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3 |
甲公司 | 德龙汇能 |
乙公司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即不低于6,840.70万元;同时以不低于银行贷款利率,选取8%作为资本回报率。本公司持有新天投资11.9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4,550.35万元,按8%的复利计算,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6,685.96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7月12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通燃气”)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天津新天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天津新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投资”)11.93%股权(即出资额26,273,558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协议股权”)作价7,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转让给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同日,本公司与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就本次关联交易在成都市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目的、交易必要性和公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受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公司自2008年置换取得新天投资股权以来,一直未取得收益,且公司仅持有新天投资11.93%的股权,对新天投资的经营无法产生实质性影响,截止目前新天投资尚未取得新的土地储备以及无新项目待开发。公司本次将持有的新天投资股权进行转让,以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公司城市管道燃气和零售商业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提升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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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3 |
甲公司 | 德龙汇能 |
乙公司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每股人民币5.30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7月11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通燃气”)与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603,773股A股股票,大通集团将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执行和实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进一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以缓解业务扩张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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