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拟向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4,079.095万元人民币(最终以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10月28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收购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为推进新项目建设,减少关联交易,我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江公司”)协议收购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号机公司”)部分资产,收购价格为4,079.095万元(最终以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2、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九号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粤江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粤江公司和九号机公司均位于韶关电厂厂区,由于历史原因,两家公司形成了部分共用资产,本次收购的资产即属于此类共用性质。粤江公司正在扩建韶关电厂2*600MW“上大压小”机组项目,收购九号机公司的上述资产是满足自身生产经营和扩建项目需要的必要措施。本次收购的生产辅助设施主要为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等,该类设施与粤江公司现有同类设施物理上不可分割、可为扩建项目提供生产辅助功能,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目前实际由粤江公司使用,该类资产如不收购则需重新购臵。本次交易有利于节约粤江公司机组的建造和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079.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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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39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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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565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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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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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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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8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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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1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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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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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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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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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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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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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7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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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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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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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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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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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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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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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方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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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方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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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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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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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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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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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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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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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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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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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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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3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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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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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6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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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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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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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长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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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长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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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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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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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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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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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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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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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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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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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2、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存贷款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预计金额:预计2014年度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吸收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财务公司2014年度给予公司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给予控股子公司1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控股子公司1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3、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4、财务公司吸收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5、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6、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4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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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6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广东天华华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收购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3,955.26万元人民币(最终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24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收购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为推进新项目建设,减少关联交易,我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江公司”)协议收购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D厂公司”)部分资产,收购价格为3,955.26万元(最终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粤江公司和韶关D厂公司均位于韶关电厂厂区,由于历史原因,两家公司形成了部分共用资产,本次收购的资产即属于此类共用性质。粤江公司正在扩建韶关电厂2*600MW“上大压小”机组项目,收购韶关D厂公司的上述资产是满足自身生产经营和扩建项目需要的必要措施。本次收购的生产辅助设施主要为储煤棚、厂内铁路、防洪堤等,该类设施与粤江公司现有同类设施物理上不可分割、可为扩建项目提供生产辅助功能,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目前实际由粤江公司使用,该类资产如不收购则需重新购置。本次交易有利于节约粤江公司机组的建造和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955.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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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6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关停容量指标交易价格由双方参考同区域同类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不高于同区域其他同类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24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收购关停小机组容量指标的议案》。为满足项目核准审批要求,我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海湾公司”)以8,200万元收购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公司”)持有的20.5万千瓦关停机组容量指标。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以“上大压小”建设模式批复了红海湾公司下属汕尾电厂3、4号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并要求项目配套关停部分小容量指标。因我公司现有机组无可用的关停指标,且目前只有粤华公司可向我公司出让关停指标并用于该项目。本次交易有利于红海湾公司下属新建机组满足国家核准审批要求,有效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符合本公司及红海湾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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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3】第XIGPY0166号),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粤江公司25%股权的基准转让价格为7,527.3万元人民币(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收购粤江公司25%股权,将增加45万千瓦权益装机(含在建),抓住了低成本扩张的有利时机。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粤江公司90%股权,可以确保粤江公司的股权结构完整,加快推进扩建项目进度,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52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2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省风电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649.19万元人民币,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本公司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其中,收购粤电能公司持有的55%股权价格为599.47万元人民币,收购开发公司持有的45%股权价格为490.47万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电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东粤电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及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持有省风电公司45%股权,合计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省风电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649.19万元人民币,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本公司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其中,收购粤电能公司持有的55%股权价格为599.47万元人民币,收购开发公司持有的45%股权价格为490.47万元人民币。由于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67.39%的子公司,粤电能公司是粤电集团直属工会全资企业,开发公司是粤电集团全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收购粤电能公司和开发公司合计持有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控股省风电公司,依托其品牌效应,实现公司经营业务向新能源产业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粤江公司收购韶关D厂公司和九号机公司持有的关停机组容量指标,有利于粤江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新建项目核准工作,有效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促进新建项目早日投入商业运营,符合本公司及粤江公司的整体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
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89.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2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省风电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649.19万元人民币,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本公司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其中,收购粤电能公司持有的55%股权价格为599.47万元人民币,收购开发公司持有的45%股权价格为490.47万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电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东粤电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及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持有省风电公司45%股权,合计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省风电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649.19万元人民币,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本公司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1089.94万元人民币,其中,收购粤电能公司持有的55%股权价格为599.47万元人民币,收购开发公司持有的45%股权价格为490.47万元人民币。由于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67.39%的子公司,粤电能公司是粤电集团直属工会全资企业,开发公司是粤电集团全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收购粤电能公司和开发公司合计持有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控股省风电公司,依托其品牌效应,实现公司经营业务向新能源产业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粤江公司收购韶关D厂公司和九号机公司持有的关停机组容量指标,有利于粤江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新建项目核准工作,有效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促进新建项目早日投入商业运营,符合本公司及粤江公司的整体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
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89.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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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0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与出让方粤电能公司和开发公司共同聘请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评估结果,基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省风电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价值为3635.90万元,评估值为4076.65万元,评估增值440.75万元,评估增值率12.0%。评估范围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49.19万元,评估值为1089.94万元,评估增值率68.0%。本次交易标的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暂定为1089.94万元,最终以有权部门备案确认后的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及转让股权比例所确定的 |
交易简介 | 本次筹划交易的基本情况
省风电公司根据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于1997年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研究开发等。作为广东省内最早一批注册成立的风电开发公司,省风电公司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对公司争取省内风电资源开发、拓展新能源产业具有较好的促进和帮助作用。省风电公司唯一控股子公司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海湾石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4MW,投产装机规模为13.2MW。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要求,为促进公司电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省风电公司100%股权。
本次筹划交易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成立时间:1997年5月23日
标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法定代表人:陈进良
标的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粤电广场南塔1701
标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
标的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及风力发电的研究开发等。
标的股东情况:粤电能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开发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由于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粤电能公司是粤电集团直属工会全资企业,开发公司是粤电集团全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收购粤电能公司和开发公司合计持有省风电公司100%股权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标的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4003.95万元,合并口径负债合计为2840.5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63.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9.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94%,无对外担保事项。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89.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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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潘力、李灼贤、洪荣坤、刘谦、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林诗庄、王进、饶苏波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关联交易还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财务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粤电集团持有本公司67.39%股份,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为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14615),财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00712268670;法人代表:杨选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2-13层。经营范围为: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财务公司2012年末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3.64亿元人民币、7.45亿元人民币和2.84亿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存贷款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预计金额:预计2013年度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吸收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财务公司2013年度给予公司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给予控股子公司1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控股子公司1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3、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4、财务公司吸收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5、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6、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财务公司2012年度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同时,根据财务公司《章程》规定,粤电集团董事会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72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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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事项,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水平的95%,利率水平优惠。 |
交易简介 | 为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90%的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粤公司”)和控股58.27%的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能公司”)拟向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康公司”)申请3亿元借款,期限一年,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水平的95%。本公司和超康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中粤公司和臻能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超康公司申请借款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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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7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连州粤连电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前市场并无可用于交易的关停容量指标,且只有连州电厂可向博贺公司出让关停指标并用于博贺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博贺公司收购上述关停机组容量指标的价格不高于该区域同类交易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贺公司”)为我公司控股100%的子公司,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为3.85亿元,经营范围为“煤炭码头建设,电厂建设,电厂项目技术咨询和服务”。该公司投资的博贺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博贺电厂一期工程项目获得核准需要配套一定的关停机组指标。因我公司现有机组无可用的关停指标,且目前只有广东省连州粤连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州电厂”)可向我公司出让关停指标并用于博贺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因此董事会同意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按单价400元/千瓦(含税)收购连州电厂持有的关停机组容量指标52万千瓦,收购协议总价款20,800万元(最终金额以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关停容量指标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该协议总价款)。
同意公司控股100%的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按单价400元/千瓦(含税)收购连州电厂持有的关停机组容量指标52万千瓦,收购协议总价款20,800万元(最终金额以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关停容量指标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该协议总价款)。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0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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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采购燃料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973,000 1,454,339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7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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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采购材料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90 190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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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1,600 8,208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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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管理及辅助生产费用 韶关发电厂 500 11,515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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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管理及辅助生产费用 沙角 C 电厂 245 245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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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委托承包管理 茂名热电厂 5,850 5,842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8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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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00 760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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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餐饮服务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00 1,08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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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检修服务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0 114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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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检修服务 广州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900 2,84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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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检修服务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15 314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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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拖轮服务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3,200 2,448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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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 销售材料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2,400 10,381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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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沙角 C 电厂 4,600 4,562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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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440 43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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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60 363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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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240 23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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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场地租赁 租金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40 571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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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采购燃料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973,000 1,454,339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543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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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采购材料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90 190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1,600 8,208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2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管理及辅助生产费用 韶关发电厂 500 11,515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15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管理及辅助生产费用 沙角 C 电厂 245 245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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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委托承包管理 茂名热电厂 5,850 5,842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8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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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00 760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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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餐饮服务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00 1,08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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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检修服务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0 114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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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检修服务 广州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900 2,84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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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检修服务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15 314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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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服务 接受拖轮服务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3,200 2,448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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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 销售材料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2,400 10,381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3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沙角 C 电厂 4,600 4,562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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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440 43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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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60 363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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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服务 提供检修服务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240 237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预计 2013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金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 场地租赁 租金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40 571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 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 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 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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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香港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风电”)由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康公司”)分别持股70%、30%共同投资组建,现湛江风电公司拟设立广东粤电雷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6245.53万元人民币,统一开发红心楼风电项目,项目资本金将由湛江风电公司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以现金增资方式解决。其中,2013年我公司按70%股权比例增资不超过10671.87万元人民币。
红心楼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5MW,项目总投资约46,416万元,其中35%为资本金。该项目已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均已具备,计划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由于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超康公司是粤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超康公司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向湛江风电增资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超康公司分别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向湛江风电增资,有利于湛江风电推进雷州地区风电项目的开发,获取优质风电资源,提高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比例。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预计项目投资回报率为7.68%,投资回收期约11.3年。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67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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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香港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通讯会议于2012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向香港超康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筹集经营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90%的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粤公司”)和控股58.27%的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能公司”)拟向香港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康公司”)申请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水平的95%。
本公司和超康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中粤公司和臻能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超康公司申请借款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在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通讯会议上,公
司董事对上述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交易,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超康公司申请借款,可以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
改善财务状况,且借款利率优惠,能有效降低控股子公司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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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48.9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预计2012年度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吸收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财务公司2012年度给予公司4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给予控股子公司10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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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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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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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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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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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方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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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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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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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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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214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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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1、采购燃料、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提供、接受检修、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租赁办公场所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 |
交易简介 |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粤电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红海湾发电厂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广东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上述七家公司合称为“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衍生的所有权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产范围均将发生调整,重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与粤电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由此形成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与粤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粤电集团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已经发生且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仍然有效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金额作出预计。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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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31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公司”)是我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分别为26%、35%、30%和9%,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774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及电站建设”。该公司持有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黔公司”)55%股权,粤黔公司主要经营贵州盘南电厂4×600MW燃煤发电机组。
西投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公司,其自身资金主要通过债务融资解决。近期国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导致该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经营压力骤增。截至2011年6月30日,西投公司总资产87.3亿元,净资产14.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3.79%,实现营业收入18.43亿元,营业利润-1,213万元,净利润-1,225万元。为改善其经营状况,降低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26%的股权比例向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7,02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我公司投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为22,032.4万元人民币,仍占该公司26%股权比例。本次增资由西投公司各股东方按照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注入。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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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31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为保证粤江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粤江公司燃料采购模式,将其采购对象变更为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2011年度预计采购燃料3亿元。燃料公司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分别持有65%和35%股权共同组建,注册资本6.3亿元,主营业务为“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蜡的销售、仓储”。粤江公司向其采购燃料,可充分利用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有效控制经营成本。
本公司和燃料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燃料公司采购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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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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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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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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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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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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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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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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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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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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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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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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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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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方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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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阳江港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3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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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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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84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26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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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5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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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868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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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857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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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43981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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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7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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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4416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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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3145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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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35789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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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4633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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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418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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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754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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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7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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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404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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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7156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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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州市方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25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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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阳江港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87766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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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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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5879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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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74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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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773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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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1212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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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5065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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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委托贷款额度6亿元人民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 执行。 中粤公司是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粤电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中粤公司向粤电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粤公司向粤电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经济、有效的资金支持,满足其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优惠的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促进中粤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的长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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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4.24 %股权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放弃优先受让茂名佳润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4.24% 股权,由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承接上述股权。臻能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3.25%的子公司,开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茂名佳润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臻能公司4.24% 股权而由开发公司承接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影响
鉴于臻能公司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公司整体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我公司已对臻能公司绝对控股,且公司2010年度已确定的计划投资规模较大,该股权转让对公司无重大实质影响,经综合考虑,放弃优先受让臻能公司4.24% 股权。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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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2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按照 25%股权比例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2.5 亿元人民币,该项增资根据财务公司资金需求进度逐步到位,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累计投入资本金合计 5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09年12月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超过 120 亿元人民币,放贷额 98.59亿元人民币,接近目前10亿元注册资本金可放款规模的上限(约 100 亿元人民币)。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10亿元资本金规模已难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因此,财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金增加到20亿元人民币,增资额10亿元人民币。(由各股东方以现金方式增资,其中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比例增资6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 25%股权比例增资2.5亿元人民币、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15%股权比例增资1.5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粤电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粤电集团共同向财务公司增资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影响
本公司对财务公司增资,一方面使其资本充足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该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本公司扩大对财务公司的投资,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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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28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放弃优先受让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15.41%股权和茂名粤电油页岩矿电联营有限责任公司1.66% 股权,由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承接上述股权。 臻能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3.25%的子公司,油页岩公司为本公司控股83.66%的子公司,开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臻能公司15.41%和11.81%股权及放弃优先受让油页岩公司1.66% 股权,由开发公司承接上述股权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影响
鉴于我公司2010年度已确定的计划投资规模较大,且放弃子公司部分股权不影响公司的控股地位,经综合考虑,放弃优先受让臻能公司合计27.22%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油页岩公司1.66%股权。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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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5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形成决议。
2、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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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控股子公司靖海公司向粤电集团申请一年期委托贷款额度8亿元人民币,利率按国家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5%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公司”)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申请一年期委托贷款额度8亿元人民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执行。靖海公司是本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粤电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靖海公司向粤电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靖海公司向粤电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经济、有效的资金支持,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优惠的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促进靖海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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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按照26%的股权比例向西投公司提供7,02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6%的股权比例向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公司”)提供7,02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西投公司其他股东方均按其占西投公司股权比例提供委托贷款。本公司和西投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粤电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粤电集团共同向西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西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按照该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按出资比例以委托贷款形式进行的资金投入,该资金投入有利于确保该公司正常运作。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按照40%的股权比例向山西能源提供的人民币21,2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40%的股权比例向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能源”)提供的21,2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山西能源其他股东方均按其占山西能源股权比例将提供的委托贷款展期一年。本公司和山西能源的控股股东均为粤电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粤电集团共同向山西能源提供的委托贷款展期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山西能源提供委托贷款展期,将进一步推进该公司煤矿投资业务,满足其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1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按照35%的股权比例向航运公司增资3.0303亿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35%的股权比例向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增资3.0303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我公司累计投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8.6303 亿元人民币,仍占该公司35%股权比例。航运公司其他股东方均按其所占航运公司股权比例向航运公司增资。本公司和航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粤电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粤电集团共同向航运公司增资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航运公司增资,有利于大力发展航运公司自有运力规模,保障电煤运输、增强公司运输成本控制能力。同时,本次增资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状况,增强融资能力,促进航运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3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放弃优先受让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西投公司9%股权,由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承接上述股权。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优先受让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西投公司9%股权,由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承接上述股权。西投公司为本公司参股26%的子公司,开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西投公司9%股权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公司2010 年已确定的对外计划投资规模较大,且应优先保障对省内优质电源项目的投资,经综合考虑,放弃优先受让西投公司9%股权,不影响公司在该公司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广东粤电水电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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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销售产品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81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24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4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6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广东粤电水电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珠海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销售产品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125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4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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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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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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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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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5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1.6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35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20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10年相关数;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收取存款利息20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0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受让粤电集团所持中粤公司51%股权的转让价格按资产评估价格确定,为此,本公司拟受让中粤公司51%股权的转让价款为73,370.81万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73,370.81万元人民
币受让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所持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粤公司”)51%股权,受让该股权后,本公司持有中粤公司90%股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与任何方签署相关协议。由于本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受让粤电集团所持中粤公司股权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尽管中粤公司现在经营亏损,但随着“油改煤”改造工程的进行,其将从停产的燃奥里油电厂改造为大型沿海燃煤电厂,未来将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本公司受让上述股权的投资经济效益可行,同时,在目前火电项目较难获得核准的情况下,该项目存在属改造项目而相对易核准、改造工期相对较短、项目地理条件优越等有利条件,且有利于减少本公司与粤电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受让上述股权是十分必要的。本公司在受让该股权后将迅速获得对该沿海大型高效火电项目的控股权,从而有效扩大公司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进一步增加公司未来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在装机容量中的比例,有利于公司今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370.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由于粤电集团是持有本公司46.34%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进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工作,尽快募集资金满足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01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共同向财务公司增资,本公司按25%股权比例向财务公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投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为25,000万元人民币,仍占该公司25%股权比例。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按照25%股权比例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增加资本金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累计投入资本金合计2.5亿元。截止2009年4月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超过120亿元,放贷额77.9亿元,接近目前8亿元注册资本金可放款规模的上限(约80亿元)。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8亿元资本金规模已难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因此,财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0亿元,增资额2亿元。(由股东方以现金方式增资,其中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60%股权比例增资1.2亿元、本公司25%股权比例增资5,000万元、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15%股权比例增资3,000万元)由于本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向财务公司增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对财务公司增资,一方面使其资本充足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该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本公司扩大对财务公司的投资,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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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进行操作。控股子公司拟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进行操作。若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各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在2009年度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循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亿元。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资金贷款,可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在短时间内获得经济、有效的资金支持,满足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上述贷款将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债及财务费用,提高资产负债率。实际贷款金额将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而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共同向红海湾公司增资,按25%股权比例向红海湾公司增资17,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投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为68,743.75万元人民币,仍占该公司25%股权比例。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资金贷款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对红海湾公司增资,参与该公司拟建设经营的汕尾电厂一期#3、#4机组项目的投资,该项目符合广东省电源规划及电力供需整体要求,并且大容量、高参数的火电机组有利于降低煤耗、提高运行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本公司装机规模的继续扩大,增加本公司利润增长点。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将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粤电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的议案。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向粤电集团定向增发股票,需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粤电集团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本)》的有关规定,属于关联交易。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粤电集团定向增发股票,一方面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满足公司未来投资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通过定向增发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充分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和长远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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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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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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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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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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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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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水电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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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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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销售产品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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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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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57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26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7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6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水电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5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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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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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销售产品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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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867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0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一、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受让粤电集团所持靖海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格按资产评估价格确定,为此,本公司拟受让靖海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7,883.594万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受让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所持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公司”)10%股权。靖海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
由于本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超康投资是粤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受让粤电集团所持靖海公司10%股权及本公司与超康投资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向湛江风电增资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受让粤电集团所持靖海公司10%股权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靖海公司的控股比例,扩大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增加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在公司装机容量的比例,有利于公司今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788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拟与超康投资分别按70%和30%股权比例向湛江风电增资不超过1.4
亿元人民币和0.6亿元人民币,该增资额按湛江风电投资设立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需投入的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本公司关联方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康投资”)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向本公司控股70%的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风电”)增资。
由于本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超康投资是粤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受让粤电集团所持靖海公司10%股权及本公司与超康投资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向湛江风电增资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超康投资分别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向湛江风电增资,有利于湛江风电推进徐闻地区风电项目的开发,获取优质风电资源,提高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比例。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分别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本公司参股35%的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提供担保及向本公司控股55%的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公司”)提委托贷款。
由于本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46.34%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粤电集团分别按各自股权比例为航运公司提供担保及向靖海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分别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航运公司提供担保。在航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按35%的股权比例为其订造船舶所应支付的两期进度款及延期支付所形成的利息提供担保,担保额为9,922.5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次担保,我公司累计可为航运公司提供51,502.5万元人民币担保。
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分别按各自股权比例共同为靖海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本公司按55%的股权比例,向靖海公司提供一年期委托贷款33,000万元人民币,利率按照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航运公司订造9.25万吨级散货船,积极扩大自有运力,有利于满足电煤的运力需求,提高航运公司长远竞争力。根据造船方要求,为保证造船款项的支付,航运公司股东方需向对方开具付款保函,对航运公司需支付的部分款项进行担保,为其提供担保是以其提供反担保为前提,担保风险可控。我公司按股权比例为上述款项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订造船舶的及时建造和交付,促进航运公司运力规模的进一步提高,保障电煤运输。
公司向靖海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根据该公司生产经营和开展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的资金需要,按出资比例以委托贷款形式进行的资金投入,该资金投入有利于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前期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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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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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1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2008年向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提委托贷款。
由于西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35%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向西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在2008年向西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782.29万元人民币,按其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贷款期限并分步落实,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
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本公司参股26%的西投公司因投资的贵州盘南电厂发电成本上涨、经营效益不理想导致自身资金紧张,为满足经营活动资金周转,西投公司拟向股东申请提供委托贷款,本公司按照26%的股权比例拟向西投公司提供7782.29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确保西投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因经营成本上涨所带来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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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782.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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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57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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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26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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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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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7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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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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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1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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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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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67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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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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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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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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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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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100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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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7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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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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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9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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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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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4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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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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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2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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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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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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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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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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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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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9-01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按35%的股权比例为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订造船舶所应支付的款项提供担保,担保额为21,000万元。
由于航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45%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航运公司订造船舶所应支付的款项提供担保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在2007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公司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交易。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参股35%投资的航运公司为扩大自有运力,确保电煤的运力需求,拟订造8艘5.7万吨级散货船。根据卖方要求,为保证造船款项的支付,本公司需按35%的股权比例为航运公司造船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为21,000万元。
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航运公司订造8 艘5.7 万吨级散货船,可提高运力规模,有利于保证电煤运输对运力的需求,提高航运公司长远竞争力。
根据造船方要求,为保证造船款项的支付,航运公司股东方需向对方开具付款保函,对航运公司需支付的款项进行担保。我公司按股权比例为上述款项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订造船舶的及时建造和交付,促进航运公司运力规模的进一步提高,保障电煤运输。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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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354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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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557.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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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梅州市嘉诚电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9.13万元 |
货币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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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84.07万元 |
货币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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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梅州市嘉诚电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5万元 |
货币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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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梅州市嘉诚电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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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梅州市嘉诚电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0.26万元 |
货币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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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5.7万元 |
货币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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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13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电子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在财务公司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并授权财务公司从我公司开户银行账户及其他银行账户划转资金归集存放在该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本公司还拟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1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向财务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电子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在财务公司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并授权财务公司从我公司开户银行账户及其他银行账户划转资金归集存放在该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本公司还拟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1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向财务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
进行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作为粤电集团成员企业,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归集存放资金、办理结算业务,可以在集团内各成员公司之间实现快速而费用低廉的支付结算,是降低本公司资金成本及财务费用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本公司通过协同效应获得资金支持。
本公司仍处于对外投资高峰期,资金需求出现一定紧张,为了保障资金状况的持续良好,节约融资成本,本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确保资金供给,推动各项投资顺利进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资金链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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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06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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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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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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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38.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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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灰场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2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灰场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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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灰场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17.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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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6-24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4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后的利率。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4亿元额度内向粤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后的利率。
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随着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入建设高峰期,公司资金出现一定紧张,为了保障资金状况的持续良好,为了节约融资成本,公司向粤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通过该贷款,可满足公司现时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资金链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根据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根据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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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委托承包管理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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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26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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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发电厂 |
定价依据 | 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灰场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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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灰场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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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灰场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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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控股51%的茂名瑞能热电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燃料购销协议》。瑞能公司根据目前燃料采购的现状,为保证所属茂名热电厂#5机组运行所需燃料的正常供应,拟与粤电集团签署《燃料购销协议》,对双方之间业已存在的燃料采购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约定与明确。预计2004年瑞能公司向粤电集团采购燃料总额约3亿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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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控股76%的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燃料购销协议》。湛江公司根据目前燃料采购的现状,为保证所属电厂运行所需燃料的正常供应,拟与粤电集团签署《燃料购销协议》,对双方之间业已存在的燃料采购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约定与明确。预计湛江公司2004年向粤电集团采购燃料总额约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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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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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65%的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与韶关发电厂、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韶关电厂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的协议》,就韶关电厂公共生产费用的分摊事宜进行约定和明确。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65%的粤江公司所在的韶关电厂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包括韶关发电厂、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和粤江公司等四个主体的"一厂多制"局面,各主体在电厂的生产活动方面联系紧密,形成了包括生产设施的折旧、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日常管理支出在内的公共生产管理费用,各主体的燃料管理也是依托韶关发电厂统一进行,为了合理、公允的分摊上述费用,上述主体就公共生产费用的具体项目、分摊方式等进行充分友好协商后,拟签署《分摊协议》,同意先由韶关发电厂统一核算公共生产费用,再由各方根据协议规定进行分摊。预计粤江公司2004年分摊费用约4.6亿元。
(二)《分摊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韶关发电厂
乙方:D厂公司、九号机公司、粤江公司
1、公共生产费用核算原则
由于存在韶关发电厂不同机组产权属甲乙双方的客观事实,对于韶关发电厂公共的生产费用先由甲方按照会计制度统一核算,然后再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分摊。
2、公共费用分摊项目和分摊方式
公共费用分摊项目包括制造费用项目、管理费用项目、生产成本-燃料项目、生产成本-直接人工项目以及公共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根据以上五大项目下若干明细项目的不同,分别按照不同方式进行合理分摊,如生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等按照人员比例、生产设施折旧及固定资产购置按照产权归属、日常管理支出按照装机容量、燃料成本按照各自实际支出等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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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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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控股65%的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龙黄冲灰场资产为标的,向韶关发电厂、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实施经营性租赁,并签署《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龙黄冲灰场经营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标的是粤江公司龙黄冲灰场,该灰场是根据原广东省电力工业局[1993]168号文批复投资建设,粤江公司拥有其全部产权,用于韶关发电厂各经济实体发电机组灰渣处理。该灰场于1994年12月开工,1997年9月竣工验收,1999年5月投入运行。灰场投资总额140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319万元;无形资产1771万元。预计粤江公司2004年灰场租赁收入约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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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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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垫付资金占用费偿付协议》(以下简称"《偿付协议》"),偿付粤电集团为本公司下属沙角A电厂5号机组脱硫工程垫付资金的占用费13,453,549.47元。
2001年2月原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及沙角电厂总厂一同作为买方签订了有关沙角A电厂5号机组脱硫装置的项目合同及相关合同。根据合同,沙角电厂总厂是该项目的最终使用人和所有人,沙角电厂总厂之后变更成为我公司下属的沙角A电厂,并承继了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于本公司于2003年12月股东大会才批准下属电厂投资脱硫工程,因此,沙角A电厂5号机组脱硫工程资金一直由粤电集团垫付,经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粤电集团2002年5月至2004年7月共垫付了沙角A电厂5号机组脱硫工程款164,964,359.01元。截至2004年9月30日双方按公平原则确定资金成本共13,453,549.47元。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签署《偿付协议》,偿付其垫付资金占用费13,453,54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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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3453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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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7-17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署《粤电广场租赁合同书》,租赁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自编楼层南塔23层、25层和26层(总面积3220平方米)作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年,租赁年费用为4173120元。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置业公司租赁的办公楼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
自编楼层南塔23层(2301除外)全层、25层全层、26层全层(自然楼层20、21、22
层)。粤电广场位于广州市繁华的商业区天河北与珠江新城高级商务及住宅区
之间,属于广州市未来中央商务区的中心地带。本公司租赁使用的建筑面积
3220平方米。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出租方(甲方):置业公司
承租方(乙方):本公司
2、甲乙双方就出租房屋情况、租赁用途及要求、物业管理、房屋交付日期和
租赁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
时的状态、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及甲乙方的其他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明确了
双方的权责关系。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随着企业的发展,本公司原有办公地点存在场地面积偏小、办公环境较差
等不足,已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公司经营和企业形象有一定影响,
租赁使用粤电广场办公楼有利于改善本公司办公条件、提升企业形象,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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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1731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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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31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茂名热电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茂名瑞能热电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附属企业茂名热电厂拟签署《5号机组承包管理协议书》,委托茂名热电厂对该机组的生产管理、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维护、技改等进行承包管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瑞能公司作为5号机组的项目公司,负责5号机组的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5号机组2000年11月由广东省经贸委批复建设,规划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工程于2001年8月开工,2003年5月建成投产。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瑞能公司
乙方:茂名热电厂
2、乙方承包的范围和责任包括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物资采购与管理;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基建移交、生产保障和考核奖励。
3、承包管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包括乙方因对甲方机组进行维修维护人工费、维修维护及小修项目所需零配件、备品备件、材料、润滑油等所耗用的材料费,经核定为2,036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管理费用分摊
管理费用分摊指乙方对甲方进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需由甲方分摊的公共费用。包括办公经费、绿化费、卫生费、警卫费、消防费、公用水电费、炉底灰渣清理费、灰场维护管理费、污水处理费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并需甲方分摊的公共费用。该费用与上网电量挂钩,核定为0.005元/千瓦时,以年发电小时5000小时、年发电量10亿千瓦时计算为500万元。
●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的结算
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
●管理费用分摊的结算
每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分摊的结算,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商业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第四季度管理费用分摊待来年承包管理工作考核完成后再另行结算。
4、考核指标与奖惩
考核指标包括年发电量、供电供热煤耗、综合厂用电率、点火低负荷稳然重油年耗量及安全考核。年发电量、供电供热煤耗、综合厂用电率按照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下达的有关指标为考核标准。安全考核根据国家及有关安全管理及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对乙方按责任进行考核。同时,设立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励,按广东省同类机组有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由甲方董事会根据广东省同类机组有关奖励标准奖励乙方。
根据协议约定的考核办法,乙方所能获得的奖励,甲方是对乙方承包费用的增加,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奖励金额加上相应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茂名热电厂作为粤电集团的全资附属企业,在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具备承包管理5号机组的能力。由茂名热电厂对该机组的生产管理、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维护、技改等进行承包管理,对瑞能公司节约生产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效益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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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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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8-21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燃料购销协议》。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粤电集团签署《燃料购销协议》,对双方之间业已存在的燃料采购关联交易行为进行重新约定与明确。
(二)《燃料购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1、供应燃料
(1)粤电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是沙角A电厂发电所需的燃料(但不限于发电用煤、发电用油等)。
(2)粤电集团应发挥自身的优势,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优先保证提供燃料给本公司。
2、燃料质量
燃料的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3、燃料价格
(1)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
(2)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
(3)粤电集团承诺,提供予本公司的燃料价格不会高于其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4、燃料交付与验收
(1) 粤电集团保证对所支付的燃料完好地交付给本公司。
(2) 粤电集团与本公司在燃料交付地按照对燃料质量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 未经验收而实际已经使用燃料视为已经验收。
5、货款的支付
(1)本公司在收到粤电集团燃料结算发票及列帐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个月购买燃料货款划到粤电集团帐户。
(2)本公司为保证粤电集团有足够的流动资金采购本协议项下的燃料,承诺提供1.8亿元现金作为预付资金,粤电集团不得挪作他用。
(3)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用预付款冲销该年度的燃料款差额,在下个会计年度开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上年度冲销的情况,多还少补向粤电集团按照应当支付的预付款数额支付当年度的预付款,在协议终止时,粤电集团退还扣除所有应收的燃料款后多收的款项。
6、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该合同继续有效。
7、其他事项
1994年11月签署的《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角A电厂(一期)的经营管理协议》中有关燃料购销的约定条款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三)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按照《燃料购销协议》,本公司须提供予粤电集团1.8亿元预付资金,但鉴于本公司根据1994协议已经提供1.2亿元铺底资金予粤电集团,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中本公司只需向粤电集团追加提供6000万元预付资金即可。该6000万元追加资金均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利用粤电集团从事燃料采购业务的优势
本公司下属的沙角A电厂常年需使用燃料,而粤电集团多年来从事燃料采购业务,有着顺畅的燃料采购渠道,能够采购到质优价廉的燃料。而且在沙角A电厂(一期)供应燃料的工作中,粤电集团多年来均较好的完成了任务。为了继续利用粤电集团在燃料采购业务上的优势,本公司拟与其签署《燃料购销协议》。
2、进一步满足沙角A电厂所需燃料规模扩大的需求
本公司在1994年11月与粤电集团的前身--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签署的《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角A电厂(一期)的经营管理协议》中即约定″由本公司给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拨付一定额度(1994年初定为1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拨付额度以沙角A电厂(一期)实际运作需要为测算依据,并实行每年度核调一次流动资金额度的制度″。本公司在2002年1月收购沙角A电厂二期后,所需燃料规模扩大。此外,加之燃料价格上涨等因素,1994年协议约定的12000万元预付流动资金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采购业务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满足沙角A电厂所需燃料规模扩大的需求,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重新签署《燃料购销协议》。
3、为了进一步明确与粤电集团的燃料购销合同关系
与本公司在1994年协议约定燃料购销关系的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已于2001年8月分立为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粤电集团。鉴于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燃料采购的权利与义务实际上已转移至粤电集团,同时1994年协议的主体已经注销,为了进一步明确与粤电集团的燃料购销合同关系,本公司拟与粤电集团签署《燃料购销协议》。
本次签署的《燃料购销协议》是本公司与粤电集团就沙角A电厂燃料的供应、货款支付、结算和预付资金等事项订立的框架协议。本公司与粤电集团将依据该协议签订具体的燃料采购合同。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粤电集团签署《燃料购销协议》,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的行为,保证了公司下属电厂的燃料供应,对于电厂安全生产、成本控制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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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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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27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湛江电力有限公司9%股权转让完成后为其担保 |
交易简介 | 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于1998年8-2000年6月为建设湛江电厂(二期)向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分行贷款15亿元(原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了担保)提供担保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5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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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粤电力 |
乙公司 | 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广东省电力集团承包沙角A 电厂(二期)、湛江电厂、梅县B电厂、韶关电厂#10 机组的生产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67869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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