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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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银川宝塔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1766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4392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银川宝塔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7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3517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4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当期产品市场均价,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扩大经营规模,2014年公司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法兰。预计2014年度公司向其销售法兰总金额2500万元。
  1.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王学林先生、董翀宇先生、张丽芳女士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
  2.上述事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法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增加销售收入,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4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当期产品市场均价,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扩大经营规模,2014年公司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法兰。预计2014年度公司向其销售法兰总金额2500万元。
  1.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王学林先生、董翀宇先生、张丽芳女士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
  2.上述事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法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增加销售收入,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4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当期产品市场均价,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扩大经营规模,2014年公司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法兰。预计2014年度公司向其销售法兰总金额2500万元。
  1.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王学林先生、董翀宇先生、张丽芳女士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
  2.上述事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法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增加销售收入,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4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当期产品市场均价,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扩大经营规模,2014年公司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法兰。预计2014年度公司向其销售法兰总金额2500万元。
  1.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王学林先生、董翀宇先生、张丽芳女士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
  2.上述事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法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增加销售收入,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我公司支付5000万元借款利息,年利率7.47%。因本次借款是对原合同的展期,故利率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
交易简介  2008年,为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我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借款5000万元,期限为8个月(详见公司2008年5月7日和6月1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2009年公司经营亏损,经申请并经长城公司同意,对5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万元展期至2010年12月31日;3000万元展期至2011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09年6月3日和9月4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由于2010年公司经营持续亏损,2011年扭亏为盈的任务艰巨,2012年资金未得到有效缓解,2013年公司经营严重亏损。因此公司未能于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偿还长城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就5000万元借款事项向长城公司提出了继续展期至2014年6月30日的申请,已获得长城公司批准。
  长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5.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5000万元借款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泷先生、梁凯龙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李刚、仇建军、冯亮、李晓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应支付利息74.7万元,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1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4.8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3月1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轴承行业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为了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围绕国家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轴承产品,结合公司技术、质量优势,着力推动轴承产品升级,加快向高端产品系列进行拓展的步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优先安排投资高端轴承建设项目 40,000.00 万元,剩余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宝塔石化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宝塔石化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 10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近年来资产负债率偏高,盈利能力较低,营运资金紧张,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由宝塔石化以现金认购,用来建设高端轴承项目,同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增加公司高端产品的比重,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这将有利于公司抓住轴承行业快速发展机遇,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
1、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宝塔石化持有公司股份 19,897.67 万股,持股比例上升至 53.43%,其控股地位得以稳固。
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顺应当前的经济、政策导向。项目完成后,能够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以及产品的市场份额,优化产品结构,培育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降低、盈利能力提高,投融资能力、发展潜力大大增强,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均大幅提升,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将形成连续的现金流量,这将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和改善。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8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我公司支付借款1000万元的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息按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年利率为6%。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本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公司”)无息借款1000万元,双方于2012年12月1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已逾期。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和负债,解决公司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总体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8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本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公司”)无息借款1000万元,双方于2012年12月1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已逾期。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和负债,解决公司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总体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891.7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8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本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公司”)无息借款1000万元,双方于2012年12月11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已逾期。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和负债,解决公司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总体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4976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7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欠长城资产债务与长城资产持有公司债权,待长城资产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在其名下日后,对剩余债务以各自账面价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城资产,其以对公司的部分债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与长城资产已签署了剩余债务减让协议。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减让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2013年9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次债务减让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司关联董事赵泷、梁凯龙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李刚、仇建军、李晓东、冯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565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7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5.1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9月17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严重制约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技术改造。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为公司发展筹得所需资金创造条件,公司拟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和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城资产。宝塔石化以其对公司的债权和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长城资产以其对公司的债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宝塔石化、长城资产,宝塔石化和长城资产(由其兰州办事处代表)已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2013年9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司关联董事张立忠、王学林、张丽芳、董翀宇、赵泷、梁凯龙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李刚、仇建军、李晓东、冯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01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4.9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8月1日)。
交易简介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严重制约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技术改造。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为公司发展筹得所需资金创造条件,公司拟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和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城资产。宝塔石化、长城资产以各自对公司的债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宝塔石化、长城资产,宝塔石化和长城资产兰州办事处已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第二大股东长城资产。公司与宝塔石化、长城资产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01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7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4.9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8月1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交易简介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严重制约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技术改造。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为公司发展筹得所需资金创造条件,公司拟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和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城资产。宝塔石化、长城资产以各自对公司的债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宝塔石化、长城资产,宝塔石化和长城资产兰州办事处已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钢厂报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当期产品市场均价,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交易简介公司 2013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钢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46367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我公司支付5000万元借款利息,年利率7.47%。因本次借款是对原合同的展期,故利率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为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我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借款5000万元,期限为8个月(详见公司2008年5月7日和6月1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2009年公司市场订单锐减,销售收入相比往年大幅减少,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在此情况下,得到长城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对5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万元展期至2010年12月31日;3000万元借款至2011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09年6月3日和9月4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由于2010年公司经营持续亏损,2011年扭亏为盈的任务艰巨,2012年资金未得到有效缓解,因此公司未能于2010年、2011年、2012年偿还长城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就5000万元借款事项向长城公司提出了继续展期的申请,已获得长城公司批准。
本公司对欠付长城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继续展期至2013年12月31日。双方将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后签署相关展期协议书。
长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20.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同时加大公司负债金额和财务费用两项指标。总体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公司向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借款7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56%。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近期现金流较为紧张,为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本公司向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借款700万元。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书》将在本公司2013年3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同时加大公司负债金额及财务费用两项指标。但有效弥补了公司目前现金流不足,能够有效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缩短了融资的时间,能够切实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9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交易简介 为缓解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压力,本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借款1000万元,双方将在本公司2012年11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借款事项后签署《借款协议书》。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本次借款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和负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短期融资难的问题,有效缓解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21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息为6.00%/年。
交易简介为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2011年8月17日,公司向宁夏银行申请短期借款5000万元。近期,因公司现金流不足无力偿还上述5000万元贷款,故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用于偿还宁夏银行的贷款,利息为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6.00%。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书》将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7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5.78元/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8432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1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公司向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借款7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56%。
交易简介公司近期现金流较为紧张,为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本公司向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借款700万元。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书》将在本公司2012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我公司支付5000万元借款利息,年利率7.47%。因本次借款是对原合同的展期,故利率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02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向我公司借款5000万元,我公司向其支付利息,年利率7.47%。因本次借款是对原合同的展期,故利率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08年6月17日,经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向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借款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5月7日和6月1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2008年12月29日该笔借款到期。2009年上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轴承市场日趋萎缩,市场竞争激烈,致使公司产品订单不足,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渡难关、保稳定的压力加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6月2日,经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提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对我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到期的50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09年12月31日。关联董事荣十庆先生、冯群先生、剡宗义先生、党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2009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2009年9月3日,公司收到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关于西北轴承借款展期的批复》(中长资复[2009]341号),主要内容为:同意将西北轴承5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10年12月31日;30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11年12月31日。其中,分期还款计划确定为:2010年年底前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11年年底前归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展期利率维持原借款利率7.47%(详见公司2009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2009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流动资金紧张给生产经营带来很大压力,同时设备的更新改造也亟待解决,渡难关、保稳定的任务艰巨。因公司无力解决担保问题,通过银行贷款的可能性较小,故提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对5000元借款给予展期。本次借款展期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同时加大公司负债金额和财务费用两项指标。总体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独立董事的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申请5000万元借款展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为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5-07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5月6日我公司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在兰州市签署了借款协议书,拟向其借款5000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借款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借款50,000,000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各方:
借款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2.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5月6日
3.交易标的: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50,000,000元。
4.交易结算方式:贷款人一次性将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5.借款期限:自资金划入借款人帐户之日起计算,期限8个月。
6.利率:年利率7.47%。
7.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自借款划到乙方帐户时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我公司主导产品持续旺销,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已不能满足客户及旺盛的市场需求,需要进行部分“短、平、快”的技术改造以解决瓶颈问题,以提高产能;同时,今年以来,轴承钢、铜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水、电、油、汽等能源价格也节节攀升,加剧了资金紧张局面。我公司拟进行的本次借款,旨在保证和扩大市场有效需求产品的产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15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同银行同期人民币借款利率。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4月19日我公司与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轴进出口公司”)在银川市签署了委托借款协议书,委托西轴进出口公司借款16,714,000元。
西轴进出口公司与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本次委托借款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7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李树明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宋廷池、张志俊、田哲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委托西轴进出口公司借款16,714,000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各方:
借款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7年4月19日
3.交易标的:借款人委托贷款人借款人民币16,714,000元。
4.交易结算方式:贷款人一次性将款项打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5.借款期限:自资金打入借款人帐户之日起计算,期限一年。
6.利率:同银行同期人民币借款利率。
7.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自借款人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适应主导产品市场旺销的需要,减轻因轴承钢、铜材等原材料价格和水、电、油、汽等能源价格高位震荡所造成的资金紧张状况,我公司决定进行本次借款,本次委托借款有利于公司抓住有利时机,促进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671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2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物为我公司生产的轴承产品,我公司向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轴承产品执行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30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执行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物为我公司生产的轴承产品,我公司向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轴承产品执行市场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自创立时起,由于受上市额度和股本结构总体设计的限制,产品销售的部分职能留在了控股股东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目前立即全部停止对该公司的产品销售,我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将受到影响。由于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改制时遗留下来的问题,尚需随着我公司产品市场的拓展和用户结构的调整才能彻底解决。
2.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本项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23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自创立起,由于受上市额度和股本结构总体设计的限制,部分产品销售职能留在了控股股东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形成了我公司向控股股东销售轴承产品的供销协作关系。此项产品销售构成了我公司与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我公司轴承产品。我公司设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产品于1997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可生产9个类型2000多个品种的轴承产品,共有国内外用户1000多家,2004年1月10日我公司与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轴承产品销售协议,约定2004年内向其销售轴承产品累计总额控制在人民币4000万元之内,约占我公司全年计划主营业务收入的14%左右。
  上述协议需待我公司股东大会对本销售事项审议批准后生效。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我公司与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轴承产品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甲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销售标的:甲方生产的各类型号的滚动轴承
  3.甲、乙双方商定,2004年度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各类轴承产品累计总价款控制在人民币4000万元之内。
  4.乙方向甲方订货采用分笔签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工矿产品(滚动轴承)购销合同》的方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轴承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轴承产品的销售价格执行市场价格。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轴承产品的销售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轴承产品的运输、包装、验收及购销中的违约责任等在《工矿产品(滚动轴承)购销合同》中标明。
  
本项关联交易对我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改制时遗留下来的问题,尚需随着我公司产品市场的拓展和用户结构的调整才能彻底解决,如目前立即全部停止对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销售,我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则会减少。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05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与市场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据统计截至2003年9月底,我公司当年累计向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轴承33,176,566.59元。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我公司轴承产品。我公司设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产品于1997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可生产9个类型2000多个品种的轴承产品,共有国内外用户1000多家,其中2003年1月至9月向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轴承33,176,566.59元,占我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5.7%。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3年1月至9月,我公司与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关联交易采取分笔签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工矿产品(滚动轴承)购销合同》的方式进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 供需各方:需方: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 交易标的:有关型号的滚动轴承。
  3.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4. 有关交货、产品包装、验收事项。
  5.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6. 定价政策:与市场价格一致。
  2003年10月31日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提出,至2003年12月31日本年度交易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对我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改制时遗留下来的问题,尚需随着我公司产品市场的拓展和用户结构的调整才能彻底解决,如目前立即全部停止对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销售,我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则会减少。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贺兰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材料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46959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25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宝塔实业
乙公司宁夏贺兰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31417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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