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261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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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海南逸盛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分配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将向海南逸盛销售PX原料。
由于海南逸盛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逸盛大化与海南逸盛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此需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南逸盛发生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在PX原料采购上的议价优势,并增加海南逸盛生产PTA产品所需PX原料来源的稳定性需要,属于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巩固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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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6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 |
定价依据 | 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萧山农合银行”)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余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独立董事全部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萧山农合银行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拟通过萧山农合银行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业务。预计2014年在萧山农合银行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贷款及票据承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累计票据贴现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萧山农合银行日存款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贷款及票据承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累计票据贴现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萧山农合银行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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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6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 |
定价依据 | 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萧山农合银行”)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余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独立董事全部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萧山农合银行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拟通过萧山农合银行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业务。预计2014年在萧山农合银行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贷款及票据承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累计票据贴现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萧山农合银行日存款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贷款及票据承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累计票据贴现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萧山农合银行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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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损害本公司利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逸盛精对苯二甲酸(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同意以浙江逸盛截至201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中的79,998.58万元人民币对浙江逸盛转增注册资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盛晖与其他浙江逸盛股东方按各自对浙江逸盛的持股比例确定各自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前,浙江逸盛注册资本为35,469.92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5,699.012万美元,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6.067%;香港盛晖出资4,941.964万美元,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3.933%;恒逸有限出资19,886.98万美元,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56.067%;佳栢国际出资4,941.964万美元,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3.933%。
本次增资将增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13,114.52万美元(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节能技改项目的备案通知,节能技改项目建设需浙江逸盛新增资本金为79,998.58万元人民币,而浙江逸盛为中外合资企业,出资货币为美元,各股东方同意先按照人民币对美元汇率6.10测算,新增资本金折合为13,114.52万美元,实际以转增时汇率为准),根据浙江逸盛各股东现时持股比例(荣盛石化16.067%,香港盛晖13.933%,恒逸有限56.067%,佳栢国际13.933%),相应确定:公司拟认缴增资2,107.10万美元,香港盛晖拟认缴增资1,827.25万美元,恒逸有限拟认缴增资7,352.92万美元,佳栢国际拟认缴增资1,827.25万美元,上述各方认缴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浙江逸盛截至201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48,548.44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7,806.12万美元,仍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6.067%;香港盛晖出资6,769.21万美元,仍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3.933%;恒逸有限出资27,239.90万美元,仍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56.067%;佳栢国际出资6,769.21万美元,仍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3.933%。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盛晖仍合计持有浙江逸盛30.00%的股权。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增资浙江逸盛是为了满足浙江逸盛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建设需要,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PTA规模。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香港盛晖使用浙江逸盛截至201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对浙江逸盛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增资后,公司和香港盛晖仍合计持有浙江逸盛30%的股权,浙江逸盛继续为本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同时,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浙江逸盛的资本金,满足浙江逸盛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建设需要,而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其主导产品PTA的产能优势和成本优势还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巩固公司在PTA生产领域的龙头地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107.1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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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增资是按照海南逸盛各股东现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由138,000万元增至188,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对海南逸盛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损害本公司利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子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其竞争力,公司拟同意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浙江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
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50,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18,750万元,浙江逸盛拟认缴增资18,750万元,锦兴化纤拟认缴增资7,500万元,英良贸易拟认缴增资5,000万元。各方均一次性缴付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18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70,5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浙江逸盛出资70,5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8,2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8,800万元,仍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的10%。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其竞争力,有利于海南逸盛PTA项目的后续运营及融资,实现对公司PTA生产规模的巩固。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7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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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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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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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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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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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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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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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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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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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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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荣坤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996.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981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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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63.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34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18.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1.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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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99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9.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海南逸盛、三元热电、天虹纺织、三元纺织、浙江荣通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海南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荣坤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拟与浙江逸盛、宁波恒逸、三元热电、天虹纺织、浙江荣通、杭州荣坤等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恒逸、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浙江荣通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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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资金占用费以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结算,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的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大连逸盛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大连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浙江逸盛(恒逸石化控股子公司)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为推动海南逸盛PTA项目的开发建设,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通过大连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为海南逸盛提供了1年期80,000万元的贷款,海南逸盛按约在该贷款到期后进行了归还。为进一步保障海南逸盛PTA项目运营所需资金,本公司拟再次通过大连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仍为1年,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37.5%股份的浙江逸盛也将再次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和恒逸石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恒逸石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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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 138,000 万元,其中:大连逸盛出资 51,750 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 37.5%;浙江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为确保PTA项目运营所需资金,海南逸盛拟向国开行贷款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并拟向农行进行贸易融资10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国开行和农行对该项目贷款及贸易融资的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大连逸盛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为上述农行的100,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浙江逸盛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上述国开行的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全额担保;由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不符合担保条件,故本次暂无法对上述贷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担保。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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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大连海滨置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大连海滨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将坐落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沟居住区,宗地编号为05105015,宗地总面积为 40,000 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大连海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滨置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企业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源使用效率。
由于海滨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和第10.1.3条,本次土地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同为荣盛控股董事长,董事李永庆先生同为荣盛控股副董事长,董事俞传坤先生同为荣盛控股高管,李彩娥为李水荣的妹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俞传坤、李彩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余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全部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坚持主营业务发展,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思维,也有利于公司企业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源使用效率。因此,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71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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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4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关联关系情况概述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浙江逸盛出资51,750,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杭州英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有关公司投资海南逸盛的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5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
(二)基本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参股公司海南逸盛PTA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海南逸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83,000万元人民币、13,000万美元,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2年)。根据国开行对该项目贷款的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浙江逸盛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25%比例的担保,即45,750万元人民币、3,250万美元;锦兴化纤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15%比例的担保,即27,450万元、1,950万美元。同时鉴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无法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和浙江逸盛所属上市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愿就剩余的贷款金额提供担保,其中荣盛控股为该项贷款提供贷款金额30%比例的担保,即54,900万元、3,900万美元;恒逸集团为该项贷款提供贷款金额30%比例的担保,即54,900万元、3,900万美元。
(三)、反担保情况概述
针对上述浙江逸盛为海南逸盛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25%比例的担保,即45,750万元人民币、3,250万美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向浙江逸盛提供贷款金额12.5%比例的反担保,即22,875万元人民币、1,625万美元。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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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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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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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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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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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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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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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荣坤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杭州荣坤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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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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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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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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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1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2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恒逸、三元热电、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浙江荣通、杭州荣坤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俞传坤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宁波恒逸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杭州荣坤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提供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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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20 |
甲公司 | 荣盛石化 |
乙公司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大连逸盛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是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逸盛”)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大连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出资51,750,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杭州英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有关公司投资海南逸盛的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5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为进一步推动海南逸盛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拟通过大连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海南逸盛的另一主要股东浙江逸盛按上述出资比例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恒逸石化。公司与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是为进一步推动其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解决其项目开发建设期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关联交易以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大连逸盛以自有资金对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因该项关联交易而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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