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9-25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914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31,500万元至-25,500万元。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245.65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5,671.3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1,627.65万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相比差异金额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一、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燕、时任总裁张辉、财务负责人林琨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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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13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0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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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11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9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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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0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8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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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3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5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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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12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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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27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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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11 |
标题 | 关于对彭聪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29号 |
批复原因 | 彭聪:你作为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2年7月14日至8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7,657,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涉及金额为1,060.88万元。你未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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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25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第一大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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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10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8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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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09 |
标题 | *ST顺利: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第一大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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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6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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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07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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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3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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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15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汪洋、黄海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措施字[2021]5号 |
批复原因 | 一、业绩预告不准确。
二、诉讼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汪洋、黄海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财务核算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
处理人 | 青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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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5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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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09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3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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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7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2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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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2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8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1年5月12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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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25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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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09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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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7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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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9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7月31日前,将本次及前次《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99号)的回函内容及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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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4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9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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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7-23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措施字[2020]1号 |
批复原因 |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对你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青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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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4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4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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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02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并披露;如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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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24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措施字[2019]2号 |
批复原因 |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4,000万元。2019年4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445.67万元。2019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实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8.25万元,与业绩快报预计金额差异达9,117.42万元,差异率达49.43%,与业绩预告预计金额差异达14,671.75万元,差异率达61.13%。你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未对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进行审慎判断,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
处理人 | 青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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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24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措施字[2019]1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执业的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利办”)2018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对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充分辨识。针对顺利办子公司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确认范围,无评估师、顺利办、年报审计机构三方沟通记录。同时,你公司未对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辨识。不符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
二、评估报告披露的关键评估参数选取依据不充分。你公司评估报告中披露的折现率、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评估参数选取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三十五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青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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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9-27 |
标题 | 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顺利办2019年1月26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万元。4月30日,顺利办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8.25万元,与业绩预告预计金额差异达到14,671.75万元,差异率达到61.13%,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
批复内容 | 一、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彭聪、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海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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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5 |
标题 | 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3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3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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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6 |
标题 | 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10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书》中部分内容与前期《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回复公告》”)披露内容存在差异,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前就上述问题向我部提交相关书面答复材料,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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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3 |
标题 | 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7号——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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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19 |
标题 | 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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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09 |
标题 | *ST易桥:关于2016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公司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号 |
批复原因 |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关于对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号)。 |
批复内容 | 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并及时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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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8 |
标题 | *ST明胶: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8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布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84号。 |
批复内容 | 贵部于2016年4月20日发布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84号已收悉,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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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1 |
标题 | 青海明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资产评估相关信息披露》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3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根据于2015年12月15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本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现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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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16 |
标题 | 青海明胶: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3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3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积极准备回复工作,预计于2015年12月21日披露问询回复及相关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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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9-23 |
标题 | 青海明胶:关于对关注函的回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2015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对所述问题作说明回复。 |
批复内容 | 就关注函所述问题,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特作说明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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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3-04-19 |
标题 |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李梅珍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已对其提出严肃批评,并已向其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李梅珍女士就此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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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5-03 |
标题 |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焦作金箭明胶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2年4月27日,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金箭实业送达了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20610和20120611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抽检的金箭实业2143批号明胶和2010110312批号空心胶囊,检验项目铬含量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 |
批复内容 | 目前,金箭实业的资产已被查封。受此影响,金箭明胶的部分资产也被查封。
金箭明胶2011年明胶产量占公司明胶总产量约三分之一,上述事件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尚不能确定。董事会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发展,争取尽快将金箭明胶的资产解封,并会将事件进展及时对外公告。 |
处理人 |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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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2 |
标题 |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函字[2007]39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监事会人数为4 人,未满足公司《公司章程》要求,要求公司补足监事会人数,并使职工监事人数达到法定人数。
(2 )要求公司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公司治理有关规定,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3)公司应组织讨论各专业委员会运作流程,确保各专业委员会正常运转。
(4 )公司要认真组织投资者见面会事宜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采用各种沟通渠道和方法,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让投资者,包括社会潜在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更好地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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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青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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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7-09-13 |
标题 |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提醒西安思源,股票交易必须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公司要求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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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7-06-14 |
标题 |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个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监事个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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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27 |
标题 |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办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西宁特派办办字[2003]110号 |
批复原因 | 独立董事人数不合规、《公司章程》不完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未实行职责分离;2002年末个别债权未记入应收帐款总额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11月4日至2003年11月13日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12月8日下发了西宁特派办办字[2003]110号《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对《通知》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针对《通知》指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一落实整改要求。 |
处理人 | 西宁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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