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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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03
甲公司金字火腿
乙公司施雄飚
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格以金华市立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4】0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重置成本法对金字生态园全部股权的评估值9,499,017.22元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4月30日),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为1,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金华金字生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生态园”)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金字生态园100%股权。为进一步集中公司资源在主业经营上、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经公司与施雄飚先生协商一致,公司与施雄飚先生于2014年5月30日签署《金华金字生态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所持有的金字生态园100%股权转让给施雄飚先生。股权转让价格以金华市立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4】0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金字生态园全部股权评估值9,499,017.22元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4月30日),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为1,00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字生态园的股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施雄飚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施雄飚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字生态园股权,金字生态园将成为公司股东施雄飚先生控股的公司。这样可以进一步集中公司资源在主业经营上、促进公司的资产稳健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转让金字生态园100%股权后,金字生态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甲公司金字火腿
乙公司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4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47元/股。将《股票认购协议》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应由原来的13.47元/股调整为13.42元/股。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与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巴玛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本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含本数)普通股股票,巴玛投资拟以现金认购全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巴玛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延军(现持有公司27.70%股份)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二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施延军。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巴玛投资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
  (四)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业务发展以及产业链延伸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发行成功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增加资源储备,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运营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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