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8 |
公告日期 | 2001-04-18 |
案件名称 | 拖欠纠纷 |
起诉日期 | 1998-01 |
原告方 | 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宁波市久久进口汽车配件公司 宁波市久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起诉宁波市久久进口汽车配件公司拖欠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期间的款项计11,437,000.00 人民币元,
并由宁波市久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拖欠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甬经初字第6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宁波市久久进口汽车配件公司
应支付本公司11,437,000.00人民币元, 宁波市久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在8,377,000
.00人民币元以内承担代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本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
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宁波市久久进口汽车配件公司和宁波市久久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较多,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为此,经宁波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民事裁定书(1998)甬执字第226号裁定中止执行.
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本公司已提取了40%的
坏帐准备计4,574,800.00人民币元. |
受理法院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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