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235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5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5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83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720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7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7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55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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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5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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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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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8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0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36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6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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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12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68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85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87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5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5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37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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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25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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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4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5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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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5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1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1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9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84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93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0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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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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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若市场价不存在、不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即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种产品的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关系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靳伟、徐凝、许建国、张功焰、赵民革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干勇、高培勇、杨雄和樊剑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回避表决。 2014年4月2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随着迁钢公司的置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按照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3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 2014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184.67亿元,关联销售额74.95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分别占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36%、17.85%,与重组前2013年备考口径关联交易比略有下降。 该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迁钢公司的置入将发生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了约定和承诺(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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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68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4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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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24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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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4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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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迁钢公司向冷轧公司提供的各种产品的价格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另一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双方同意,确定每种产品的费用时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或(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在正常商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521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15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3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9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05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8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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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6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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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2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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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迁钢公司向冷轧公司提供的各种产品的价格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另一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双方同意,确定每种产品的费用时按优先次序依据下列定价政策定价: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该种产品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种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成交价格;或(2)若(1)不适用时,在中国在正常商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906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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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75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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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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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合同项下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每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将根据提供产品、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1)有国家价格的,依国家价格确定;(2)如无国家价格,适用市场价格确定;(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第(2)条确定的原则进行协商,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 |
交易简介 |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随首钢迁钢公司置入本公司,双方将不再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与首钢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也将产生新的变化。对此,关联双方已经就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间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做出约定和承诺,保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请详见公司2012年7月20日公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5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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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5-18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承诺将经营稳定、具有发展前景的钢铁资产注入公司,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停产所涉及的资产
将由首钢总公司通过置换方式置出公司。经与首钢总公司多次协商后,公司拟与首钢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称“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为此,公司于 201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首钢股份以下属的炼铁厂、焦化厂、第二炼钢厂、高速线材厂、第一线材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持有的北京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包括上述相关的土地租赁权价值(作为置出资产)与首钢总公司下属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相关资产(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轧作业部、冷轧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动力作业部、电力作业部、制氧作业部等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首钢迁钢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迁安首钢恒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及迁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进行置换。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4.29元/股为价格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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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7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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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79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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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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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7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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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3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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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8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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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1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和韩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4票,4 票通过。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首钢总公司将按规定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如下变化:1、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造成生产互供关系改变而导致合同实质内容变化的《综合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修改互供产品等相应内容后重新签署。2、对因公司钢铁主流程及关联方停产而无存在基础的《生产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北京首钢新钢有限公司签署),在该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自行终止。3、对于《长期供货合同》(本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限已届满,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与首钢总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参照当前市场价格,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存续的第一线材厂、控股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及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只对上述主体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根据公司存续生产的第一线材厂和控股子公司顺义冷轧公司的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在2011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变化及涨价因素影响后,预计2012年度关联购销情况如下:1、关联采购。预计2012年关联采购金额为123亿元,比2011年的107亿元增加了16亿元,增幅为15%。关联采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冷轧公司按目标产量组织生产,原料需求量同比有所增加;二是考虑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因素,2012 年原燃料上张幅度同2011年水平。2、关联销售。预计2012年关联销售额为13亿元,比2011年的10亿元增加3亿元,增幅为34%。主要是冷轧公司销售给下游深加工关联方的冷轧板材销售量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行业特性,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上下游或前后工序关系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由这种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为了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双方对发生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均依照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可以保证本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经过多年合作,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信守合同, 已经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均未出现过违约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关联方的资产重组(参见公司2011年11月19日公
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述交联交易,避免对关联人形成长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影响公司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8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汽车产业是北京市发展高端制造业的支柱产业。多年来,首钢钢铁主业在产品升级换代的过程中,始终把面向服务我国汽车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目标。目前已
形成完整配套的冶炼、加工生产销售体系和研发体系,有力地支持了首都汽车产业的发展。公司自2007年以来,与北汽控股先后在北汽投资项目和首钢冷轧薄板项目上进行了合作,形成了交叉持股的资本纽带,已取得明显的综合效益。并正在汽车用板的开发、供应、剪切、落料开卷等方面寻求更广泛的合作。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81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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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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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8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7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878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55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61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6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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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0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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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79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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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64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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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6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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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2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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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89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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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37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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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7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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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8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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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公平、公正、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迫使对方接受违反前述原则的条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性,经过长期合作,各方在人员、技术、生产服务等 方面形成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与综合配套关系,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1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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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28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义冷轧薄板生产线项目计划于2007年底投产。为确保该生产线项目原料供应稳定和品种开发需要,按照首钢钢铁生产资源总体平衡原则,该生产线项目将由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钢公司”)为其提供坯料供应。考虑到该生产线项目即将设立为冷轧薄板公司,还未设立,为保证该项目生产线的正常运转,拟先由首钢股份与迁钢公司签订供坯的框架协议(参见本公司同期公告),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冷轧薄板公司成立后将该协议主体变更为冷轧薄板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有迁钢公司99.96%的股份。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此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框架协议的原则:供坯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定价,供应量以实际耗用量为准。2008年度预算安排产量70万吨,需迁钢热轧卷112万吨,若按当前热卷市场采购平均价格进行测算,采购总价约为56亿元。其供坯总量按冷轧薄板生产线实际耗用结算,供坯价格按市场行情或双方协商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供货协议》,冷轧公司成立之日起10日内,双方与冷轧公司将按本协议中《关于〈长期供货协议〉的转让协议》,将首钢股份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无偿转让给冷轧公司,迁钢公司须同意该等转让。
2007年年初至2007年9月,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8,630.66万元(其中关联购入38,528.56万元,关联销售102.1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此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冷轧薄板生产线提供坯料,以保证生产线的正常生产及品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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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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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28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坚汇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本公司)和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实业)共同投资设立的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投资”)已于2007年4月18日在贵州工商注册。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100万元,投资双方均以现金2550万元人民币作为首次出资,各占公司实收资本的50%。
目前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所持有50%贵州投资公司股权按原价转让给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坚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汇控股”),由于坚汇控股公司属地在香港,从而贵州投资公司由内资公司转变为中外合资公司性质。根据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受此规定的制约,需要增加贵州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到3000万美元。除去贵州投资公司第一期实际注册资本金5100万元人民币,需要两个股东分别投入8850万元人民币(暂按7.6汇率计算,最终以注册登记当日汇率计算)。此次公司股东变更和增资完成后,该公司将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资本金全部用于松河煤业资本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由于首钢总公司持有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本公司63.24%的股权,转股和增资须同步进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事项为关联交易。该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贵州投资公司成立后,于2007年6月实际出资5000万元持有“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35%的股权,与盘江股份并列第一大股东;贵州省开投、黔桂电力、南钢分别占股10%。
此次转让完成后,贵州投资在松河煤业的35%的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
合资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双方各占50%,变更股东增资全部用于松河煤业资本金投入。目前首钢股份两名高管为该公司董事。
贵州投资的经营范围:投资业务(除国家限定投资的行业外)、投资咨询服务。
松河煤业探明储量5.5亿吨,设计年产240万吨;煤田总投资9亿元。该煤田已于2007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预计2009年初出煤。松河矿井煤的种类主要有焦煤、肥煤、瘦煤三类煤种,以焦煤为主,占87.5%。煤质较好,原煤大部分为中灰、低及中硫煤为主,煤的工艺性能指标较稳定。煤的粘结指数高,胶结好,为炼焦配煤的主要原料。洗混煤可作为动力燃料。
根据2007年6月召开的松河煤业股东大会决议,各股东还需向松河煤业进一步注资,按照持股比例,贵州投资需注资6125万元。目前,松河煤业的注册资金为6650万元,此次计划增资17500万元,最终达到注册资金3亿元左右(逐步到位)。松河煤业总投资与注册资金差额部分由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和滚动开发解决。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7年7月16日,希望实业与坚汇控股签订了《有关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希望实业同意将其公司的全部股权按原价转让给坚汇控股,总转让价为2550万元人民币,或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等值的港币。
在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构批准及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后,按协议规定,坚汇控股将转让价款存入希望实业批指定银行账户。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贵州松河项目可研,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正常生产年份,年销售收入为5306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15594万元,上缴所得税5146万元,税后利润10448万元。此项目经济前景良好。
增资该公司,能够确保贵州投资完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并实现首钢股份通过该公司筹划、运作在贵州省等西南地区发展与主业相关联的产业。由于变更增资尚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变更存在不确定性及相应的投资风险。首钢股份董事会将依法行使权力,保证增资后,贵州投资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投资子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派驻财务人员,对贵州投资注册资金的投入,要根据该公司实际投资进度控制,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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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5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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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16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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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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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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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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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5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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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第二耐火材料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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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总医院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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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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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电力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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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工业设备修理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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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氧气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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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华禹制造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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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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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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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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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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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第二耐火材料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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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工业设备修理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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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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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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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电力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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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氧气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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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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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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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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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4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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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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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7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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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34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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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9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铁合金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关联双方签订服务合同规定,服务价格依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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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原材料方坯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062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金属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3484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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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废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332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次材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737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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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辅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6899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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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备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348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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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原材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460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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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氧气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购买能源:氧气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544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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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电力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购买能源:电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82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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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购买能源:动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53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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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其中含火车和皮带运输服务等,2001年1-6月收取服务费7,974.70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974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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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本公司提供生产服务,其中含原料及产品检验、自动化设备管理、职工技术培训等,2001年1-6月收取服务费1,088.87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88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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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本公司提供生活服务,其中含绿化费、道路维护、生产区警卫、幼儿保教等,2001年1- 6月收取服务费3,963.04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9630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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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首钢总公司租赁土地 1, 621 ,261平方米,每年付费649万元,2001年1-6月承担324万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2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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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首钢总公司租赁办公楼1,381 .80平方米,2001年付费48.25万元,2001年1-6月承担24.13万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41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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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首钢总公司租赁料场17.69 万平方米,2001年付费229.97万元,2001年1-6月承担114.99万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49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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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烧结矿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646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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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冶金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981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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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生铁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309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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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 方坯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4231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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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 煤气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812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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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原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106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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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坯材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849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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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 钢坯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549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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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首钢红冶钢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钢坯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985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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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提供产品:板坯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891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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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首钢股份 |
乙公司 | 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首钢股份接受产品:燃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063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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