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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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2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3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该互保协议将于近日到期,因双方各自融资的需要,并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情况
  2014年10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负责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互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盾安环境”)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民爆行业的重组整合、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拟与盾安环境续签《互保协议书》。盾安环境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盾安环境进行互保,能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情况,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盾安环境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2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书》,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1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情况
  2014年10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负责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民爆行业的重组整合、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拟与盾安控股签订《互保协议书》。盾安控股资产质量优良,经营业绩持续、稳健,与盾安控股进行互保,能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情况,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盾安控股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9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安徽盾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中金立华工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增资以丙方截至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公司科研、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一体化进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徽盾安与中金立华、安庆向科签订《安徽盾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中金立华工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安庆市向科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下称“协议”)。以2013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评估,安庆向科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177.03万元。协议各方同意以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中金立华以自有资金对安庆向科增资人民币2,265.89万元,其中人民币2,082万元计入安庆向科注册资本,人民币183.89万元计入安庆向科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金立华持有安庆向科51%的股权,安徽盾安持有其49%的股份,中金立华成为安庆向科之控股股东。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冯忠波为本次交易对方中金立华董事,其作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五)董事会授权子公司安徽盾安经营层办理具体增资事宜。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中金立华为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公司,业务主要定位于搭建民爆器材产、销、用“一体化”经营平台,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属矿山开采和市场用户提供服务。本次合作有利于推动中金立华爆破工程业务发展,发挥中金立华爆破工程服务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推进公司科研、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一体化进程。
(二)本次增资将有利于优化丙方资产结构,扩大其经营规模,增强其资金实力和企业竞争力。
(三)本次增资后,公司不再拥有对丙方控制权,因而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丙方将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需转出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将会对公司转让股权的当期损益造成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265.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31.7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4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24.0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4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
1年。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民爆行业的重组整合、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拟与盾安环境续签《互保协议书》。盾安环境目前经营、财务状
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盾安环境进行互保,能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情况,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盾安环境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新疆雪峰 20 20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
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
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16.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新疆雪峰 20 20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
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
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新疆雪峰 20 20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
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
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阿拉善盟金石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符合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参照了周边地区同类服务收取费用标准,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是公允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
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宇泰”)拟与阿拉善盟金石矿业有限公
司(下称“金石矿业”)签订《阿拉善盟金石矿业有限公司白云岩一矿工程服务
合同》,为金石矿业白云岩一矿提供白云岩矿的穿孔、爆破等配套工程服务。
金石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冯忠波先生、吴
子富先生、喻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
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基本情况:四川宇泰为金石矿业白云岩一矿提供白云岩的穿孔、爆破等
配套工程项目;
开采矿种:白云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30 万吨/年。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单价:19.71 元/吨;
合同总金额:预计 1,773.9 万元(具体数据将根据双方计量结算确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参照了周边地区同类服务收取
费用标准,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是公允的。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阿拉善盟金石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成品验收标准
杂石率 ≤5%(品位、粒级不符合要求的均为杂石)。
2、合同期限
工程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结算方式及价格
乙方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供应合格料,甲方以过磅计量合格料数量结算。
结算价格:19.71 元/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推进爆破服务一体化的有效举措。通过本次交易,有利
于提升公司爆破服务,增加公司爆破服务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子公司亦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存在的风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本协议
的履行期较长而存在的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7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新疆雪峰 2000 816.24 4.65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
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
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新疆雪峰 200 10.37 0.0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
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
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新疆雪峰 20 20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及租入房屋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
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
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6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1年11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该互保协议将于近日到期,因双方各自融资的需要,并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民爆行业的重组整合、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拟与盾安环境续签《互保协议书》。盾安环境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盾安环境进行互保,能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情况,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盾安环境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29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简介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
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民用爆炸物品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天河民爆”)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7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书》,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1年。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5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新疆雪峰2010年底股权转让、战略投资的入股价格为6元/每注册单位。盾安控股集团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价格不低于6.5元/每注册单位。经交易双方协商,本公司受让的股权转让价为6.5元/每注册单位,即以人民币20,800万元收购盾安控股集团持有的新疆雪峰16.00%的股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来支付本次收购股权所需资金。
交易简介 为了履行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有关承诺,避免和减少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盾安控股集团”)签订了《关于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盾安控股集团持有的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雪峰”)16.00%的股权(新疆雪峰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2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宣城江南长泰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长山轧石场年生产量约为50 万吨石子及其附属产品,根据《技术服务、生产承包协议》,江南爆破为其提供服务按9.8 元/吨收取费用,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500 万元人民币/年。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参照了宁国、宣城、绩溪、芜湖等周边地区爆破服务收取费用标准,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是公允的。 由于开采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江南爆破的利益,双方规定如江南爆破的税后利润不足1 元/吨,则由长山轧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来看,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产销用”一体化的大型民爆企业,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一体化模式
的重要一环,其业务的不断拓展将有利于一体化业务模式的形成,将为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主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交易实施后将对拓展江南爆破业务、积累爆破作业经验、培养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队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爆破”)为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宣城江南长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建材”)的提
供爆破服务。
2009 年7 月20 日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2010 年江南爆破将继续为长泰建材提供爆破服务,公司授权江南爆破与长泰建材签订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子公司亦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2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宣城江南长泰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长山轧石场年生产量约为50 万吨石子及其附属产品,根据《技术服务、生产承包协议》,江南爆破为其提供服务按9.8 元/吨收取费用,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500 万元人民币/年。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参照了宁国、宣城、绩溪、芜湖等周边地区爆破服务收取费用标准,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是公允的。 由于开采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江南爆破的利益,双方规定如江南爆破的税后利润不足1 元/吨,则由长山轧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18
甲公司江南化工
乙公司宣城江南长泰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长山轧石场年生产量约为100 万吨石子及其附属产品,根据《技术服务、生产承包协议》,江南爆破为其提供服务按9.8 元/吨收取费用,上述关联交易总金 额约为980 万元人民币/年。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定价参照了宁国、宣城、绩溪、芜湖等周边地区爆破服务收取费用标准,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是公允的。 由于开采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江南爆破的利益,双方协议规定如江南爆破的利润不足1元/吨,则由长山
交易简介2009年8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爆破”)与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长山轧石场(以下简称“长山轧石场”)签订《技术服务、生产承包协议》,为其提供工程爆破及相关服务,交易金额约为980万元/年,可实现利润约为100万元/年(按矿山产量100万/年吨测算)。江南爆破与长山轧石场签订的《技术服务、生产承包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协议双方无异议,协议有效期顺延至召开审议2009年度报告董事会日期。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产销用”一体化的大型民爆企业,江南爆破作为一体化模式的重要一环,其业务的不断拓展将有利于一
体化模式的形成,将为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主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对拓展江南爆破业务、积累爆破作业经验、培养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队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联人介绍及关联交易的形成
1、关联人介绍
宣城江南长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建材”)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3日
注册地址:宣州区水东镇交通路水东木竹购销站综合楼1号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6.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长水
经营范围:建材销售
出资方式:长泰建材由安徽宁国江南汇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投资”)与自然人刘长水、刘传保、刘长久共同投资设立,汇丰投资以现金676.5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51%;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长山轧石场(以下简称“长山
轧石场”)的股东刘长水、刘传保、刘长久三人以其拥有的长山轧石场的资产出资,上述资产作价65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2、关联交易的形成
汇丰投资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立武先生持有其100%的股权;长泰建材成立于2009年7月23日,汇丰投资持有其51%的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长泰建材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2009年8月16日,江南爆破与长山轧石场签订了《技术服务、生产承包协议》,
根据该协议,江南爆破为长山轧石场提供矿石开采、铲装、运输、破碎的所有作业内容,包括:(1)矿石及废石的凿岩爆破;(2)将爆破后的矿石装车、运入破碎机的进料口;(3)石料破碎及销售装车;(4)将爆破后的废石运至指定的废石场;(5)负责破碎设备和铲运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设备检修;(6)负责矿山的基建、参与实施矿山设备技改工作等。
协议双方对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承包价格、承包期限、承包责任、生产及
安全要求、质量控制、矿石计量与统计要求、价款与结算要求、双方责任、违约处罚和争议仲裁、生效条件等事项均作出了明确约定。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子公司亦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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