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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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6
甲公司湖南发展
乙公司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开元发展共同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元和基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97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的99%,开元发展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的1%。基金首期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开元发展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王修林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担任总经理助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王修林先生在开元发展担任副总经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开元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国开发展(湖南)两型元和基金(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基金性质: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为湖南发展及其他出资人,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开元发展。
3、基金规模:3亿元人民币。首期1.5亿元人民币。后续根据其他投资人意向,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扩大基金规模。
4、投资期限: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根据基金的运行情况,存续期可延期2次,每次1年。基金存续期延长的时间应视为基金的退出期。
5、基金出资人:首期出资1.5亿元人民币中,湖南发展认缴出资14850万元人民币,开元发展认缴出资150万元人民币。
6、基金管理人:开元发展。
7、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8、投资领域:基金将专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有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重点支持行业和城市发展相关的项目,并优先支持有限合伙人推荐的项目。
9、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债权投资。对于基金取得的任何回收资金,不得再进行任何其他投资。
10、投资退出:基金在存续期届满时终止。基于有限合伙人针对项目出资的灵活安排,如基金在项目公司投资退出,有限合伙人可选择退出基金,可依次选择下述方式:如有新的有限合伙人受让其份额,转让其份额;经全体合伙人大会同意,减资退出。
11、预期收益:基金预期收益率不低于12%/年。
12、收益分配:基金收益12%/年以内的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超过12%/年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按1:9比例分配;有限合伙人将前述按比例分配获得的超额收益部分的10%奖励给基金管理团队。
13、基金管理费:1.5%/年(按基金实缴总额收取)。
14、基金托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0
甲公司湖南发展
乙公司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湖南发展拟通过本次交易进一步整合两型试验区内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资产,服务湖南省“四化两型”建设,增加上市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为湖南发展向发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九华城投100%股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03
甲公司湖南发展
乙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发展”)、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投控股”)签署的<关于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的合作谅解协议>》。
由于协议签署方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湖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正在的资产重组的重组方,重组完成后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协议签署构成了关联交易。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邓军民、罗丽娜、周世明、彭亚文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门意见,同意签署本协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湘投控股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涉及到任何资产和资产,若本协议在公司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开始正式生效,可能导致蟒电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因控制权发生转移,
公司不再合并蟒电公司的财务报表。与控制权不发生变化相比,可能使得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收入数额相应减少,但减少的金额均未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且其发生在公司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改善本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除保留截至2009 年10 月31 日持有的蟒电公司47.12%的股权资产外,将其余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出售给湘投控股,且人随资产走;同时,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发展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剥离全部负债和公益性资产后的株洲航电枢纽经营性资产。
基于湘投控股与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蟒电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将其持有蟒电公司3.06%的股权托管给湘投控股, 托管后湘投控股将拥有蟒电39.06%的表决权,大于公司拥有的表决权。签署本次协议转移公司对蟒电公司的控制权,让公司在重组成功后只拥有资产,不再拥有任何业务,也是为了促进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快速进行。因此,相关各方是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协议,本次转移蟒电的控制权没有任何的经济代价。
本协议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故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状况不产生任何影响。协议生效后,公司不再对蟒电公司拥有控制权,不在合并其财务报表,按照2009 年的财务数据计算,预计使得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大约减少36000 万元,营业收入大约减少7300 万元,对净资产和净利润没有影响。且上述的影响是发生在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03
甲公司湖南发展
乙公司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发展”)、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投控股”)签署的<关于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的合作谅解协议>》。
由于协议签署方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湖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正在的资产重组的重组方,重组完成后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协议签署构成了关联交易。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邓军民、罗丽娜、周世明、彭亚文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门意见,同意签署本协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湘投控股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涉及到任何资产和资产,若本协议在公司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开始正式生效,可能导致蟒电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因控制权发生转移,
公司不再合并蟒电公司的财务报表。与控制权不发生变化相比,可能使得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收入数额相应减少,但减少的金额均未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且其发生在公司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改善本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除保留截至2009 年10 月31 日持有的蟒电公司47.12%的股权资产外,将其余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出售给湘投控股,且人随资产走;同时,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发展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剥离全部负债和公益性资产后的株洲航电枢纽经营性资产。
基于湘投控股与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蟒电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湖南怀化恒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将其持有蟒电公司3.06%的股权托管给湘投控股, 托管后湘投控股将拥有蟒电39.06%的表决权,大于公司拥有的表决权。签署本次协议转移公司对蟒电公司的控制权,让公司在重组成功后只拥有资产,不再拥有任何业务,也是为了促进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快速进行。因此,相关各方是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协议,本次转移蟒电的控制权没有任何的经济代价。
本协议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故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状况不产生任何影响。协议生效后,公司不再对蟒电公司拥有控制权,不在合并其财务报表,按照2009 年的财务数据计算,预计使得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大约减少36000 万元,营业收入大约减少7300 万元,对净资产和净利润没有影响。且上述的影响是发生在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湖南发展
乙公司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收购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所持有的湖南沅陵高滩发电有限公司85%的股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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