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22 |
公告日期 | 2009-04-22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原支行 |
被告方 | 北京国都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17.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5 年,被告北京国都为两家向原告农商行借款的公司提供了担保,截至2008 年8 月6 日两家借款公司已偿还了413 万元本金,尚余1517 万元本金和372.65 万元利息到期没有清偿。
2007 年12 月27 日被告国都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第三人四环药业、广发行约定由被告国都投资豁免代四环药业清偿其所欠广发行5960 万元的债务。因此,原告北京农商行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国都投资无偿转让财产1889.65 万元的行为。 |
判决内容 | 2008 年11 月1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08)一中民初字第11517 号】,就原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原支行起诉北京国都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结果:
1、驳回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原支行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原支行负担。 |
判决日期 | 2008-11-19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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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5-15 |
公告日期 | 2008-05-15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开发区支行 |
被告方 | 湖北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96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4年3月31日,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四环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四环医药)向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开发区支行(下称农行开发区支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我公司为此提供担保。截至2006年底,四环医药尚欠农行开发区支行贷款本金960万元及利息未能偿还,农行开发区支行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8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公函,称贷款纠纷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06)武开法执字第31-4号民事裁定书,公司无形资产中大亚湾土地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委托湖北华中银泰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最终以2000万元拍卖成功,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农行开发区支行款项共计11,440,477.69元(其中贷款本金960万元、利息1,562,067.69元、诉讼费58,150元、保全费50,020元、执行费60,240元、评估费110,000元),其余款项归还公司。 |
受理法院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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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4-15 |
公告日期 | 2008-04-15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6-11-17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5 年9 月30 日,我公司与原告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5500 万元,借款期限十一个月,四环生物产业集团为此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我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本金5500 万元及利息违约金;(2)判令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二被告担负诉讼费用。 |
判决内容 | 1、四环药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2、四环生物产业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四环药业追偿。 |
判决日期 | 2007-01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8 年4 月11 日,改笔贷款已偿还。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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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2-23 |
公告日期 | 2006-12-23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19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诉称:2005年5月27日,原告与四环药业签订5200万元借款合同,四环生物、湖北四环制药提供担保,并以房地产作为抵押,2006年2月26日贷款到期后,四环药业未履约。原告要求:四环药业偿还余款519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被告抵押合同中房地产变卖所得款项清偿贷款本息。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调解结果:
(1)四环药业分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19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四环药业对上述债务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有权以抵押物折价
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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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2-23 |
公告日期 | 2006-12-23 |
案件名称 | 租赁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四环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14.67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3年3月18日,原告与两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于两被告拖欠租金,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清偿尚余全部租金及利息。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6年9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①两被告于200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租金114.67万元及利息及产权转移费1元;②原告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向两被告出具涉案设备的产权转移证明。
上海四环医疗近日与远东国际租赁、上海方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上海四环与本公司将融资租赁的设备转租给上海方圆,同时将租赁设备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上海方圆,远东国际租赁同意以合同转让款抵偿上海四环与本公司的应付款。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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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0-21 |
公告日期 | 2006-10-2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
被告方 |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新航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诉称:2005年7月28日,湖北四环制药、湖北新航线、四环药业与原告签订2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截止2006年2月28日,武汉海特欠原告本金1500万元,原告要求:武汉海特偿还债务,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6年3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下如下达民事调解书:
武汉海特分期偿还贷款,2008年12月20日前全部清偿,还款本金1500万元,利随本清。目前,武汉海特已按合同履约偿还81万元。 |
受理法院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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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0-21 |
公告日期 | 2006-10-2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堡支行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75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诉称:2005年12月31日,原告与四环药业签订5750万元借款合同,四环生物、中商信用提供担保,截止2006年4月20日第一还款到期日四环药业未能按期还款。原告要求:四环药业返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2006年8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四环药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本金5750万元及利息;②四环生物、中商信用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四环药业追偿。 |
判决日期 | 2006-08-01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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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0-21 |
公告日期 | 2006-10-2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66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诉称:2003年6月2日,四环药业与原告签订660万借款合同,四环生物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两被告未履约。原告要求:四环药业偿还借款本息。 |
判决内容 |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四环药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本金659.5万元及利息;②四环生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四环药业追偿。 |
判决日期 | 2006-06-19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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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0-21 |
公告日期 | 2006-10-2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
被告方 | 融华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4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5年3月16日,原告分别与两被告签订3400万元借款、保证合同,贷款到期后,两被告未能履约。原告要求:融华实业返还借款本息,四环药业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2006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融华实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本金3400万元及利息;②四环药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融华实业公司追偿。 |
判决日期 | 2006-05-1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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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0-21 |
公告日期 | 2006-10-2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被告方 | 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674.6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4年12月10日,原告分别与两被告签订700万元的借款、保证合同,到期后东润公司仅偿还部分本金,余款674.6万元未能按期归还。原告要求:东润公司归还借款本息,四环药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判决内容 | 2005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东润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674.6万元及利息及律师费3万元。②四环药业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东润公司追偿。 |
判决日期 | 2005-09-20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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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10-21 |
公告日期 | 2006-10-2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开发区支行 |
被告方 | 光大中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808.81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诉称:2003年7月11日,原告与四环药业签订3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05年3月22日,光大公司借款2700万元,截止2005年11月7日,借款所欠利息逾期195天。原告要求:光大公司提前清偿贷款及利息2808.81万元,四环药业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2006年2月1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光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本息2808.81万元;②四环药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判决日期 | 2006-02-17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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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5-08-20 |
公告日期 | 2005-08-20 |
案件名称 | 资产置换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北京四环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1年5月18日,原告与中联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以全资附属企业--山东起重机厂及其他部分资产与部分负债,与原告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资产置换。本公司置出资产中包括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上杨之证号分别为惠湾国用(2005)第13210100044号、惠湾国用(2005)第13210100045号、惠湾国用(2005)第13210100046号,共计7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4200万元之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签定后原告及时将价值4200万元的资产交付本公司,但本公司一直未能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人民币4200万元;
(2)判令被告按同期贷款利率5.31%向原告支付利息人民币8,920,800.00元(截止\到2005年6月20日)。
以上两项合计50,920,800.00元;
(3)判令被告担负诉讼费用。 |
判决内容 | 1、解除原告北京四环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协议》中包括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上杨之证号分别为惠湾国用(2005)第13210100044号、惠湾国用(2005)第13210100045号、惠湾国用(2005)第13210100046号共计七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四千二百万元之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内容的未履行的条款。
2、被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北京四环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折价款四千二百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3、被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四环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以四千二百万元为基数,从2001年8月21日起至四千二百万元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付)。
案件受理费二十六万四千六百一十四元,由被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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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3-01-25 |
公告日期 | 2003-01-25 |
案件名称 | 借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1-10 |
原告方 | 中信实业银行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 上海振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8年8月19日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1999年8月19日贷款到期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还款100万元人民币。经各方协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于1999年10月27日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约定到2000年3 月 20日分两期清偿,上海振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此提供担保。 |
判决内容 | 判决如下: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中信实业银行借款本金一千四百万元及未付利息及中信实业银行律师费二万五千元,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十七万三千二百零五元。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偿还完毕该判决书下之债务,本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就该判决书下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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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12-17 |
公告日期 | 2002-12-17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1-10-15 |
原告方 |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1年10月15日,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以其为本公司担保而被法院执行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其代为清偿款项。
近期本公司与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宜达成和解协议:1)本公司向北汽福田首期支付400 万元(已经支付);2)北汽福田撤消诉讼(已经撤诉);3)本公司将于 2002年3 月底之前,付清其余款项。
由于本公司未能按时还款,2002年7月2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再次起诉本公司的公告。 |
判决内容 | 判决由本公司偿还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本金人民币陆佰叁拾捌万贰仟元(¥6,382,000.00)及相关利息损失。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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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7-04 |
公告日期 | 2001-07-04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0-11-08 |
原告方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被告方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000 万元,期限一年, 利息从该行规定,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担保。2000年借款到期时,本公司未能偿还本息。2000年11月8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本公司未及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和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内容 | 判决本公司还本付息,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1-07-02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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