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3]第1147号),广州建丰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1,510.66万元,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50.59%。根据评估结果,广州建丰75%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38,633.00万元。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9月5日,五矿稀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五矿稀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五矿稀土拟以现金38,633.00万元人民币收购五矿稀土集团持有的广州建丰75%股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12年,五矿稀土(原山西关铝)重大资产重组时,中国五矿曾承诺对于该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重组后的五矿稀土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三至五年左右,在操作符合法律法规、法定程序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并购、资产重组、业务重组或放弃控制权等方式进行解决,避免同业竞争。
广州建丰系从事稀土分离冶炼业务的企业,与五矿稀土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是中国五矿履行在五矿稀土重大资产重组时有关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减少五矿稀土与中国五矿在分离冶炼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中中国五矿将国内稀土行业内市场影响力较大的领先企业广州建丰的控股股权注入五矿稀土,有利于五矿稀土进一步强化其在中重稀土行业的领先地位,提高行业集中度;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五矿稀土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五矿稀土可持续发展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86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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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1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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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1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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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1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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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1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62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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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1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9.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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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1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金额 | 929.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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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存款。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2、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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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7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程序,进一步细化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价格将参考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价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筹划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取得广州建丰五矿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丰”)的控股权。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稀土集团”)、张文海分别持有广州建丰的75%、25%股权。五矿稀土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文海担任广州建丰董事、总经理职务;因此,五矿稀土集团、张文海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如果实施则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金额的50%。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如果实施将有利于强化公司在中重稀土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承诺,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旗下其他稀土冶炼分离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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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7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张文海 |
定价依据 |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程序,进一步细化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价格将参考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价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筹划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取得广州建丰五矿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丰”)的控股权。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稀土集团”)、张文海分别持有广州建丰的75%、25%股权。五矿稀土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文海担任广州建丰董事、总经理职务;因此,五矿稀土集团、张文海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如果实施则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金额的50%。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如果实施将有利于强化公司在中重稀土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承诺,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旗下其他稀土冶炼分离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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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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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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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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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由于关联方公司在国内稀土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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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2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
交易简介 |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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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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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0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0010999) |
定价依据 | 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
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0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0010999) |
定价依据 | 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
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0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0010999) |
定价依据 | 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
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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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0010999) |
定价依据 | 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
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0010999) |
定价依据 | 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
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0010999) |
定价依据 | 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
交易简介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公司利用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网络来实现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产成品销售和金融服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和必要的,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
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4、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4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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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本公司聘请的运城市汇亨资产评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运汇评报字[2009]第A011 号)为依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铝集团公司)双方协商将本公司在永济市建设的16 栋家属楼、公寓楼及俱乐部装修等在建工程转让给关铝集团公司。本公司与关铝集团公司于2009 年4 月13 日在山西运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运城市汇亨资产评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该转让标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9,697,090.56 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9,550,923.82 元。经双方协商,将按照评估值49,550,923.82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进行转让。
本次转让的资产,是本公司在永济市建设22 万吨电解铝项目时,在永济家属区给职工配套建设的16 栋家属楼、公寓楼并对原俱乐部进行了装修,后因本公司将22 万吨电解铝项目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但16 栋家属楼、公寓楼等资产因属于辅助配套设施未纳入重组范围。目前这部分资产暂由关铝集团永济物业公司管理(关铝集团永济物业公司主要为本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公司提供后勤服务与管理)。为了上市公司资产清晰,管理方便,因地制宜,经本公司慎重研究,将该部分在建工程资产转让给关铝集团公司。本次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双方公司的利益。2009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关铝集团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8.54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9550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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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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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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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96.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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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70.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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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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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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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4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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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5.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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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6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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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2.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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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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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4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4.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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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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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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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6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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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2.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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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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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8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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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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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45.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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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72.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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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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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05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3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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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7-16 |
甲公司 | 中国稀土 |
乙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铝厂棒材分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铝厂棒材分厂于2003年7月12日在山西省运城市签署了《200KT/A电解铝工程订货合同———铝母线》、《200KT/A电解铝工程订货合同———钢爪》两份合同书.
关联交易标底基本情况
1、《200KT/A电解铝工程订货合同———铝母线》,合同数量1300吨,每吨单价18210元,计2367.3万元。
2、《200KT/A电解铝工程订货合同———钢爪》,合同数量3615.6吨,每吨单价4600元,计1663.176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铝厂棒材分厂。
2、交易内容:公司20 万吨电解铝工程铝母线、阳极钢爪订货合同。
3、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7月12日。
4、交易定价方法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铝母线每吨18210元,阳极钢爪每吨4600元。
5、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20万吨电解铝采购优质廉价的铝母线、阳极钢爪。本次关联交易属正常工程建设采购,对公司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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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30.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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