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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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5%。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14-2015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借款额度(含已发生的人民币4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5%。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8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补偿标准是根据《城市房屋搬迁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搬迁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鹤塘小区-沙河商城城市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在市场化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本着提升搬迁人意愿,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在市场补偿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确定了搬迁补偿比例系数。本关联交易的补偿标准与本项目其他搬迁业主的补偿标准一致。 本次交易以深国众联评报字(2013)第3-036号资产评估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就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星河路与金河路交界西北角的沙河商城综合楼1-6层进行拆迁补偿关联交易。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已审核通过了沙河集团申报的《南山区沙河街道鹤塘小区-沙河商城更新单元规划》。沙河集团作为鹤塘小区—沙河商城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搬迁人与我公司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此协议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沙河商城一至六层面积14,049.44㎡,沙河集团提供了“房屋补偿”、“货币补偿”、“房屋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考虑到房屋补偿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公司选择了“房屋补偿”的补偿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补偿标准,项目建成后我公司可获得房屋补偿面积约为15,821.06 ㎡(本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已在2013年9月17日披露)。
2、由于沙河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本项目的拆迁补偿属于我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将超过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584,411,614.80元×5%=29,220,580.74元)。我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沙河菜市场综合楼一至六层物业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312,168,750元。
3、此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4、此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312169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7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补偿标准是根据《城市房屋搬迁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搬迁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鹤塘小区-沙河商城城市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在市场化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本着提升搬迁人意愿,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在市场补偿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确定了搬迁补偿比例系数。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南山区沙河街道鹤塘小区—沙河商城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用地系基于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名下历史用地并经历年来沿革发展而形成。本项目总拆迁用地面积18,130.80 m2,共分为6宗,2、项目申报更新单元意愿情况
沙河集团已办理了本项目更新单元立项及项目申报更新单元意愿统计(改造意向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T308-0051宗地,相关权利人7个,同意改造的权利人6个,同意改造权利人占总权利人数比例为85.71%,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比例99.64%。
(2)T308-0023宗地,相关权利人28个,同意改造权利人26个,同意改造权利人占总权利人数比例为92.86%,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比例93.15%。
(3)98补-3-002宗地,用地面积3965平方米,该宗地属于沙河集团历史遗留用地。由沙河集团及沙河派出所分别与云流公司进行合作建房。其中沙河集团与云流公司合作建房用地2501平米,业经政府部门办理以罚代管手续。沙河派出所与云流公司合作建房用地1464平米,尚未办理以罚代管手续。98补-3-002宗地,相关权利人70个,同意改造权利人63个,同意改造权利人占总权利人数比例为90%,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比例91.81%。
(4)T308-0058宗地,相关权利人10个,同意改造权利人8个,同意改造权利人占总权利人数比例为80%,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比例46.13%(该地块中达濠市政公司持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0%,征求改造意向时,达濠市政公司同意改造,因其法定代表人未在国内,暂未签订改造意向书,如将该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同意改造范围,则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的比例为96.13%)。
(5)T308-0054宗地,相关权利人18个,同意改造权利人16个,同意改造权利人占总权利人数比例为88.89%,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比例42.79%(该地块中属国税和地税部门公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7.2%,沙河集团征求改造意向时,国税、地税部门均同意改造,但因相关手续需该两部门履行内部签批程序,暂未签署改造意向书。如将该两部门计为同意改造,则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
(6)T308-0048宗地的部分用地,相关权利人4个,同意改造权利人4个,同意改造权利人占总权利人数比例为100%,同意改造权利人占建筑面积比例100%。
从沙河集团已经完成的城市更新单元改造意向调查工作的调查结果来看,在本项目所涉及的用地范围内,绝大多数权利人均同意由沙河集团作为改造实施主体,以顺利完成项目开发,实现各自利益增值。
3、项目审批情况
从历史沿革和现状来看,沙河集团在本项目中占地面积最大,且为国有企业,与本项目中的达濠市政公司等其他单位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并获得其他单位同意其作为申报改造实施主体,由其作为开发主体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基于以上原因,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沙河集团申报的《南山区沙河街道鹤塘小区-沙河商城更新单元规划》。
4、项目补偿协议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待拆迁物业总面积为41,345.67 ㎡,其中沙河菜市场综合楼一至六层为我公司名下物业,面积14,049.44㎡。沙河集团提供了“房屋补偿”、“货币补偿”、“房屋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我公司选择了“房屋补偿”的补偿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此协议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的房屋补偿标准,项目建成后我公司可获得房屋补偿面积约为15,821.06 ㎡。
由于沙河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本项目的拆迁补偿属于我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将超过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584,411,614.80元×5%=29,220,580.74元)。我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沙河菜市场综合楼一至六层物业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312,168,750元。
此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沙河菜市场综合楼,又名沙河商城。此建筑包括半地下层和地上八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于1996年9月28日竣工,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其地上一层至六层,所有权人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14049.44平方米,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8,321,234.28元,本次评估价为人民币312,168,750元。该建筑聚集了多种业态,主要有超市、邮局、邮储、餐饮、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娱乐、办公、住宿等。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
定价依据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利率的 10%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 2013-2014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
公司申请连同以前年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已发生的人民币 4 亿
元)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事项”),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
金融机构利率的 10%。
(二)关联关系:深业沙河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32.02%的股权,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
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深业沙河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董事杨建达、陈勇、黄一格、董方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
事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2014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公司申请
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借款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
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借款额度为连同以前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已发

生的人民币 4 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利率的 10%。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同深业沙

河集团签署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金融机

构利率的 10%,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6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德正信评估公司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74.22元/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拟定租赁价格为:58元/㎡/月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办公场地的需求,公司租赁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工作站综合楼(以下简称“综合楼”)。综合楼物业面积为6,886.94㎡。租赁期限:6年,月租金58元/㎡/月,免租5个月作为装修期。合同金额为26,762,648.84元。 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满足本公司办公场地的需求。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6762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0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甲乙双方商定,该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以最终实际的、经审计的工程决算金额为准,并以此对代建管理费进行据实结算。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避免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乙方”)同业竞争,我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或“甲方”)将深圳市宝安区沙河都会墙板厂工业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本项目” 或“项目”)委托给我公司开发建设。我公司代为开发建设本项目,将可为我公司带来可观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利于我公司的盈利和持续发展。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为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有利于我公司的盈利和持续发展。
交易类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交易金额77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0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5%,此项融资符 合公司利益。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深业
置业”)项目资金周转需求,“长沙深业置业”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借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三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5%,按季度收取利息,借款期间,如遇国家基准利率调整而同步调整。
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 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建达先生、陈勇先生、黄一格先生和董方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9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借款人民币贰亿元整。此项借款期限24个月,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按季度收取利息,借款期间,如遇国家基准利率调整而同步调整。 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建达先生、刘标先生和胡月明先生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六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30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及沙河集团的实际情况,为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为基准利率,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此项委托借款期限24个月,利率为基准利率,借款期间。如遇国家基准利率调整而同步调整。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1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总体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同,因此,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2,000万元。此项委托借款期限1年,利率根据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6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沙河水利置业及沙河集团的实际情况,为满足沙河水利置业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为固定年利率5.31%,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沙河水利置业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此项委托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为固定年利率5.31%。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沙河水利置业是本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8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天安支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此项委托借款期限1年,利率根据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关联方介绍
沙河集团成立于1988年12月19日,办公地址在深圳市南山区金三角大厦11-12楼,法定代表人为吴功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类别为深圳市属国有一类三级企业。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建筑材料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物业管理;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项借款期限1年,利率根据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银行收取手续费按借款金额的0.32‰计收。沙河集团将通过委托兴业银行天安支行以委托借款的形式向本公司借予该项资金,本公司将按月支付利息费用。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公司将同沙河集团与兴业银行天安支行签署三方协议。

关联交易的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9-29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 年9 月27 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天安支行”)向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借款人民币1.5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现将上述借款展期一年,手续费为借款额的0.032%。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沙河集团持有本公司32.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项融资期限1 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手续费为借款额的0.032%。沙河集团将通过委托兴业银行天安支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本公司借予该项资金,本公司将按月支付利息费用。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公司将同沙河集团与兴业银行天安支行签署三方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利率,因此,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关联交易的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9-19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总体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当,因此,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天安支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借款人民币1.5亿元。此项委托借款期限1年,利息费用总计人民币918万元。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项融资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6.12%,利息费用共计918万元,手续费4.8万元。沙河集团将通过委托兴业银行天安支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本公司借予该项资金,本公司将按月支付利息费用。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公司将同沙河集团与兴业银行天安支行签署三方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总体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当,因此,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关联交易的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3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建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与深圳市建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明达监理公司")在深圳签署了《沙河大厦建设监理合同》, 合同约定:由建明达监理公司负责本公司开发的沙河大厦项目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集团")拥有沙河股份28.80%的股份,是沙河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沙河集团持有建明达监理公司25%股权。因此,沙河股份与建明达监理公司皆受沙河集团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是:由建明达监理公司负责本公司开发的沙河大厦项目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项目名称:沙河大厦。
地理位置:地块处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片区,深南大道北侧,世界之窗对面。
周边环境:建设用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片区,该片区是深圳市高尚住宅物业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区内规划良好、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景观资源丰富,世界之窗、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欢乐谷等著名旅游景点坐落其中,是深圳市绿化率最高区域之一。附近有世纪村、市长交流中心、中海深圳湾畔、益田假日湾等及地铁世界之窗站相邻,交通十分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项目介绍:沙河大厦项目工程占地面积为11,330.8平方米,容积率为7.3,总建筑面积为83,116.2平方米,其中居住区面积60,548.2平方米,办公面积10,056平方米,商业面积11,912平方米,其他595平方米。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和建明达监理公司,合同约定:由建明达监理公司按沙河大厦施工图纸包含的建筑、结构、水、电、风、空调、消防、人防、智能化专业图纸内容及小区环境设计、园林绿化、小区道路、市政管网建安、建筑装饰及各种附属工程等沙河大厦全部工程内容,对本项目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合同结算方式:监理费总价按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总建筑面积(按扩初图面积计)为92,846.2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40元,监理费总价为3,713,848元(按平方米单价包干,结算建筑面积以竣工查丈面积为准)。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是根据沙河大厦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单价确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交易的目的
由建明达监理公司沙河大厦项目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沙河大厦工程质量及施工顺利进行。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格、支付方式,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故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沙河股份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02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交易简介工程概述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为:2004年10月28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与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股份公司")在深圳签署《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越众股份公司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三期环境工程。

工程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工程标的是:越众股份公司以人民币3,350,000元中标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三期环境工程。
越众股份公司承建的世纪村三期环境工程,范围包括世纪村三期地面景观及四、五栋四层屋面环境施工图纸全部相关的环境工程,包括需要而进行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不含弱电工程)等。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要求向社会公开招标,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一级建筑施工企业为正式投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越众股份公司在所有投标申请人中报价最低,最终确定越众股份公司为中标人。

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公司和越众股份公司,合同约定由越众股份公司承建世纪村三期环境工程。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合同签署日期为2004年10月2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越众股份公司以3,350,000元中标。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3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1-22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建业自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交易简介工程概述
2003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建业自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世纪村三期第4栋塑钢门窗工程合同》,由建业自然装饰公司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三期第4栋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工程标的是:建业自然装饰公司以人民币3,110,000元中标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三期第4栋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
  沙河股份公司兴建世纪村三期第4栋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全部塑钢门的制作、安装等,其数量暂定为8302㎡。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要求向社会公开招标,深圳市碧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航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业自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4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企业为正式投标人。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建业自然装饰公司在所有投标申请人中报价最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

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公司和建业自然装饰公司,合同约定由建业自然装饰公司承建世纪村三期第4栋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合同签署日期为2003年11月18日,施工合同一经签署,即时生效。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由沙河股份公司编制工程施工招标书,以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建业自然装饰公司以3,110,000元中标。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11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5-13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工程概述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为:2003年4月10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与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股份公司”)在深圳签署《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越众股份公司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三期住宅项目工程。

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公司和越众股份公司,合同约定由越众股份公司承建世纪村三期住宅项目工程。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合同签署日期为2003年4月10日,合同备案日期为2003年4月30日。施工合同一经签署,即时生效。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由沙河股份公司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后确定工程标底价,以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越众股份公司以200,680,000元中标。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68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04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筑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委托深圳市建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2003年2月27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与深圳市筑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乐科技公司”)在深圳签署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筑乐科技公司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二期II及世纪村三期智能化工程、其他水电安装的管道预埋及灯光管理工程。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公司和筑乐科技公司,合同约定由筑乐科技公司承建世纪村二期II、世纪村三期智能化工程、管道预埋及灯光管理工程。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合同签署日期为2003年2月27日。履行合同期限为在2003年10月2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承包合同一经签署,即时生效。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由沙河股份公司委托深圳市建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以编制的工程造价预算金额18,549,674.84元为基础,沙河股份公司与筑乐科技公司协商后以工程造价18,549,320元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中:世纪村二期II及三期智能化工程预算11,749,320元,其他水电安装的管道预埋工程预算4,600,000元,灯光管理工程预算2,200,000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交易的目的
  筑乐科技公司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和研究开发实力,在智能化产品和系统的研究与开发上具有领先水平,并已成功承建了沙河股份公司世纪村一期、二期I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为保证世纪村二期II、三期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及房地产项目之高科技含量,沙河股份公司决定将该工程发包给筑乐科技公司承建。因而本次交易系沙河股份公司之正常经营活动,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合作基础上的。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报告书》中确定的造价协商签订承包合同的,合同的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各项条款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8549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1-24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与深圳市沙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物业”)在深圳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沙河股份委托沙河物业有偿对其开发、销售的世纪村、鹿鸣园、宝瑞轩及沙河商城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是:沙河股份委托沙河物业有偿对其开发、销售的世纪村、鹿鸣园、宝瑞轩及沙河商城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
  世纪村房地产项目位于深圳经济特区沙河片区内,一期、二期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高层;鹿鸣园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高层;宝瑞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高层;沙河商城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物业类型:商住/多层。
  世纪村的物业管理事项有:物业管理人员的聘用、培训,物业管理设备器具采购等;世纪村一期物业管理;世纪村二期Ⅰ前期介入及物业管理;世纪村二期Ⅱ销售现场管理;空置房管理;会所的经营、管理事项。
  鹿鸣园项目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人员的聘用、培训、物业管理设备器具采购等;住宅小区管理,含保安、保洁、园林绿化、设备维护、维修,空置房管理事项;销售用住户专车的使用和管理;会所的经营、管理事项;商铺、幼儿园委托出租管理。
  宝瑞轩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人员的聘用、培训、物业管理设备器具采购等;住宅小区管理,含保安、保洁、园林绿化、设备维护、维修,空置房管理事项;销售用住户专车的使用和管理;会所的经营、管理事项。
  沙河商城的物业管理。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和沙河物业,合同约定由沙河物业有偿承接沙河股份世纪村、鹿鸣园、宝瑞轩和沙河商城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
  合同结算方式:委托管理服务费实行分项开支总额控制,具体发生每笔费用由沙河物业申报,沙河股份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审核支出。根据委托管理事项,分项开支费用为:世纪村项目:350万元/年;鹿鸣园项目:110万元/年;宝瑞轩项目:27万元/年;沙河商城项目:6万元/年。估计年度费用总额500万元。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是根据沙河物业在相应项目物业管理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并结合费用总额控制而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交易的目的
  为保证世纪村、鹿鸣园、宝瑞轩和沙河商城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销售,维护物业正常使用,保证物业使用质量。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格、支付方式,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故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沙河股份公司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1-24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都会合成墙板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二○○三年一月四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与深圳都会合成墙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会公司”)在深圳签署《世纪村二期Ⅱ、三期白宫板墙工程承包合同》,沙河股份委托都会公司有偿对其开发的世纪村二期Ⅱ、三期内隔墙部分安装白宫轻质内隔墙板。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是:沙河股份委托都会公司有偿在其开发的世纪村二期Ⅱ、三期房地产项目提供都会公司生产的白宫轻质内隔墙板的安装。
  世纪村二期Ⅱ房地产项目位于深圳南山区白石洲内,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预估需使用白宫轻质内隔墙板数量12000平方米,由都会公司提供并负责安装施工。
  世纪村三期房地产项目位于深圳南山区白石洲内,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预估需使用白宫轻质内隔墙板数量24550平方米,由都会公司提供并负责安装施工。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双方为沙河股份和都会公司,合同约定由都会公司有偿承接沙河股份世纪村二期Ⅱ、三期的白宫轻质内隔墙板安装施工。
  合同结算方式:预估世纪村二期Ⅱ需使用白宫轻质内隔墙板数量12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30万元;预估世纪村三期需使用白宫轻质内隔墙板数量2455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27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5天后,沙河股份支付给都会公司世纪村二期Ⅱ工程总造价的30%预付款,计人民币390,000.00元;沙河股份在世纪村三期工程进场前二个月支付给都会公司造价款的30%预付款,计人民币810,000.00元;二期Ⅱ、三期的其他部分工程款在沙河股份按月收到都会公司月报后按核实的工程实物完成量向都会公司支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至97%,余3%保修期满支付。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是根据沙河股份与都会公司协商价而定,已包含应由都会公司交纳的各种税金;除工程设计变更外,以该协商价为准。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交易的目的
  为保证世纪村二期Ⅱ、三期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明确工程中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保证施工和世纪村二期Ⅱ、三期房地产项目的质量。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格、支付方式,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故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沙河股份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1-30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沙河集团公司以9,960万元委托沙河股份公司对“沙河大厦”房地产项目用地重新规划、开发。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96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1-30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合同签署日期为2002年11月22日。履行合同期限为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
交易简介由越众股份公司承建沙河股份公司兴建的世纪村三期住宅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722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0-09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筑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合同签署日期为2002年9月24日,合同工期为365天。
交易简介筑乐科技公司承建沙河股份公司“世纪村二期I智能化系统工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9-26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沙河集团公司、沙河地产公司代沙河股份公司清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之债务本息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23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都会合成墙板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委托都会公司有偿在本公司开发的世纪村二期Ⅰ房地产项目提供都会公司生产的白宫轻质内隔墙板的安装。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8-23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分项开支费用为:世纪村一期项目:22万元/月;鹿鸣园项目:10万元/月;宝瑞轩项目:1.5万元/月;沙河商城项目:1万元/月。估计每月合计34.5万元,估计年度总额为414万元。
交易简介委托沙河物业有偿对本公司开发、销售的世纪村一期、鹿鸣园、宝瑞轩及早已投入使用的沙河商城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6-01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建业工程公司以人民币120,530,053元中标承建华源实业公司“世纪村二期II住宅工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053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27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华源实业以人民币151,131,822.58元有偿承接沙河地产世纪村二、三期房地产项目开发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1132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13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由华源实业公司制订工程造价预算书,确定工程标底价,以公开招标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建业工程公司以1,369万元中标。土
交易简介签署《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业工程公司承建华源实业公司“世纪村二期II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3-01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盛亿佳建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需铝合金窗20181.31m2,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合同单价为442.65元/m2计价。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893.33万元。
交易简介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8933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30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与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世纪村房地产项目,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的权益为221,883,000元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21883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07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建业建筑公司
定价依据标的及交易金额为16,389万元。
交易简介2001年11月5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建业建筑公司签订了世纪村二期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16389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03
甲公司沙河股份
乙公司深圳市筑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标的及交易金额:工程名称为世纪村(一期)智能化系统工程,工程造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元整(RMB4200000.00)。
交易简介签署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工程名称为世纪村一期智能化系统工程)。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42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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