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6 |
甲公司 | 奥特迅 |
乙公司 | 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双方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公司与深安旭公司双方
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深安旭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深安旭公司采购传感器系列产品,合同金额为1,552,955.07元。深安旭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向深安旭公司采购传感器系列产品,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部件,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提高公司成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产品定价是依据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552,955.07元,占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0.45%,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529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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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30 |
甲公司 | 奥特迅 |
乙公司 | 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双方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公司与深安旭公司双方
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深安旭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深安旭公司采购增强型在线检测仪传感器产品,合同金额为4,030,000.00元。深安旭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廖晓霞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交易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向深安旭公司采购增强型在线检测仪传感器,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部件,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提高公司成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产品定价是依据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030,000.00元,占公司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
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3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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