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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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5
甲公司格林美
乙公司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首期并购基金投资总额上限为10亿元。
交易简介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投资及整合环保产业,获得外延式扩张的广阔空间,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及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资本”),共同组建成立中植格林美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2014年9月12日,公司与汇丰源、中植资本签订了《关于设立中植格林美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设立并购基金的合作方汇丰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设立并购基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并购基金作为公司投资及整合环保产业的平台,通过收购或参股环保行业内具备良好成长性的企业,使公司获得外延式扩张的广阔空间;基金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及管理,专业投资机构作为管理人,一方面能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丰富项目来源,另一方面,提高对投资标的相关运作的专业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在标的达到各方约定的并购条件时,由公司优先对并购对象进行收购,以促进公司在环保行业内做大做强。
2、风险提示
(1)并购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并购产业基金的风险;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3)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4)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5
甲公司格林美
乙公司湖北亿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为3198.44万元,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与湖北亿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特”),共同出资设立湖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或“鄂中再生”),双方于2013年7月12日签订《合资协议书》,并约定在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由合资公司与亿美特签订130400480-2地块的转让协议,具体详见2013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3年11月22日,鄂中再生与亿美特就上述地块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亿美特持有鄂中再生41.4%的股权,上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孙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198.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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