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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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青海明胶增资1206.5万元、百洋股份增资593.5万元。
交易简介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洋明胶”)的生产和销售工作,明洋明胶各股东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或“公司”)、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份”)拟对明洋明胶增资1800万元;其中青海明胶增资1206.5万元、百洋股份增资593.5万元。增资后,明洋明胶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320万元,公司持有明洋明胶67.03%的股份,百洋股份持有其32.97%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彧民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百洋股份董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6条的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支持明洋明胶的生产和销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其产量,扩宽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尽快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14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建行城东支行继续办理295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两年,由青海四维信用担保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按担保金额年利率1.5%收取担保费。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9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0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为了支持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洋明胶”)生产建设,保证明洋明胶的顺利投产,股东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或“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份”)、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生物”)拟对明洋明胶共计增资2000万元,增资分两期进行,首期增资1520万元,青海明胶增资1020万元、百洋股份增资500万元于2012年缴付;第二期增资480万元由群康生物于2013年缴付。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彧民先生同时在百洋股份担任董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明洋明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是为了保证明洋明胶顺利完成建设投产,有利于公司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0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为了支持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洋明胶”)生产建设,保证明洋明胶的顺利投产,股东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或“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份”)、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生物”)拟对明洋明胶共计增资2000万元,增资分两期进行,首期增资1520万元,青海明胶增资1020万元、百洋股份增资500万元于2012年缴付;第二期增资480万元由群康生物于2013年缴付。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彧民先生同时在百洋股份担任董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明洋明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是为了保证明洋明胶顺利完成建设投产,有利于公司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4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01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了支持子公司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洋明胶”)生产建设,保证明胶明洋的顺利投产,明洋明胶拟向股东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或“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集团”)、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生物”)借款共计1740万元,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即:向青海明胶借款887.4万元,向百洋集团借款435万元,向群康生物借款418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7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8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柳州市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为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远的发展能力及延伸明胶相关产业链,优化收入结构,改善资产质量,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利用公司在明胶行业的优势,与胶原蛋白肠衣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收购宏升肠衣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宏升肠衣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3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广西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增资以宏升肠衣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国浩审字【2011】707C69号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作为基础,投资方与原有股东确认宏升肠衣投资前估值为人民币9000万元,对应2011年6月审计后净资产的市净率为1.92倍,低于行业内的神冠控股在香港联交所2011年6月30日市净率9.17倍。
交易简介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青海明胶”)控股70%子公司广西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科技”)2010年6月出资500万元投资柳州市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升肠衣”),占其6.93%股权;为了满足宏升肠衣业务发展需要,经宏升肠衣股东协商,海东科技拟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增资宏升肠衣,其他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该投资款项将用于宏升肠衣购买设备和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4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同比例向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增资的基本情况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明胶”)与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集团”)、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生物”)拟签署《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三方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向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洋明胶”)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的:增资款将用于建设1501吨鱼皮明胶项目。影响:可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公司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对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独立董事事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了此项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彧民先生担任百洋集团董事,百洋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明洋明胶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2、投资三方同比例对明洋明胶增资,增资资金将用于建设1500吨鱼皮明胶项目。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07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青 海国投以现金出资2885.61万元,股权比例为49%。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为充分发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的品牌、地域及人力资源等优势,利用资本市场扶植青海特色资源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青海省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达创投”)。宁达创投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于具有特色资源及独特竞争优势的高成长非上市中小企业,对上述中小企业在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支持,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合作宗旨。宁达创投注册资本:5889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3003.39万元,股权比例为51%;青海国投以现金出资2885.61万元,股权比例为49%。2、关联关系说明青海国投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郝立华先生同时担任青海国投副总经理,本次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交易。3、审批程序公司于201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郝立华先生、牛志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设立青海省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目的在于搭建新的业务平台,促进公司更广泛的开展创投业务,发挥投资方的品牌、地域及人力资源等优势,对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创业投资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可能面临创业投资项目选择、资金投资、投资项目运营管理、项目退出等方面的风险,公司进入该经营领域存在一定的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了公司与青海国投共同投资设立宁达创投的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与青海国投共同投资设立宁达创投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于具有特色资源及独特竞争优势的高成长非上市中小企业,对上述中小企业在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支持,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合作宗旨。注册资本:5889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3003.39万元,股权比例为51%;青海国投以现金出资2885.61万元,股权比例为49%。青海国投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郝立华先生同时担任青海国投副总经理,本次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交易。2、关于表决程序,公司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尽职调查,对投资设立青海省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前景做了深入的分析,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情况提交独立董事审查,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授予的权限及规定的程序。因此,表决程序是合法合规的。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885.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4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天津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09]第P112号评估报告为主要定价依据,按股东原始出资额进行转让,交易 价格为490 万元,占天津海达注册资本的49% 。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09年11月23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公司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天津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子公司天津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达”)49%股权转让给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四维”),本次转让价格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09]第P112号评估报告为依据,按股东原始出资额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为490万元。青海四维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21366万元。持有公司4740万股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本次向青海四维转让子公司天津海达49%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杨公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逯益民先生、董事郝立华先生、董事牛志刚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依法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截止2009年11月20日,公司尚未与青海四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将择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届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不断完善公司子公司天津海达治理结构,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海达主营业务不发生变化,对公司及天津海达当期利润基本上不产生影响。独立董事的意见1、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21366万元。持有公司4740万股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本次向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天津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关于表决程序,公司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细致的调查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情况提交独立董事审议,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授予的权限及规定的程序。因此,表决程序是合法合规的。3、关于交易的公平性,本次交易标的已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且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保证了交易的公平性。4、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为子公司天津海达引入战略投资者,未来天津海达治理结构将更加科学,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16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将公司所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厂房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租的议案》。拟将公司所有的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0号,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39758平方米,轻钢结构的标准工业厂房租赁给国资公司。2005年3月28日,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依照协议约定:本次资产租赁自双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租赁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给国资公司的是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39758平方米,标准轻钢结构工业厂房,其主要用途为生产、办公、仓储。截止2005年5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13521万元,净值13344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租金标准:第一年25元/平方米.月,租金总计1650万元;第二年26.5元/平方米.月,租金收入总计1749万元;第三年28.1元/平方米.月,租金收入总计1854万元。
2、租金支付时间:协议生效之日起10天内,承租方交纳前6个月租金,以后每季度10日前,交纳下一季度租金。
3、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以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五联审字[2005]第3016号审计报告中截止200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帐面值、天津市同类资产出租业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4、本次资产租赁事项经双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所出租给国资公司的工业厂房为本公司与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置换方式取得,该项资产权属明确,为公司合法拥有的资产。通过本次交易可以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拓宽公司经营领域,公司未来将因此获取相对稳定的租金收益,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相关税金后,预计每年将增加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进一步提高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13
甲公司顺利办
乙公司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2004年10月10日,公司以所持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向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2004年9月30日,公司应付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为1650万元,创新公司提出以公司所持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为该笔借款余额165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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