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第五医院 |
定价依据 | 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按中标价格销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医药商业经营企业,医院为公司的主要客户,绍兴市第五医院自2010年被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购后,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绍兴市第五医院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交易额为526.88万元。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未签署专业的关联交易协议,而是根据公司和关联方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公司中标后按关联方的需求配送销售。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都是公司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绍兴市第五医院有业务往来,预计2014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医院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第五医院 |
定价依据 | 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按中标价格销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医药商业经营企业,医院为公司的主要客户,绍兴市第五医院自2010年被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购后,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绍兴市第五医院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交易额为526.88万元。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未签署专业的关联交易协议,而是根据公司和关联方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公司中标后按关联方的需求配送销售。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都是公司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绍兴市第五医院有业务往来,预计2014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医院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6.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2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第五医院 |
定价依据 | 按中标价格销售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2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第五医院 |
定价依据 | 按中标价格销售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66.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1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第五医院 |
定价依据 | 公司和关联方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按中标价格销售。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医药商业经营企业,医院为公司的主要客户,绍兴市第五医院自2010年被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购后,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2011年度,公司与绍兴市第五医院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交易额为596.52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绍兴市第五医院维持业务往来,预计 2012 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医院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6.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2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平、合理、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委托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整体出让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制药”)7.77%的股权、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连锁”)8.56%的股权,底价为 33,132,458.85 元。
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此次竞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若此次竞投成功,公司对震元制药、震元连锁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加强,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2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平、合理、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委托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整体出让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制药”)7.77%的股权、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连锁”)8.56%的股权,底价为 33,132,458.85 元。
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此次竞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若此次竞投成功,公司对震元制药、震元连锁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加强,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01年初代垫项目投资资金共6500万元,已于2001年6月10日中止协议,全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2048898.50元一并结清收回。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恒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与绍兴市恒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绍兴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9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浙江震元 |
乙公司 | 绍兴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收购绍兴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8.5%的股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