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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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0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并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1.为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下称成套公司)拟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双辽天威电化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为2.94 亿元的融资租赁交易。
2.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最终控制方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4 年5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甲晶先生、贾祎晶先生、王茂凯先生、陆朝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可以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有利于满足客户通过融资租赁采购设备的需求,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速度,提升公司业绩;
2.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3.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熟悉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能够设计操作简单的交易结构,提供更加快捷的金融服务。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9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21.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122.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95.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双方约定上述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取得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
2.因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1月8日,《关于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基于自身需求以合理利率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项利息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2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
交易简介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2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
交易简介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2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
交易简介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2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
交易简介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双方约定上述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取得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
2.因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自身需求以合理利率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项利息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7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10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74.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14.1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双方约定上述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5.4%。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下称铸钢有限)拟通过兴业银行高新园区支行取得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大连装备)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为5.4%(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6%)。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双方约定上述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
交易简介 公司拟通过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取得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6%)。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30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中国银行现行短期贷款利率,双方约定上述借款展期期限半年,月利率3.98‰。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借款利率为4.732%,低于银行现行一年期5.56%的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申请交通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9500 万元,平均利率为4.732%(其中8000 万元为4.779%,11500万元为4.7%),期限一年。
2.因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87.1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0 年10 月21 日,《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大连重工·起重借款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关联董事宋甲晶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贷币资金人民币19500万元。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尚未签署)
1.鉴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总协议》。应华锐铸钢申请,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委托交通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向华锐铸钢发放贷款19500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 8000万元借款利率为4.779%,11500万元借款利率为4.7%。
4、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支付。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的目的是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
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业务需求进行的,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9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20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增资的计价 本次增资按推进器公司的原始出资额计价。重工·起重集团投入 资金10000 万元作为增加的注册资本;华锐铸钢投入资金14000 万元作为增加的注册资本。 2.增资的缴纳方式 重工·起重集团采取分次缴纳增资款项的方式,自协议生效后20 日内,将不低于4800 万元资金作为首期出资缴付至推进器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入资金在协议生效后24 个月内到位。华锐铸钢采取分次缴纳增资款项的方式,自协议生效后20 日内,将
交易简介概述
1.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拟共同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推进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推进器公司”)进行增资2.4 亿元,其中:重工·起重集团增资1 亿元;公司增资1.4 亿元。增资完成后,推进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 万元增加至2.5 亿元。
2.重工·起重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87.1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0 年5 月19 日,《关于向大连华锐重工推进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甲晶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螺旋桨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相关,且目前市场拓展情况良好,技术成熟,公司拟进行推进器扩能项目。增资完成后,将增强推进器公司的资金实力,推动推进器扩能项目顺利进展,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5.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48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0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92.8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50.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33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5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5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重工特种备件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3.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82.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6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84.6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7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1.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3.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1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3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29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9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重工特种备件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23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公允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锻件产品。风电铸锻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13家客户提供风电铸锻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 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 2、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一般都按市场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09 年在销售商品方面还将与关联方签订交货期为2010 年的销售合同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交货期为2011 年的销售合同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锻件类产品,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交易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价格的制定主要是根据加工成本加上行业平均利润来核定,其中加工成本主要依据设备的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物料和能源消耗等因素合理确定,反映了市场价格水平。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没有损害公
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锻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 2、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一般都按市场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09 年在销售商品方面还将与关联方签订交货期为2010 年的销售合同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交货期为2011 年的销售合同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锻件类产品,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锻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交易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价格的制定主要是根据加工成本加上行业平均利润来核定,其中加工成本主要依据设备的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物料和能源消耗等因素合理确定,反映了市场价格水平。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没有损害公
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54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拟以评估价格购买本次议案所涉及的资产。 经大连君安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实施了相关的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出具君安衡平评报字(2009)第005、00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拟收购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在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为1774.34 万元。 由于上述资产均具备持续使用价值,与资产账面净值相比,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有所增值,设备评估净值有所减值,体现了资产市场价值的合理估计值,因此评估净值与上述资产在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中革厂区内,产权归属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和设备拟搬迁改造,其中部分厂房和设备可以改造为华锐铸钢的辅助设施。随着华锐铸钢产值的快速增长,需要相应增加生产配套的辅助设施。华锐铸钢拟以评估价格购买上述固定资产并改造为生产配套的辅助设施。经评估,拟收购资产包括清理厂房、连铸厂房(热加工)、木型库等房屋建筑物9 项,喷抛机、桥式起重机、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备16 项,合计帐面净值1,367 万元,评估净值1,774 万元(评
估增值29.76%)。
本次固定资产购买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所购固定资产全部用于公司生产建设需要,对于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扩大产业规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8.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406.5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10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8.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92.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85.3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75.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13.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9.2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56.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2.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62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94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公司向各关联方销售铸件产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价格以公司同期销售给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确定,如果该产品无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则销售价格按照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类似产品平均利润予以确定。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大井水、暖气,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由协议双方按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交易简介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销售,① 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风电铸件产品。风电铸件产品方面,由于国内外风电市场发展迅猛,公司将大力发展风电铸件类产品,同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兆瓦级风电产品加工配套主要基地,占有国内兆瓦级风电市场主要份额,因此与公司间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但执行市场定价。公司目前也为德国恩德公司、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风电铸件,并将继续扩大外部客户的销售,风电铸件类产品并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② 为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公司现有厂区与关联方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因三方共用锅炉房和用水管线,暖气和大井水由公司负责提供。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小,且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2.关联采购①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作为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进行部分产品的外协加工服务。A. 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废钢占向公司废钢采购总量的比重很小,外部市场废钢的货源充足,且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废钢执行市场价格,故公司的废钢采购不依赖于关联方,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B.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部分产品的机加工和热处理服务,由于该等加工服务并非公司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且按市场价格执行交易,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作能力。② 采购综合服务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生产区域,自2005年以来,厂区自来水、用电等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提供。该类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且其实质仅为公司通过关联方统一向供水、供电部门结算水电费用,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与采购金额相对比例较低,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976.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04.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3.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75.2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4.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5.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734.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642.2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93.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843.9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9.3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9
甲公司大连重工
乙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31.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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