分原材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的成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4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12月12日,豪迈科技与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豪迈重型”)分别签署《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00.00万元,截至2013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296.19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部分铸件产品参考豪迈制造、豪迈重型向其客户报价,以其客户成交的铸件价格作为公司销售给豪迈制造、豪迈重型的销售价。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
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废钢用作铸锻中心部分原材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的成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4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12月12日,豪迈科技与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豪迈重型”)分别签署《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00.00万元,截至2013年11月30日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296.19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部分铸件产品参考豪迈制造、豪迈重型向其客户报价,以其客户成交的铸件价格作为公司销售给豪迈制造、豪迈重型的销售价。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
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废钢用作铸锻中心部分原材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的成本。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4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3号)、《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豪  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0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12日,公司在高密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豪迈制造”)签订了《资产及业务转让合同》。拟使用超募资金114,374,700.00元收购豪迈制造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项目及资产(含业务平台转移,并为模具业务扩产使用超募资金99,338,944.70元、精密子午线轮胎模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826,669.38元及自有资金7,448,615.79元收购豪迈制造相关土地、厂房、部分通用设备(以下简称“模具扩产业务资产”)。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3号)、《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0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之收购标的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项目资产的对价为人民币114,374,700.00元,模具扩产业务资产147,614,229.87元。本次拟收购的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是公司关联方豪迈制造于2007年12月开始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投产后已建成年加工大型燃气轮机缸体500套的生产线。
二、交易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资产及业务交易的价格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青岛天
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3]第QDV1083 号)中对拟收购的资产及业务评估值114,374,700.00元人民币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114,374,700.00元人民币。
本次资产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114,374,700.00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目的和意义
燃气轮机是一种先进的动力装置,广泛应用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联合循环电
站、调峰电站、移动式电站、输气管道的泵站、舰船制造业及机车等变速系统,具有广泛的需求背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豪迈制造主要产品为大型燃气轮机提供零部件,在加工领域积累了独有的制造技术,加工的产品在成本、交货期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得到了GE等大客户的认可,定单量持续上升,是一个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较明显的成熟项目。此次收购对公司具有战略发展意义,表现如下:
1. 本次收购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的资源协同效应,公司可以充分利用
在机床制造、模具加工方面积累的技术经验,发挥高档精密铸锻中心能铸造大型零部件毛坯的优势,进一步拓展燃气轮机零部件的加工领域,提高相关加工设备的利用率,能为GE等国际客户提供零部件毛坯、机械加工为一体的服务和产品,拓展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
2. 本次收购将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本次收购前后,不存在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收购,将减少豪迈制
造因燃气轮机大型零部件加工业务而向公司产生的购买大型零部件毛坯的关联
交易,有利于公司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规范运作。
综上,本次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及资产收购,将有助于利用公司原有的
机床制造能力、模具加工技术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资源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拓展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率,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12年总资产规模215,767.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204,987.21万元,资产负债率5.00%。此次交易标的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
加工业务资产价值为4,612.41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
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和2.25%。由于本次收购价格为11,437.47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公司将减少资产总额6,825.06万元,资产负债率有
所提高,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大的影响。
2. 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豪迈科技2013年1-9月份销售收入80,579.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4,163.51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净利润率为29.99%;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为11.41%。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3JNA3021-1号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燃气轮机加工业务2013年12月、2014年度将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4,883,539.42元、48,167,279.66元;燃气轮机加工业务2013年12
月、2014年度将分别实现净利润1,185,712.42元、16,533,999.44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1989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9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型”)签署买卖铸
锻件、废钢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800万元,
201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413.40万元,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
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9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型”)签署买卖铸
锻件、废钢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800万元,
201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413.40万元,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
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40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02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部分产品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型”)签署买卖铸锻件、废钢的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201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357,143.62元,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废钢用作铸锻中心部分原材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的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2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潍坊诚远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土地资产总价格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于2011年11月9日在山东高密市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购买豪迈制造拥有的总面积为68,128.2平方米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鉴于豪迈制造为本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五名关联董事张恭运、冯民堂、徐文和、单既强、魏效辉进行了回避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此项议案。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公司拟购买的土地经具有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法性
(1)本次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收购资产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操作。
(2)潍坊诚远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土地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潍诚远【2011】(估)字第089号、第090号、第091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0月29日,该三宗土地资产总价格为1,693.14万元人民币。
2、必要性
本次购买是考虑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为生产运营提供后备土地资源。豪迈制造本次拟转让的三宗土地地理位置优越,适应公司日后的生产运营需求,能够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6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部分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型”)签署买卖铸锻件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低于1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0万元,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能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6
甲公司豪迈科技
乙公司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部分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拟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型”)签署买卖铸锻件框架协议。鉴于豪迈制造、豪迈重型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低于1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0万元,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上述事项。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发挥其能铸造高档、大型、精密铸件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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