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5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银行一年期借款基准利率为6.0%,目前公司能向银行争取的一年期借款年利率为6.3%-6.6%。公司据此与珠海港集团协商借款年利率为6.3%。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约需要3.8亿元资金。为解决收购资金,公司拟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申请借款3亿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6.3%,利息金额预计1,417.50万元。珠海港集团委托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向公司发放该笔借款。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100%股权为珠海港集团本次委托借款提供担保。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因珠海港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财务总监,公司与珠海港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周娟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拟收购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需约3.8亿元资金。因目前我公司向银行能争取到的最优惠一年期借款年利率为6.3%-6.6%,且向银行申请借款受放款额度、放款时间、资金用途等限制。通过向珠海港集团借款,可以保证资金较快到位且融资成本合理。
本次关联借款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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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6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粤思远评字第2014A0056号《房地产评估报告》,高栏商业中心与开发建设公司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一)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栏商业中心”)拟与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建设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以人民币7,739,605元转让高栏商业中心2201-1#办公物业。协议尚未签署。。
因开发建设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高栏商业中心2201-1#办公物业,建筑面积625.17㎡,高栏商业中心名下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成本4,825,173.20元,评估价值7,708,346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人民币7,739,605元。目前,高栏商业中心2201-1#办公物业由开发建设公司租赁使用。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商业中心是公司在高栏港建设的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出售物业的价格是根据评估价格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39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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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6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粤思远评字第2014A0055号《房地产评估报告》,高栏商业中心与信息公司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栏商业中心拟与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以人民币7,038,374元转让高栏商业中心2201-2#办公物业。协议尚未签署。
因信息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高栏商业中心2201-2#办公物业。建筑面积591.46㎡,高栏商业中心名下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成本4,442,516.47元,评估价值7,008,801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人民币7,038,374元。目前,高栏商业中心2201-2#办公物业由信息公司租赁使用。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商业中心是公司在高栏港建设的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出售物业的价格是根据评估价格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383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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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中石化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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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中石化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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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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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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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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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9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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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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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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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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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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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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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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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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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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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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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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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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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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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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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3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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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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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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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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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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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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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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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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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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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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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洪湾港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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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洪湾港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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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4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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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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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秦发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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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燃气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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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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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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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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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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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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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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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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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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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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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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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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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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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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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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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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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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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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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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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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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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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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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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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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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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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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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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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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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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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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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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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金信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金信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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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7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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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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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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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两种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的,将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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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煤炭贸易物流业务,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企业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或“乙方”)经与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栏国码”或“甲方”)协商一致,双方拟签订服务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在码头内提供内贸煤炭的装/卸船、仓储保管及专用堆场使用等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预计该项业务将涉及约100万吨煤炭装卸作业量,年度交易金额约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港是珠海的主港区,而位于高栏港的高栏国码是珠海市货物进出口的主要码头之一。珠海港物流依托高栏国码开展煤炭贸易物流业务,可以凭借高栏国码丰富的内贸航线资源及成熟的装卸工艺,缩短煤炭贸易物流周转时间,提升在煤炭物流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与码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将获得更多服务货主及船公司的机会,有利于拓展珠海港物流未来的潜在客户。本次合作将实现港口企业与物流企业的业务协同,对于公司港口物流主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利用高栏国码提供的装卸服务和专用堆场,珠海港物流可为货主开展块煤装箱及原煤筛分等业务,预计可取得的净利润总额为390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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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5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珠海港口经济的发展,推动港城一体化进程,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港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开发神华粤电珠海港生活配套区项目。
基于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方面的充分信任,经双方协商一致,港华公司拟与置业公司签订《神华粤电珠海港生活配套区项目委托合同》,委托置业公司全面负责神华项目开发建设的代建管理及项目楼盘销售工作,并向置业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用1000万元,另提取项目净利润的10%作为置业公司的酬金。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置业公司在工程项目开发管理方面拥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本次受托负责神华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获得良好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经验,树立置业公司在港城一体化配套建设中的优质品牌。同时,有利于为公司切实参与珠海港城一体化发展进程迈出重要一步,奠定公司在港口配套项目开发建设业务的良好基础。
鉴于神华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为港华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中涉及的各项事务均以港华公司名义办理,因此置业公司承接神华项目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风险和法律风险均属于可控。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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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0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期限一年,按年利率6%收取费用 |
交易简介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碧辟”),公司持有其15%股权,为支持珠海碧辟开展PTA三期项目前期工作,公司拟与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其中,公司将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期限一年,按年利率6%收取费用。因公司董事、总裁梁学敏先生任珠海碧辟董事,公司与珠海碧辟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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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城市燃气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支付的费用,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由港兴公司向城市燃气予以支付;2、城市燃气委托双保公司、设计公司开展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和设计工作,现通过签定三方协议书,由港兴公司享有及承担原合同中城市燃气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合同最终工程造价由港兴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予以确定,未来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核算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城市燃气分别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玉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珠海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开展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珠海市西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及横琴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港兴公司之前,城市燃气已开展了横琴及西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应政府部门要求开展了部分市政管道燃气工程。此次承接前期工作与部分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使港兴公司直接切入具体工程项目展开业务,避免时间和经济上损失,为公司管道燃气业务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且港兴公司可以根据约定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后再行支付各项工程款,风险可控。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4321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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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城市燃气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支付的费用,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由港兴公司向城市燃气予以支付;2、城市燃气委托双保公司、设计公司开展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和设计工作,现通过签定三方协议书,由港兴公司享有及承担原合同中城市燃气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合同最终工程造价由港兴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予以确定,未来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核算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城市燃气分别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玉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珠海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开展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珠海市西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及横琴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港兴公司之前,城市燃气已开展了横琴及西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应政府部门要求开展了部分市政管道燃气工程。此次承接前期工作与部分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使港兴公司直接切入具体工程项目展开业务,避免时间和经济上损失,为公司管道燃气业务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且港兴公司可以根据约定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后再行支付各项工程款,风险可控。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0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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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城市燃气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支付的费用,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由港兴公司向城市燃气予以支付;2、城市燃气委托双保公司、设计公司开展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和设计工作,现通过签定三方协议书,由港兴公司享有及承担原合同中城市燃气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合同最终工程造价由港兴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予以确定,未来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核算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城市燃气分别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玉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珠海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开展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珠海市西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及横琴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港兴公司之前,城市燃气已开展了横琴及西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应政府部门要求开展了部分市政管道燃气工程。此次承接前期工作与部分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使港兴公司直接切入具体工程项目展开业务,避免时间和经济上损失,为公司管道燃气业务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且港兴公司可以根据约定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后再行支付各项工程款,风险可控。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9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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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城市燃气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支付的费用,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由港兴公司向城市燃气予以支付;2、城市燃气委托双保公司、设计公司开展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和设计工作,现通过签定三方协议书,由港兴公司享有及承担原合同中城市燃气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合同最终工程造价由港兴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予以确定,未来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核算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城市燃气分别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玉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珠海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开展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珠海市西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及横琴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港兴公司之前,城市燃气已开展了横琴及西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应政府部门要求开展了部分市政管道燃气工程。此次承接前期工作与部分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使港兴公司直接切入具体工程项目展开业务,避免时间和经济上损失,为公司管道燃气业务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且港兴公司可以根据约定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后再行支付各项工程款,风险可控。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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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燃气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城市燃气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支付的费用,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由港兴公司向城市燃气予以支付;2、城市燃气委托双保公司、设计公司开展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和设计工作,现通过签定三方协议书,由港兴公司享有及承担原合同中城市燃气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合同最终工程造价由港兴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予以确定,未来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核算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城市燃气分别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广东靖安安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玉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珠海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开展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珠海市西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及横琴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正式授予港兴公司之前,城市燃气已开展了横琴及西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应政府部门要求开展了部分市政管道燃气工程。此次承接前期工作与部分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使港兴公司直接切入具体工程项目展开业务,避免时间和经济上损失,为公司管道燃气业务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且港兴公司可以根据约定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后再行支付各项工程款,风险可控。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7688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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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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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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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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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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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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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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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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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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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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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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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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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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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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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公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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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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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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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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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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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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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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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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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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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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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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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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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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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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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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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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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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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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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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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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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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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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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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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2.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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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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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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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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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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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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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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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公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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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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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6.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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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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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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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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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5.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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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3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珠海 LNG 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力集团”)参股企业,电力集团持有其 3%股权。为支持珠海 LNG 公司的项目建设,公司拟同意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对其增加注册资本金 1080 万元。
因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少汕先生任珠海 LNG 公司董事,公司与珠海 LNG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是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我国能源严重不足,石油、天然气等进口量很大,能源项目在我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基础能源设施建设具有投资风险小、回报合理、稳定的优点。目前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一期工程进展顺利,预计将于 2013 年 10 月底建成投入试运行。
此次电力集团以自有资金跟进投资是为了确保该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待未来项目建成达产后有望构建成为公司稳定的收益来源,对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对珠海 LNG 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其后续发展需求和公司自身的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比例增资 |
交易简介 | 一、关于拟增加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公司拟与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碧辟”)其他股东共同为珠海碧辟增加注册资本金21100万美元,使其注册资本由27700万美元增加至48800万美元。公司以自有资金等值人民币现金的形式缴付新增注册资本的15%即3165万美元。珠海碧辟公司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将进行相应修订。
因公司董事局主席吴爱存先生任珠海碧辟副董事长,董事、总裁梁学敏先生任珠海碧辟董事,公司与珠海碧辟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PTA三期项目尚需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核准,待上述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各方股东进行增资。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1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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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规定时限内以现款或承兑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经营发展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积极推行大货种战略(如化工原料),以供应链金融作为核心业务模式,通过贸易带动物流业务共同发展。目前珠海港物流正在逐步开展以PTA贸易为基础的相关业务,具体模式为:珠海港物流遵循市场规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向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采购PTA再供应给客户,同时负责对采购的PTA进行相关物流线路的策划、从陆运到水运以及内河短驳的物流运输的组织和操作,提供门到门的物流服务。经估算,该项业务将与珠海碧辟产生的PTA年度采购规模不超过5万吨,按PTA市场价8000元/吨计,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珠海港物流在经营发展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积极推行大货种战略,本次选择PTA为切入点,是因为该公司有较为丰富的PTA贸易和物流的实操经验,对PTA产品及市场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且有一定的PTA供应链合作业务经验。
通过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仅可以通过参与PTA贸易获得收益;同时珠海港物流可以通过贸易链带动物流链,进而创造物流总包的需求服务,以期实现主营业务和商贸业务的共同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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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1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规定时限内以现款或承兑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经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可乐”)沟通和协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物流”)拟与珠海可乐开展日常购销合作业务,具体方式为:珠海港物流及/或其下属企业为珠海可乐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包括市场调查,设计物流方案,梳理、整合、管理供应链,采购原料,销售产品,优化市场等。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未提出不续约,协议顺延至下一年。预计年日常购销交易税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叁亿元。 因公司副总裁黄志华先生同时兼任珠海可乐董事长,公司与珠海可乐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珠海港物流与珠海可乐自2010年9月起开展购销合作业务,双方形成专业分工,优势互补。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该项业务累计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38.97万元,净利润645.79万元。 继续开展此项交易的目的在于:珠海港物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物流管理人才、物流运输能力和一定资金实力的优势,通过对珠海可乐产品进行供应链有效管理、提供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寻找优质客户,开拓市场,以不断发展状大物流业务;对珠海可乐而言,在合作过程中,也可通过有效控制降低成本,通过市场优化、合理评估增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发展基础,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开展此项业务,可使珠海港物流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公平地介入非控股企业经营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协同效应,增加物流业务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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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1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商谈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乙方”)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珠海港商业中心(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部分楼层。双方协商租赁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第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7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自2014年起,根据市场租金水平,由双方协商月租金单价的递增率。 预计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9万元;因租用楼层将以精装修标准交付,装修方案在取得乙方认可后,乙方将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人民币812.94万元。本次仅以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和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1119.54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未来以每年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作为当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另行审核。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商业中心是公司在高栏港建设的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向珠海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出租物业的租金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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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1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商谈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乙方”)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珠海港商业中心(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部分楼层。双方协商租赁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第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7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自2014年起,根据市场租金水平,由双方协商月租金单价的递增率。 预计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9万元;因租用楼层将以精装修标准交付,装修方案在取得乙方认可后,乙方将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人民币812.94万元。本次仅以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和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1119.54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未来以每年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作为当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另行审核。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商业中心是公司在高栏港建设的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向珠海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出租物业的租金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1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商谈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乙方”)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珠海港商业中心(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部分楼层。双方协商租赁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第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7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自2014年起,根据市场租金水平,由双方协商月租金单价的递增率。 预计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9万元;因租用楼层将以精装修标准交付,装修方案在取得乙方认可后,乙方将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人民币812.94万元。本次仅以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和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1119.54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未来以每年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作为当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另行审核。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商业中心是公司在高栏港建设的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向珠海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出租物业的租金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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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2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珠海华电前山柴油机发电厂(简称“丙方”或“前山电厂”)聘请我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或“电力集团”)代为办理(1)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前山电厂小火电指标,(2)寻找小火电指标受让方并洽商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1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电力集团与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或“广珠公司”)就前山电厂关停容量指标有偿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转让合同》,合同标的为电力集团拥有合法处分权利的前山电厂1#-7#燃油发电机组关停容量指标6.538万千瓦,合同价格将由广珠公司和前山电厂共同确认,合同价款暂定为1569.12万元,最终合同价按最终转让容量指标计算为准。前山电厂在收到小火电指标转让款后,按小火电指标转让收入总金额的25%向电力集团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最多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主要是电力集团运用其所处行业经验和资源,通过提供相关代理服务,帮助各方协调解决实际需求。协助广珠公司获取用于“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替代容量的关停容量指标,推动新建项目的申报进程;如果本年度顺利履行完成上述协议,电力集团也可获取相应代理收入300万元,增加当期收益。补充协议使电力集团不再承担原转让合同中关于接受合同价款和开具发票的责任,简化了该合作事项的操作流程,且不影响原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的收取,不影响公司利益。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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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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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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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8.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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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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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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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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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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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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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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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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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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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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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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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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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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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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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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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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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5.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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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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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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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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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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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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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0.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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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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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3.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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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7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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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6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2011年8月29日,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甲方”)委托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具体为:
1、竞价转让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公司”)100%股权、珠海航务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代公司”)100%股权。两个标的打包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8000万元。
2、产权转让的公告起止日:2011年8月29日—2011年9月26日。
3、交易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时
4、交易方式:电子竞价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投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100%产权的议案》。公司经理层根据上述决议参与此次竞投。按照竞投程序,2011年10月19日,公司作为唯一的竞买方,收到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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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经过市场询价、议价、比价确定。包括信息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投标报价,在保证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信息公司承接该项业务。董事局认为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原则,是公允的。 |
交易简介 | 公司拟委托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承办对公司租用的珠海市情侣南路274号办公楼进行监控系统、一卡通和机房改造系统、局域网设备、投影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展览室和会议室音响系统、LED大屏幕系统、综合网络布线系统的开发和建设业务,交易金额162.5万元。因信息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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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开元深资评报字[2010]第095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而涉及的珠海经济特区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中评估的净资产确定。董事局认为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原则,是公允的。 |
交易简介 | 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全面退出住宅开发,集中精力发展港口物流业务,公司拟将冠华房产100%股权按评估价值转让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3,917.85万元,评估价值3,646.16万元。出售冠华房产100%股权,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全面退出住宅开发,集中精力发展港口物流业务。公司预计本次股权转让将形成约450万元的损失。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有非港口的房地产开发资产。公司董事局认为珠海港集团有足够的款项支付能力,不存在收款风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646.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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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七个标的整体打包通过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拍,其交易底价依据评估报告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14500万元。公司作为唯一参与方以底价人民币14500万元成功竞得上述七家企业。 |
交易简介 | 2010年8月31日,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具体为:1、竞价转让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0%股权、珠海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60%股权、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100%股权、珠海港信航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珠海港晟物流有限公司50%股权、珠海市集装箱运输公司100%股权。七个标的打包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500万元。2、七家企业产权转让的公告起止日: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28日。3、交易时间:2010年11月9日4、交易方式:公开竞价.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战略转型,构建港口物流新主业,通过并购有成熟运作经验的物流企业,可以快速扩大公司的物流业务和资源。且上述七家企业是公司大股东珠海港集团旗下从事港口物流服务业务的主要资产,收购这七家企业股权即有利于公司迅速介入港口物流产业,又可通过资源的重整与配置,避免日后出现的同业竞争。本次竞拍收购七家标的企业,后续还存在股东大会审批和工商过户等手续,如果年内七家企业正式列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在2010年的合并报表中反映七家企业2010年度全年的财务数据。但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需将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之间的收益支付给珠海港集团。收购七家企业将对公司未来的物流业务收入和利润带来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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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9-01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201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车库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全面退出住宅开发,集中精力发展港口物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将自有开发的“富华广场三期”项目剩余未售的车库资产按评估价值全部转让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4,769,943.75元,评估价值18,697,200元。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因珠海港集团持有公司16.4%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出售“富华广场三期”项目剩余未售的车库,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全面退出住宅开发,集中精力发展港口物流业务。公司将根据最终获得的车库转让收入扣减账面成本和应缴的土地增值税后形成当期利润,由于应缴的土地增值税尚不确定,目前暂时无法预估具体的利润影响数。公司董事局认为珠海港集团有足够的款项支付能力,不存在收款风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697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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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31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购销合作业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在规定时限内以现款或承兑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基于珠海港物流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近2年来已与珠海可乐开展货物运输和城市配送业务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本次与珠海可乐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在于:珠海港物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物流管理人才、物流运输能力和一定资金实力的优势,通过对珠海可乐产品进行供应链有效管理、提供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寻找优质客户,开拓市场,在实现自身业务转型的同时争取收入和利润更大化;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公平地介入非控股企业经营业务,充分发挥集团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快速发展壮大集团物流新主业,提高集团的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对珠海可乐而言,在合作过程中,也可通过有效控制降低成本,通过市场优化、合理评估增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发展基础,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双方合作可以形成专业分工,优势互补。上述关联交易在珠海可乐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不会损害珠海可乐外方合作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将会因购销合作业务的开展增加约3亿元的营业收入,并对经营期间的盈利带来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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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3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碧海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汇通物流截止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帐面值3,427.0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5,645.06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富华进出口公司以3927.07万元的价格收购汇通物流100%股权。 |
交易简介 |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企业珠海富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进出口公司”或“丙方”)拟与珠海市碧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化工”或“甲方”)、珠海英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晟物流”或“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3927.07万元的价格收购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物流”或“目标公司”)100%股权。通过收购汇通物流,可以为公司快速完善物流服务平台提供便利,规避自主成立物流公司在时间、团队建设、客户培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风险,构建和完善富华物流业务平台,快捷地开展实质性的物流业务,为公司打造港口物流业务平台提供一个良好基础。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927.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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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3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英晟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汇通物流截止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帐面值3,427.0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5,645.06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富华进出口公司以3927.07万元的价格收购汇通物流100%股权。 |
交易简介 |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企业珠海富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进出口公司”或“丙方”)拟与珠海市碧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化工”或“甲方”)、珠海英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晟物流”或“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3927.07万元的价格收购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物流”或“目标公司”)100%股权。通过收购汇通物流,可以为公司快速完善物流服务平台提供便利,规避自主成立物流公司在时间、团队建设、客户培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风险,构建和完善富华物流业务平台,快捷地开展实质性的物流业务,为公司打造港口物流业务平台提供一个良好基础。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927.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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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企业珠海
富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珠海市碧海化工有限公司签署《铅精矿销售合作协议》合作开展购买及销售四川宏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铅精矿业务。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四川宏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有色")为上市公司四川宏达股
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主要对四川省凉山州甘洛矿区进行开发和经营。2007
年4月,碧海化工与宏达有色签订《购销合同》,获得甘洛矿区即埃岱、新915-I
新915-II矿区的铅精矿销售权。碧海化工就此销售权与进出口公司签订《铅精矿销售合作协议》,共同出资8750万元开展购买及销售宏达有色的铅精矿业务。
《铅精矿销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碧海化工和进出口公司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8750万元用于支付宏达有色
铅精矿预付货款,其中碧海化工出资437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50%;进出口公司出资4375万元,占总出资额的50%;第一期预付款在2007年4月6日前支
付,第二期预付款在2007年12月31日前支付。
2、碧海化工负责与宏达有色逐笔签订铅精矿购销合同,并按照经营成本加
上应分配利润(或扣除应承担亏损)将货物销售给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公司负责销售铅精矿给最终用户。
3、市场销售基本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回笼的资金按双方出资比
例抵扣预付款。
4、合作利润的确认
合作利润=进出口公司销售总额-碧海化工采购总额-碧海化工经营费用-进出口公司经营费用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双方按50%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5、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埃岱、新915-I、新915-II矿区采矿许
可证、勘查许可证到期为止。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如申请延期,合作期限相应延长。
6、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当宏达有色未能按时全部履行供应约
定数量的铅精矿或无履约能力时,双方共同追究其责任。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进出口公司自2005年11月起与碧海化工开展合作购买及销售宏达有色铅
精粉业务,合作模式及运作流程比较成熟可靠。07年4月的《铅精矿销售合作协议》运行得非常顺利,其中第一笔预付款已于2007年8月抵扣完毕,第二笔预付款仅余450万即可全部回收。经统计,07年该项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89.97万元,毛利235.26万元;08年预计较上年度稳定增长。该业务已逐渐成为进出口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盈利能力持续、良好。
该项业务的开展曾获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
公告已刊登在2007年4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由于此次合作
方股权托管而产生的变化,使该项日常经营业务性质变更为关联交易,但其合作内容并无任何调整。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履行该协议是必要的,也有利于进出口公司的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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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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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4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依据行业内通行标准:代理劳务费按70元/吨计收,并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形,在收费标准上下10%的幅度内自行调整。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进出口公司自2002年以来一直开展为裕华公司代理进口原材料业务,2004年共计开证1405万美元,实现代理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83万元,未发生任何风险。公司经理层认为:继续开展该项代理进口业务,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增加业务收入。预计2005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可达1800至2000万美元,给公司带来代理费用收入约人民币100万元。
鉴于裕华公司拥有良好的银行结算记录和支付能力,公司认为其发生不能按照开证付款条件如期偿还开证金额的可能性极小,同时公司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对开证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1)一旦发生裕华公司不能按照开证付款条件如期偿还开证金额的情况,进出口公司随时有权终止协议,将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及时向裕华公司追索未能还款部分金额及本协议项下应由裕华公司承担的一切费用、利息、滞纳金。(2)裕华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总计为10339万元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公司的厂房(评估价值4068万元)和机器设备(评估价值6271万元)(上述资产价值根据珠海市正大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6月1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办理抵押开证手续,满足银行开证需要。一旦出现收款风险,银行将会首先直接行使对抵押物的处置权利,在抵押物足额的情况下,公司无法律风险。综上所述,公司可以对进出口公司可对代开信用证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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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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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富华集团全资子公司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拟继续开展为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代理进口原材料业务。进出口公司向裕华公司提供550万美元的代开信用证额度周转使用,以进出口公司名义办理报关等手续,并按开证金额的2%计收代理劳务费。
代理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协议签订日期:2004年4月22日。
2、委托代理事项:(1)进出口公司接受裕华公司委托,代理其申请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对外开具进口化纤原料的信用证,并以进出口公司名义办理报关等手续。(2)代理进口原料为: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具体按进口合同为准]。(3)代理事顶仅限于代理开证范围,具体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裕华公司承担。
3、信用证的要求:(1)进出口公司代理裕华公司申请银行所开信用证的免保证金额度为550万美元,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2)该信用证应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3)信用证须依照UCP500开立。(4)该额度只用于为裕华公司进口上述化纤原料,不准挪作它用。
4、交易结算方式:进出口公司根据裕华公司出具的开证委托书和进口合同基本条款的通知,办理具体开证和签约手续。在开证前三个工作日,裕华公司将开证总额20%的保证金存入进出口公司指定帐户,在开证结算期届满的前两日,裕华公司将信用证余额全数划入进出口的帐户。
5、交易费用和价格:(1)进出口公司申请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全部由裕华公司承担。(2)进出口公司除收取双方协议代理劳务费外,货物进口的一切费用均由裕华公司承担。(3)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代理劳务费用,按开证金额的2%收取。(4)裕华公司提货并且付汇结算后,由进出口公司和裕华公司双方财务结清一切费用。(5)代理费应在裕华公司收到进出口公司提供的(代理)劳务发票后,两日内一次性付清。
6、保证条款:(1)鉴于进口合同项下货物的供应商由裕华公司指定;对于外商的资信、货物、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适用法律、争议解决等进口合同的主要条款均由裕华公司决定,在合同生效后十二个月内, 裕华公司与进口合同的货物供应商每次谈判时应通知进出口公司参加,以增加进出口公司对进口原料情况的了解;如对裕华公司所指定供应商的资信、进口货物、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有合理质疑,且无法得到可以接受的书面解释时,即使裕华公司与进口合同的货物供应商已经确定合同条件,进出口公司仍有权拒绝对外签约。(2)若发生进口货物数量、质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时,裕华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出口公司与供应商,由进出口公司向供应商办理索赔手续,索赔的一切费用由裕华公司承担,裕华公司有责任协同进出口公司及时将问题解决。由于裕华公司未能及时提供商检报告给进出口公司错失索偿时机,造成损失责任由裕华公司承担。若对外索赔失败,一切风险与费用全部由裕华公司负责。(3)如发生以下情况,进出口公司有权随时终止代理协议:A、裕华公司以书面形式要求改变信用证额度用途或以其行为实质上改变信用证额度用途。B、裕华公司不能按时办理报送以外的手续,致使货物滞留港口关区内,或无人申领所到货物。C、裕华公司不能依期承兑及赎单。D、裕华公司不接受进出口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监督,或者裕华公司向进出口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经营状况。E、依据协议所确定的进出口公司进口代理关系,裕华公司所从事的商业行为涉及违法活动。F、裕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涉及刑事案件。G、本协议签订后,裕华公司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不再担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或不再担任进出口公司母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无论由于何种原因。
7、抵押条款:(1)以属于裕华公司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公司的厂房和机器设备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办理抵押开证手续,抵押期限和抵押条件须满足银行开证的要求;(2)抵押不足部分,裕华公司以其相应等值的原材料、成品作为补充。
8、违约责任:(1)裕华公司承诺并保证按照开证的付款条件如期偿还进出口公司开证金额,若未能如期还款,或发生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主动扣款时,裕华公司须向进出口公司承担逾期支付、或主动扣款所收取的滞纳金及其款项。滞纳金以逾期支付款项按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向进出口公司收取的押汇利息计算;(2)裕华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进口费用、且在进出口公司代为承担支付义务时,应向进出口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按每逾期一日向进出口公司补偿已付费用的5%计算违约金。
9、赔偿范围:(1)在裕华公司不能如期还款的情况下,进出口公司随时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向裕华公司追索未能还款部分金额及本协议项下应由裕华公司承担的一切费用、利息、滞纳金,因此造成进出口公司经济损失时,裕华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如由裕华公司的原因而致进出口公司承担罚款等损失,裕华应在罚款确定之日起三日内主动补偿,逾期按8.(2)之标准计收违约金;(3)如由于裕华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不知情从事了任何违法或犯罪活动,致使进出口公司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行政或民事等责任,裕华须向进出口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及间接的损害赔偿责任。
10、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限:(1)抵押条款的手续完成;(2)经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生效起一年。
11、定价原则:代理劳务费按开证金额的2%计收,是依据行业内通行标准确定。
本次代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进出口公司自2002年以来一直开展为裕华公司代理进口原材料业务,去年共计开证3350万美元,实现代理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7万元,未发生任何风险。公司经理层认为:继续该项代理进口业务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增加业务收入。
鉴于裕华公司拥有良好的银行结算记录和支付能力,公司认为其发生不能按照开证付款条件如期偿还开证金额的可能性极小,同时公司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对开证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1)一旦发生裕华公司不能按照开证付款条件如期偿还开证金额的情况,进出口公司随时有权终止协议,将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及时向裕华公司追索未能还款部分金额及本协议项下应由裕华公司承担的一切费用、利息、滞纳金。(2)裕华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总计为10339万元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公司的厂房(评估价值4068万元)和机器设备(评估价值6271万元)(上述资产价值根据珠海市正大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6月1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办理抵押开证手续,满足银行开证需要。一旦出现收款风险,银行将会首先直接行使对抵押物的处置权利,在抵押物足额的情况下,公司无法律风险。综上所述,公司可以对进出口公司可对代开信用证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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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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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28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RMB42元/吨收取代理劳务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进出口代理业务市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企业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富华进出口公司)于2003年3月6日与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签订代理进口业务协议。富华进出口公司向裕华公司提供800万美元的代开信用证额度周转使用,根据进口原材料的数量按人民币42元/吨计收代理劳务费。
代理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订日期:2003年3月6日
2、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起一年
3、 协议内容、金额及支付方式:富华进出口公司将向裕华公司提供800万美元的代开进口信用证额度周转使用。在开证前三个工作日,裕华公司将开证总额20%的保证金存入富华进出口公司指定帐户,由富华进出口公司为其代理进口化纤原料:PTA、MEG,按RMB42元/吨收取代理劳务费,在开证结算期的前两日,裕华公司将余额全数划入富华进出口公司的帐户。
4、 保证条款:(1)以属于裕华公司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公司的厂房和机器设备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办理抵押开证手续,抵押期限和抵押条件需满足富华进出口公司开证的要求;(2)抵押不足部分,裕华公司以其相应等值的原材料、成品、应收债权作为保证。
5、协议生效条件:(1)保证条款的手续完成;(2)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代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富华进出口公司自2002年以来一直开展代理进口原材料业务,在裕华公司以其拥有的富华大厦土地使用权作为反担保的前提下,为裕华公司提供了500万美元的开证额度。去年共计开证1260万美元,实现代理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6万元,未发生任何风险。公司董事局认为:延续并适度扩大代理进口业务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增加业务收入。同时,由于裕华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抵押物作为该项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风险保障,在有关抵押手续完成的前提下,富华进出口公司可对代开信用证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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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12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下属企业发生资金往来人民币1978.5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978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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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1-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由富华进出口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和承担进出口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费用,纺织集团贸易部提供其取得的国家纺织服装出口配额开展进出口业务,原则上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该项合作预计将延续至2002年底。 |
交易简介 | 共同开展进出口业务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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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1-29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 |
定价依据 | 富华进出口公司向裕华公司提供进口开证额度为500万美元,在裕华聚酯有限公司存入拟开出信用证金额的30%的保证金后,由富华进出口公司为其代理进口化纤原料:PTA、MEG,并按每吨收取人民币10-20元的代理劳务费。 |
交易简介 | 全资企业富华进出口公司与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业务协议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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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珠海港 |
乙公司 | 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纺织大厦土地使用权也作为反担保物抵押给了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富华法人股2996 万股作为反担保物质押给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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