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24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旭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定增68号、兴全定增69号 |
定价依据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为12.6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区间为7,936.5075万股—10,873.0156万股A股股票,计划募集资金区间为100,000万元—137,000万元。拟由平安资管、旭明投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和管理的“兴全定增68号”和“兴全定增69号”、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和管理的“东证分级股票5号”和“东证分级股票6号”以现金方式认购,且本次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14年6月22日,平安资管、旭明投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兴全定增68号”的劣后级投资者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兴全定增69号”的劣后级投资者为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全定增68号”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兴全定增69号”与公司管理层分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董事吴厚刚先生参与“兴全定增69号”的劣后级投资,对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关联股东将在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兴全定增68号”、“兴全定增69号”劣后级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这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的贯彻实施。同时,有利于公司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3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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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0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5月5日上午10时在公司28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用于鲟鱼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公司、阿穆尔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先后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阿穆尔集团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0%股权。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孙福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阿穆尔集团构成关联方,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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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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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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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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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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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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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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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托贷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期贷款利率加上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14 年4 月24 日上午9 时在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8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过银行向参股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简称“民生银行”)贷款 1,100 万元人民币给参股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穆尔集团”),用于鲟鱼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6 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期贷款利率加上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利率。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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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717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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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404.1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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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400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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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496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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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低于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0.2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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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少量原材料;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少量产品。 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1.69 万元,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厚刚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低于 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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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少量原材料;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少量产品。 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1.69 万元,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厚刚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低于 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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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少量原材料;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少量产品。 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1.69 万元,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厚刚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低于 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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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少量原材料;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少量产品。 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1.69 万元,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厚刚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低于 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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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少量原材料;向参股公司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少量产品。 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1.69 万元,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厚刚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低于 3%,未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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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7 |
甲公司 | 獐子岛 |
乙公司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
定价依据 | 经资产评估后的耕海地产股权价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15日,公司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以现金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大连獐子岛耕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耕海地产”)100%股权转让给投资发展中心,股权转让价格为12,384.51万元。
由于股权受让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战略要求,为更加有效地配置公司资源,现通过转让持有的耕海地产100%股权,收回已投入的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2,384.51万元,较耕海地产审计、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10,264.76万元增值2,119.75万元,增值率20.65%。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转让所持有耕海地产100%股权,在履行必要程序后,退出房地产行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238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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