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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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9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19日,星网锐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旭晖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变化,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将超出2014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其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进行调整。
本次增加后的累计预计与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金额为1950万元,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0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隽丰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所[2014]F-069号《审计报告》,以2014年2月28日升腾资讯公司每股1.354元为基础,隽丰投资按每股1.36元,作价共计4352万元受让FUNRISE PACIFIC LIMITED所持有的升腾资讯40%股权,作价公允。
交易简介 一、交易概述
1、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升腾资讯的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21#、22#、55#。公司持有升腾资讯60.00%的股权,FUNRISE PACIFIC LIMITED持有升腾资讯40.00%股权。FUNRISE PACIFIC LIMITED拟以每股1.36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升腾资讯40.00%股权给福建隽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丰投资”),公司拟放弃该等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放弃升腾资讯40.0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升腾资讯近年经营良好,股权转让完成后,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做自主研发的民族品牌,同时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高速的发展并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隽丰投资是一家由升腾资讯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市场骨干人员持股的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可在升腾资讯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创业激情和主人翁意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升腾资讯的长远发展。对于公司来说,放弃优先认购权后,公司对升腾资讯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60%,仍为升腾资讯的控股股东,公司对升腾资讯仍具有控制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3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锐捷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所[2014]F-051号《审计报告》,以2014年2月28日锐捷网络公司每股2.5886元为基础,锐捷投资按每股2.6元,作价共计9360万元受让KASON LIMITED所持有的锐捷网络公司29.14%股权,作价公允。
交易简介 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的注册资本12,35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橘园州工业园19号楼。公司持有锐捷网络51.00%的股权,KASON LIMITED持有锐捷网络29.14%股权,福建锐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投资”)持有锐捷网络19.86%的股权。KASON LIMITED拟以每股2.60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锐捷网络29.14%股权给锐捷投资,公司拟放弃该等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锐捷网络近年经营良好,为了适应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做纯粹的民族品牌,同时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高速的发展并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借鉴IT企业成功的人才激励经验,以增强公司竞争力,锐捷投资受让外资股东KASON LIMITED的股权,有利于调动锐捷网络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创业激情和主人翁意识,有利于锐捷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本公司来说,放弃优先认购权后,公司对锐捷网络的持股比例仍为51%,仍为锐捷网络的控股股东,公司对锐捷网络仍具有控制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93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星海通信51%的股权,是星海通信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星海通信51%的股权,是星海通信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星海通信51%的股权,是星海通信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星海通信51%的股权,是星海通信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4.1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星海通信51%的股权,是星海通信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1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星海通信51%的股权,是星海通信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2.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4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随着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网融合、物联网、数字娱乐及智能家居等产业领域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促进相关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在智能社区与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产业链的升级改造,公司拟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在智能社区的优势产品集中采购、设立合资企业、研究开发智能社区、智能家居、云呼叫服务中心及服务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应对行业的转型与升级。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2名关联董事林腾蛟先生、林贻辉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与阳光城的战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智慧产业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之一,公司在社区互联网设备及服务、物联网、三网融合、智慧园区等核心产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阳光城具有房地产开发、运营及物业社区服务经验,是近年来规模增速最快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阳光城拥有丰富的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经验,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与阳光城建立战略合作协议,在研究开发智能社区与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等方面有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渠道,促进行业的转型和升级,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与阳光城拟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不会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5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创管理”)、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CVC HK”)、信息集团、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集团”)、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CDIB & Partners)、Qisda (L) Corp(以下简称“Qisda”)共同签署《关于设立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协议”)。公司将以自有现金8,000万元出资参与投资设立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华创投资,待华创投资全部出资认缴完毕后,公司出资占比将达到8%。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未来收益;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充分利用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方面的丰富经验,与公司在IT行业及相关领域多年的沉淀相结合,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把握投资机会,在积极参与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次交易尚需相关部门核准,交易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5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华创(福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创管理”)、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CVC HK”)、信息集团、福建正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集团”)、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CDIB & Partner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CDIB & Partners)、Qisda (L) Corp(以下简称“Qisda”)共同签署《关于设立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协议”)。公司将以自有现金8,000万元出资参与投资设立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华创投资,待华创投资全部出资认缴完毕后,公司出资占比将达到8%。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未来收益;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充分利用中华开发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方面的丰富经验,与公司在IT行业及相关领域多年的沉淀相结合,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把握投资机会,在积极参与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次交易尚需相关部门核准,交易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6.7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9.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79.8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9.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8.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2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锐捷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619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截至2012年6月30日锐捷网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即32,174.89万元。锐捷投资以1股3.25元的价格向锐捷网络进行增资扩股不低于评估价值,作价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的注册资本9,9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橘园州工业园19号楼。本公司持有锐捷网络63.64%的股权,KASON LIMITED 持有锐捷网络 36.36%股权。
福建锐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投资”)通过认购锐捷网络增加的注册资本从而持有锐捷网络的股份,原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KASON LIMITED 放弃对本次增资的股份的优先认购权。锐捷网络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2,353 元,公司对锐捷网络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51.00%,最终持股比例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锐捷网络近年经营良好,随着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同时为在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高速的发展并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借鉴 IT
企业成功的人才激励经验,以增强公司竞争力。锐捷网络通过增资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对于本公司来说,放弃增资后,公司对锐捷网络的持股比例将降低至 51.00%,仍为锐捷网络第一大股东,公司对锐捷网络仍具有控制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2174.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2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照明”)分别签署购买材料合同,预计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福建福日集团公司100%的股权,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8.76%的股权,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日照明83.33%的股权,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福日照明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旭晖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1.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2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软件”)、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拟与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模精密”)、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照明”)分别签署购买材料合同,预计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0万元。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福模精密72.28%的股权,是福模精密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福建福日集团公司100%的股权,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8.76%的股权,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日照明83.33%的股权,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福日照明的控股股东;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8.2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锐捷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升腾资讯和星网视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旭晖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模精密、福日照明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26
甲公司星网锐捷
乙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以下简称为“双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星海通信拟与公司及锐捷软件签署委托加工生产合同,委托公司及锐捷软件进行制造、组装、测试北斗系列产品业务及系统集成业务。预计从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锐捷软件与星海通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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