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70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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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61.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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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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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8.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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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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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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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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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实际发生2006.25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6.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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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3年发生75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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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3年发生4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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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3年发生15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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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5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3年发生4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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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03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公司营销市场稳步发展,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将发生较大增长,原(修正前)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00万元,现修正为116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642.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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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制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供销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湖南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糖华丰公司)、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中糖酒类公司)在2012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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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制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供销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湖南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糖华丰公司)、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中糖酒类公司)在2012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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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制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供销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湖南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糖华丰公司)、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中糖酒类公司)在2012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7.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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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3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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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3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市场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拓展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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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3-1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购买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酒鬼湘泉神鼓三千年商标使用费2426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426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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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3-1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湖南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收购湖南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部分有效资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787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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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3-1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购买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酒鬼湘泉神鼓三千年系列产品专利使用费2097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97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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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3-11 |
甲公司 | 酒鬼酒 |
乙公司 | 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依据本公司和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2001年度支付给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租赁费222万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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